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时,在法定的期限内就其涉税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这是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首要环节,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凡是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义务人,如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都必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将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二)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凭证是记载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文字根据。纳税人使用的凭证和编制的账簿是否真实、正确、合法,直接关系到税款征收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记账凭证进行核算。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有关资料。
(三)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据税法规定的有关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是税务机关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也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主要制度。纳税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发票管理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是记录各种经营活动实际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财务收支的法定依据,也是税务机关据以计征税款和进行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
我国对发票的管理非常重视,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亦于同期发布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等方面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从而确立了我国的发票管理法律制度。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特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管理包括发票的印制、认购、开具和使用、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1.发票的印制(www.xing528.com)
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发票应当套印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式样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国家对发票实行不定期的换版制度。禁止私印、伪造、变造发票。
2.发票的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购票申请。购票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经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申请人按领购簿核准的购票种类、数量及方式领购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领购发票的,可以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3.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在收取款项时,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另外,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收取发票,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开具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但是目前在现实生活中,发票的开具和使用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不按规定而按当事人要求开具发票的现象在商业零售环节还比较普遍,这是当前需要进行大力整治的方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适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4.发票的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当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办理,在此不再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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