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其具有以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特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必然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2)劳动合同具有从属性。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3)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内容均有法律的严格规定。对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也有特别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www.xing528.com)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确定的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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