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很多人应该都已经发现或是隐约有了感觉了,那就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德川幕府所颁发的各种政令里,绝大多数都是用来约束公家或是大名的,也就是上流社会,至于下面的普通民众,似乎很少提及,于是便会给人一种幕府只把眼光盯在同为统治阶级的武士公卿身上而忽视小老百姓的感觉,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对于德川幕府而言,老百姓是统治的基础,没老百姓的话就没人种地没人打仗,自然更不会有幕府的存在,所以在德川家康时代,老爷子一直都很重视对百姓尤其是农民的统治,和挟制诸侯一样,管理农民也要讲究平衡。
只不过这个平衡法稍微有点残忍,是生与死之间的平衡。
简单说来就是把农民整得不死不活,让他们处于一种既能活着种田却也不会太活分地节外生枝的状态之中。
到了家光时代,这套生死平衡术变成了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宽永十四年(1637)十月,幕府颁布了针对农民的《五人组制度》。
这部制度可以简单概括为一句话:把农民分类,然后进行管理。
在说农民分类之前,我们先来说一说江户时代日本的基本政治格局。
当时日本名义上最大的是朝廷,实际上最大的是幕府,这个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幕府之下,除三百诸侯之外,还拥有自己直辖的领地,那东西专业名称叫天领,石高约在四百万。
所以通常我们可以认为将军也是大名的一种,只不过地位比较特殊罢了。
不过无论是将军还是大名,他们一般都不可能直接跟农民发生关系,毕竟德川家光也好岛津家久也罢不会在收税的时节亲自背了个小箩筐跑田里跟农民收大米,那不现实。像这种具体的事情肯定得交给家臣去办。
说到家臣,这里还得多扯一段。
在那年头,大名(将军)的家臣通常都能分作两类,一类是直属,也就是直接受君主管辖的臣子,这种人地位比较高,统称为旗本;还有一类就是家臣的家臣,叫做家来,地位和俸禄都比较低。
一般的旗本都会从主君那里分到领地,然后每年上交规定数目的税金即可。
注意,是分到。换句话讲那土地就是旗本自己的东西。
这就是分封制度,拥有领地的旗本被称之为领主,这领主通常也不会直接跟农民接触,他们会把土地的管理事宜交给自己的手下,而这手下实际上起到的是一个代为管理的作用,这在日语中也是有专门的名字的,叫作代官。
举个通俗的例子来讲,大名是总公司的董事长,旗本是总公司下子公司的董事长,而代官则是帮助管理公司的总经理。
他们,才是真正和农民打交道的人。
接下来进入正题,说一说农民。
在江户时代,农民根据其本身和土地的关系,一般能被分为三类:本百姓、水吞百姓和隶属农民。
本百姓,就是名下有田的农民,也就是传说中的地主——从领主那里得到面积不等的责任田然后耕种,并且根据比率纳税。
只不过这地主当得却是相当憋屈,因为那地仅仅是名分上归自己所有而已,不允许买卖,并且在田里种什么,种多少,全都得听政府的,不种或是乱种都是犯罪,要严惩。
水吞百姓,通俗来讲就是没有田的农民,他们借本百姓的田种地,并且上缴绝大多数的收成,因为很穷,穷得只能喝凉水,故此得名水吞。
至于隶属农民,就是隶属于本百姓的劳工,说难听点就是农奴。
总体来看,在农民中间地位最高的是本百姓,水吞次之,隶属农民最低。
以上,是江户时代统治者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背景,现在,来详细说说这一部五人组制度。
在一个村子里,代官会从本百姓里选出名主一个,组头一个以及百姓代一个。(www.xing528.com)
所谓名主,也叫庄屋或是肝煎,职责是密切注意村中动向,以防有人为非作歹,同时也承担着挨家挨户收取公粮再转交给代官这一承上启下的作用,此外村里的治安、组织徭役等等也是他的工作,换言之名主就是村长。
组头则是副村长,用来辅佐名主。
百姓代类似于纪委书记,负责监视名主跟组头,并随时向代官汇报其动向,防止他们带头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
以上这三个职务,堪称农村金字塔的塔尖,统称村方三役,基本都是世袭的。
三役之下便是本百姓,一般是五户本百姓被编为一组,互相扶助,互相监视,同时也互相连带。
这就是五人组的来历。
本百姓之下的水吞百姓跟农奴,则归各家的本百姓管辖,这些人出了事,雇佣他们或是拥有他们的地主,也是要跟着受牵连的。
所谓“出了事”,并不是仅限于杀人放火,逃走、信洋教、不按时纳贡等等都属范畴之内。
《五人组制度》的用意,其实不是“管辖”农民那么天真,而是要把农民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从生到死都不得离开。
说了那么多农民该做的不该做的,或许有人会问,那么农民的权利何在?
答案倒也简单,两个字:没有。
嫌字少的话可以给你翻一倍:权利是什么?
觉得不够生动的话还能给你编排一个设问句:我能吐槽么?不能的话就没啥好说了。
事实上,在江户时代的日本,农民的日子是很苦的。
通常而言,一个农民一年在责任田里的辛苦劳动所得,至少有百分之四十是要交给领主的,这叫四公六民政策。
注意两个词:至少,责任田。
因为那年头的日本并非铁板一块的统一政权,各地藩国两三百个,只要大方向紧跟中央,其余的细枝末节都可以自行决定。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收税最厉害的一个藩是抽百分之八十七。
当然,这种不要脸的玩意儿只是绝少数。大多领主还是能比较恪守四公六民这一标准的。
不过,要是你以为农民的负担仅仅是责任田里头的那百分之四十,可就大错特错了。
如果想要搞副业的话,也必须纳税,专业名词叫做小物成。
除了纳税之外,农民还必须服各种徭役——参加藩国内土木建设的,叫国役;把家里养着的牲畜贡献出来用来给领主运东西的,叫做传马役:当领主或是代官大人正巧要在村里过夜临时把屋子贡献出来给诸位大人们住几晚上的,叫助乡役;等等。
总之一句话:只有付出,罕有回报。
而且,以上说的都只是“基本付出”,事实上在很多藩国,农民要承担的远不止这些。
于是自然就要出乱子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