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分解】 2020 年,高县根据县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按照差别化考核原则,从指标设置、指标分值、责任单位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分综合目标、保证目标、急难险重工作、单项工作四个方面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制发《高县2020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覆盖全县13 个镇、52 个县级部门。
【目标监管】 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实行“定人、限时、交账”“扯回销”制度。组织召开目标绩效管理培训会、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分析会、项目交账会等,持续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高县2020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下达后,及时跟进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并形成专报,分送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针对完成情况滞后的指标,以“发点球”形式提醒分管县领导及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目标考核】 根据《中共高县县委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和〈县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高委发〔2017〕30 号)《乡镇、县级部门创先争优考核办法》《县级部门排位得分考核办法》《高县通报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全宜宾市考核结果,从综合目标、保证目标、急难险重工作、单项工作等方面,对全县13 个镇、55 个县级部门2019 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高县2019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每季度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年终考核。
【重大决策督查】 围绕中、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办理市、县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按照市委领导重要批交办事项“随收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和县委主要领导“限期办理、逐件落实、分类督办、定期反馈”的工作要求,对接承办部门,对市、县领导重要批交办事项全程跟踪督办,梳理办理情况,核实办理结果,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全年办理市、县主要领导批示660 余条,编报办理专报20 期,编发督办单125期,确保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www.xing528.com)
【专项督查】 2020 年,编制《高县2020 年县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正风肃纪、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等14 项重点工作列入督查计划,并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将语言文字工作、农村安全饮水等工作纳入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先后开展疫情防控、民生实事、重点项目等督查督办。全年共编报督查专报108 期、督查通报61 期,完成会风督查40 余次。
(王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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