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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营改增问题举例及解决方法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万元工程款。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当月甲建筑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务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4万元。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

建筑企业营改增问题举例及解决方法

【例6-1】A建筑公司在注册地有施工项目甲项目,在外地有乙项目和丙项目。均为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017年5月业务如下:

甲项目:

与工程发包方办理工程量结算128.75万元,合同约定实际付款为结算金额的80%,应收款103万元,已开具发票,未收款。

借:应收账款 103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0

乙项目:

与工程发包方办理工程量结算257.5万元,合同约定实际付款为结算金额的80%,应收款206万元,已开具发票,并收款。

借:应收账款 2060000

贷:工程结算 20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00

借:银行存款 2060000

贷:应收账款 206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乙项目 6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乙项目 60000

丙项目:

按照施工合同,进场时预收款154.5万元,未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1545000

贷:预收账款 1545000

借:预收账款 1545000

贷:工程结算 1500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乙项目 4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50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乙项目 45000

2017年6月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35000

贷:银行存款 135000

【例6-2】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肥西县。2017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到肥东承接A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当月甲建筑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5月甲建筑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开具给甲建筑公司增值税发票,税额4.95万元。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2-50)÷(1+3%)×3%=5.01(万元)

在肥东县预缴增值税税额为5.01万元。

在肥西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税额后无须纳税,即5.01-5.01=0(万元)。

【例6-3】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肥西县。2017年5月1日到肥东承接A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5月甲建筑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如何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2-50)÷(1+3%)×3%=5.01(万元)(www.xing528.com)

在肥东县预缴增值税为5.01万元。

在肥西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税额后无须纳税,即5.01-5.01=0万元。

【例6-4】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1日承接A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A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为17%。同月3日承接B项目,5月31日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111万元,B项目工程成本为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万元,税率为17%。对两个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均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如果建筑企业承接的工程没有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则在纳税申报时无须分项目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分别汇总每月各项目可确认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汇总销项税额减去汇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222+111)÷(1+11%)×11%=33(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50+60)×17%=18.7(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33-18.7=14.3(万元)

【例6-5】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1日承接A项目,5月30日按发包方要求为所提供的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200万元,税额22万元(或5月30日与发包方、监理方共同验工计价,确认工程收入为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率为17%。发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万元工程款。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先开具发票,此3个条件采用孰先原则,只要满足一个,即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50×17%=8.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8.5=13.5(万元)

【例6-6】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1日承接A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当月甲建筑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务开具给甲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4万元。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其分包出去的工程应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据以抵扣。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8+4=12(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12=10(万元)

【例6-7】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1日承接A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4月10日),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5月甲建筑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2-50)÷(1+3%)×3%=5.01(万元)

【例6-8】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5月1日承接A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2÷(1+3%)×3%=6.47(万元)

【例6-9】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肥西县。2017年5月1日到肥东承接A项目,并将A项目中的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了乙公司,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当月甲建筑公司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万元;5月甲建筑公司支付给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万元,乙公司开具给甲建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4.95万元。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8+4.95=12.9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12.95=9.05(万元)

在肥东县预缴增值税税额=(222-50)÷(1+11%)×2%=3.1(万元)

在肥西县全额申报,扣除预缴增值税后应缴纳增值税税额=9.05-3.1=5.95(万元)

【例6-10】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1日承接A项目,5月30日发包方按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该公司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该公司5月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该公司5月进项税额=50×17%=8.5(万元)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8.5=13.5(万元)

【例6-11】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缴纳多少增值税?

企业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用简易计税方法,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222÷(1+3%)×3%=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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