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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营改增实施一本通: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生符合差额征税规定的可抵减的成本费用时,按正常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入账。

建筑企业营改增实施一本通: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1)针对一般纳税人,区分一般计税法与简易计税法。

1)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可以差额征税的企业有:①房地产企业,允许扣除支付的土地价款;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允许扣除本金;③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允许扣除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

发生符合差额征税规定的可抵减的成本费用时,按正常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入账。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房地产企业按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按比例分配地价款,分期计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核算的建筑企业新项目,在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计算预缴税款情况,应直接按预缴税款记入“预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建筑企业只在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实际计算缴纳税款时不能直接扣除分包款,而是根据分包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票认证,计入进项税额,实现税额抵扣,而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www.xing528.com)

2)在简易计税方法下:例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2)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如旅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等,在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缴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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