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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回归至今的工业法概论及发展情况评估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要的工业服务及为第三者提供的服务均在分类内有独立处理。[56]12月9日第55/97/M号法令 《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和第27/GM/98号批示《核准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适用大纲》基本上奠定了澳门回归后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工业发展政策和订定规范工业发展法律的整体框架。澳门回归成立特区政府后,统计暨普查局继续负责历年 工业调查,并公开工业调查结果,据此可以评估澳门特区工业的发展情况。

澳门回归至今的工业法概论及发展情况评估

(一)澳门工业分类法规

澳门回归前,澳葡政府借鉴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办法,先后发布了5月23日第39/88/M号法令、5月23日第87/88/M号训令、12月9日第55/97/M号法令和3月10日第27/GM/98号批示,奠定了澳门特区政府各部门发展工业之政策及订立规范工业发展法例的法律制度框架

12月9日第55/97/M号法令 《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自1998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自同年12月31日起废止5月23日第39/88/M号法令 《订定以训令核准之澳门活动分类》及5月23日第87/88/M号训令 《核准澳门活动分类 (CAM)》。《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主要目的是统计用途,方便统计暨普查司按照经济行业将生产物品及服务的统计单位分类及整合,并按经济行业有系统及适时地进行组合各个范畴(生产、就业能源投资等)的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就适用范围而言,《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提供了澳门地区行业分类之共有框架,以供澳门特区行政当局适用,尤其是在对企业及商业场所作分类,收集并处理作统计及其他用途之数据,制定研究报告及出版官方文本时使用。[55]

为使澳门地区及国际性统计资料具备可比性,《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所采用的编码制度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第三修订版的相同 (至级别为止),可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字母 (大类),第二部分是数字编码,共有四个层级,分别是分类 (两位数字)、组别 (三位数字)、级别 (四位数字)和细分级 (五位数字)。按此分类办法,与工业有关的大类和分类如下:

C大类——采矿工业。采矿工业除包括固体、液体及气体等天然产品开采外,亦包括在开采地点进行之加工及提炼,例如盐的提炼,在开采时一并或分开进行的煤及矿物的压制。C大类共有5分类、9组别、9级别和9细分级。

D大类——制造业。制造业生产物品及服务。重要的工业服务及为第三者提供的服务均在分类内有独立处理。重大的修理及保养 (设备的修理及保养)一般而言作为该物品的生产处理。小型的维修及保养一般作消耗物品,均不被包括在制造业的范围内。D大类的分类如下:15食品及饮品工业。16烟草业。17纺织工业。18制衣业、毛坯制品的处理、染色及制造。19皮革的鞣制及完成工序,袋、钱包和同类物品以及皮具、鞍具及鞋的制造。20除家具外之木料、软木及其制品的工业,编篮结品及草编结品的制造。21纸浆、纸和纸板及其制品的制造。22出版、印刷及录有资讯的媒体的复制。23煤、石油提炼产品及核能燃料的制造。24化学产品的制造。25橡胶及塑胶物品的制造。26其他非金属矿物产品的制造。27基础冶金工业。28除机器及设备外之金属产品的制造。29其他未列明的机械及设备的制造。30办公室、会计及计算机用机器的制造。31其他未列明的电力机器及仪器的制造。32无线电、电视和通讯器材及设备的制造。33医疗、精确、光学及钟表器材和工具的制造。34机动车辆、全拖车及半拖车的制造。35其他运输器材的制造。36家具的制造及其他未列明的制造工业。37循环再造。

E大类——电力、气体及水的生产及分配。此大类在能源部分占非常重要地位,而其他则被分类于C大类 (煤、原油、铀及天然气)及D大类 (焦炭、经提炼的石油产品及核原料的生产);除电力、气体及水的生产及分配外,亦包括一些特殊服务 (例如水质处理)及冰块、蒸气及热水的生产。E大类的分类如下:40电力、气体、蒸汽和热水的生产及分配。41水的利用、处理及分配。

F大类——建筑建筑行业包括属于楼宇建设及公共工程范围的建造及拆卸,其中有关工程是多种不同活动的结果;但并非建造该等工程的所有活动均被包括在本大类内 (例如:建材的制造、工业设备的安装等被分类于D大类内)。而适用于大厦的设备或安装(例如电力装置)则属本大类范围。F大类的细分级如下:地盘开拓、一般楼宇建造、土木工程、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电力装置及喉管安装、空气调节的安装、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安装、完工工程和备有操作员之建筑及拆卸机械的租赁。

为采用 《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澳葡总督根据统计暨普查司之建议,制定第27/GM/98号批示 《核准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适用大纲》,并公布于 《政府公报》。该批示明确了澳门政府部门对包括工业在内的经济计划或活动的分工,其中①统计暨普查司负责企业/场所档案、工业调查、建筑统计、建筑业薪酬指数、劳工统计、就业调查和企业职业培训需求调查等。②财政司负责营业税。③劳工暨就业司负责雇主义务表、有关工业以外及职业病之表格、雇主及失业人士登记、就业市场、工业意外表、工业卫生及安全条件和按行业的 “工业卫生及安全”建议。④土地工务运输司负责建筑准招和技术员及承建商登记册。⑤经济司负责工业准照、工业及其他行业之信贷利息优惠制度等。[56]

