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讨论:
王某与某商场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其中约定每日工作时间为早10点至晚8点,遇商场活动日则按活动内容延长工作时间。无论是否有法定节假日,均每周轮休1天。除法定节假日支付双倍工资外,王某未领到其他加班工资。王某工作两年后想请年休假5日遭到拒绝。
试分析:在本案中用人单位有什么违反劳动法的情形,请说明理由。
(一)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都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安排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人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工时制度。”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以上三条规定了我国的标准工作时间。
2.缩短工作时间
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适用于:
(1)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3)哺乳期的女职工。
3.延长工作时间
(1)加班条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2)加班时限。加班一般每人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人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劳动法》第42条规定了加班时限的特殊情况,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加班的报酬。《劳动法》第44条规定了加班时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以上工资基数均按劳动者正常工资标准计算。
(二)休息休假
1.休息休假的概念和种类
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行使休息权的一种方式,即劳动者依法在工作时间以外,不从事生产或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其包括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与公休假日。
2.休假
(1)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国家、民族的风俗习惯等要求,由国家以法律形式统一规定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目前还有中秋节、端午节等。(www.xing528.com)
(2)探亲假。探亲假是指劳动者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同一城市而可以享受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假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探亲假期为: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3)年休假。年休假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连续休假。
根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期限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同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还规定了不享受年休假的几种情形: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工资
1.工资的概念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根据劳动者所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2.工资支付保障
(1)同工同酬。《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所谓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方面等相同的劳动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差异,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数量及质量,就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保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工资支付方式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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