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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案件管辖规定与纠纷解决:民事诉讼与经济法教程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法院对民商纠纷案件的管辖,是指法院内部对民商案件处理权限的划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商案件管辖规定与纠纷解决:民事诉讼与经济法教程

人民法院对民商纠纷案件的管辖,是指法院内部对民商案件处理权限的划分。

(一)级别管辖

1.含义

级别管辖是指一个案件应该由哪一级法院受理。

2.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民商纠纷案件及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二)地域管辖

1.含义(www.xing528.com)

地域管辖是指一个案件应该由哪个地方的法院受理。

2.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指定管辖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四)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后发现不属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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