【做好高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3 月5日,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高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普查对象、普查内容、普查时间、组织实施方式和工作要求。重点任务是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保证人员力量,落实经费保障。
【县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 4 月9 日,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高县县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三重一大”报批备案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高县企业升规(限)入统鼓励政策(试行)】 4 月19 日,高县人民政府印发《高县企业升规(限)入统鼓励政策(试行)》,主要内容:利用县级财政资金补助方式,鼓励高县企业升规(限)入统。该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 年。资金兑现时间根据企业升规(限)入统时间顺延。鼓励经营主体“个转企、企升规”,鼓励工业企业升规入统,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升规(限)入统,鼓励政府部门(县经开区管委会)加大培育力度。
【关闭高县四烈乡黄家嘴煤矿等四个煤矿】 6 月5日,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关闭高县四烈乡黄家嘴煤矿等四个煤矿的决定》,决定对高县四烈乡黄家嘴煤矿、高县顺河煤业有限公司德盛煤矿、高县椰雅煤业有限公司、四川宜宾昌谊煤矿予以关闭。(www.xing528.com)
【支持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8 月17 日,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对按照要求参与小蚕共育并定点全额交售仪评优质茧的蚕农,给予以奖代补;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协助指导小蚕共育、订单蚕业等生产发展工作,给予以奖代补。方案明确了优惠政策实施时间、补助标准、条件和要求、兑现方式。
【撤销高县人民政府矿产品检查总站】 10 月30 日,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撤销高县人民政府矿产品检查总站的通知》。经高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2020 年11 月30 日撤销高县人民政府矿产品检查总站。
【2021 年森林防火命令】 12 月31 日,高县人民政府印发《2021 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 2021 年1 月1 日至 2021 年6 月30 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 月1日至5 月31 日为森林高火险期,高县行政区域非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水平100米范围以内划为森林防火区,全县共划定33 个森林高火险区。要求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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