12月9日第55/97/M号法令 《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和第27/GM/98号批示《核准澳门行业分类第一修订版适用大纲》基本上奠定了澳门回归后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工业发展政策和订定规范工业发展法律的整体框架。

(二)澳门特区工业发展概况

澳门工业主要由制造业和水电及气体生产供应业组成。澳门回归成立特区政府后,统计暨普查局继续负责历年 (2000年~2020年)工业调查,并公开工业调查结果,据此可以评估澳门特区工业的发展情况。统计暨普查局历次工业调查,均是依据澳门行业分类 (CAM)第一修订版,对C大类 (采矿工业)、D大类 (制造业)及E大类(电力、气体及水的生产及分配)的场所进行抽样调查。其中,C大类 (采矿工业),自2014年起,已没有场所在澳门进行生产活动。[57]E大类 (电力、气体及水的生产及分配)20年内的场所数量维持在4~6所。

就制造业场所数量而言,2000年至2003年的工业调查详细列出了所有制造行业的场所数量。

15食品及饮品业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31所 (2000年)、129所 (2001年)、130所 (2002年)、171所 (2003年)。

16烟草业均是4所。

17纺织业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09、96、89、81所。

18制衣业;毛坯制品的处理、染色及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426、418、411、394、469所。

19皮革的鞣制及完成工序,袋、钱包和同类物品、皮具、鞍具及鞋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3、18、16、16所。

20除家具外的木材及其制品的工业、编篮结品及草编结品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3、13、12、10所。

21纸浆、纸和纸板及其制品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21、20、18、19所。(www.xing528.com)

22出版、印刷及录有咨询的媒体的复制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97、107、117、123所。

24化学产品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8、15、16、16所。

25橡胶及塑胶物品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2、16、16、16所。

26其他非金属矿物产品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22、21、19、20所。

28除机器及设备外之金属产品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45、138、138、140所。

29其他未列明的技术及设备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49、49、50、53所。

30办公室、会计及计算机用机器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2、2、2、3所。

31其他未列明的电力机器及仪器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7、14、12、9所。

33—35医疗、精确、光学及钟表器材和工具的制造;其他运输器材的制造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1、18、15、15所。

36家具的制造及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的场所数量逐年依次是123、101、98、92所。

自2004年开始,变更抽样方法,所有统计表之制造业以8个主要制造行业分类,其余制造行业包括在 “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中。[58]八大主要工业行业通常是:①食品及饮品业的场所;②纺织业;③制衣业;④出版、印刷及录有咨询的媒体的复制;⑤水泥暨混凝土制造;⑥其他未列明的制造业;⑦电力、气体、蒸气和热水的生产及分配;⑧水的利用、处理及分配。

2008年工业发展情况。《经济财政领域2009年财政年度施政方针》指出,2008年开展的主要工作之一包括促进传统出口加工业转型,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化。促进传统服装业向高增值方向转型,推动企业应用适合的技术,鼓励本地厂商更新和添置先进及自动化生产设备。此外,特区政府生产力暨科技转移中心向其提供一系列的技术支援服务,包括电脑辅助设计 (CAD)应用辅导、模板制作及制衣设备应用支援等。

2012年制造业。本澳工业主要由制造业和水电及气体生产供应业组成,由于纺织品配额取消、制造成本增加和区域竞争等原因,传统制造行业 (如:纺织、制衣业)日渐式微。在2012年,旅客消费增长、本地经济发展和公共房屋兴建等因素,使食品及饮品制造、出版及印刷、其他非金属矿物产品制造等行业的生产值不断提高。

2015年制造业。建筑工程对本地生产的水泥及混凝土需求放缓,食品及饮品制造业产量减少,传统制衣业进一步萎缩。从事中药制造的场所有6间。

表14—2 澳门特区主要工业场所数目[59]

注:近年,澳门特区政府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打造 “澳门制造”品牌口碑,加强工业产业发展转型,大力支持新型工业部门。例如,大力扶持中药制造业,加强相关法规的制订与完善,在2020年的政府施政报告中,把 《中医药注册管理法律制度》列入2020年度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律提案项目。[60]这将推动澳门特区工业法律制度走向新的高度。

(三)规范工业发展的法例

澳门自治和过渡阶段,对工业经济领域方面的立法数量迅速增多。内容涉及工业产权、劳动关系、工业准照发给、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基本上确立了其后澳门特区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和基本原则。这些有关工业的立法例,经过过渡期及回归后的法律本地化检讨、修订后,继续适用为澳门特区法律体系的渊源。该部分内容将在下面详细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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