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上述专业认定和判断大多已超出了司法认知的范围,法官难以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独立做出判断,必须借助于专家的帮助方可得出正确的裁判。从专家角度而言,对于法庭希望得到专业支持的上述问题,其专业证明活动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展开:
1.调查统计法。调查统计法主要适用于需要专门机构通过专业调查方法予以核实与确认的专业技术性问题,包括一般性统计和根据贝叶斯定理[16]所进行的各种概率的统计等。前者如对侵权损害程度的调查;后者如对某种物质是否会导致患者罹患某种疾病的调查等。
2.抽样分析法。从待证事实涉及的材料中随机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内容作为检材加以剖析,以做出对全部样品特性的分析和判断。抽样分析法主要针对大量存在的同质化样品而采用,常见于产品质量纠纷、工程质量纠纷等诉讼中。
3.实测法。包括实地勘验和实际检测。实地勘验不仅是确认某些案件事实的重要方法,也是发现其他证据线索的重要手段。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专门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对现场状况的观察和测量,结合从现场提取的各种物证,分析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实际检测包括对人身的检测与对物的检测,对人身的检测主要发生在法医学鉴定领域;对物的检测如痕迹鉴定、文书鉴定、环境污染检测等。
4.模拟验证法。如果诉讼中涉及的问题属于检验某一原因是否必然导致某一结果的发生,而其相关变量因素和条件又均具可控性,可以通过实验模拟的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发生情况。(www.xing528.com)
5.理论分析法。诉讼中涉及的有些专业技术性问题,由于其个体差异,不能简单地通过一般原理做出判断,也无法借助于一般手段予以复核和检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典型的如工业劳动造成的医疗损害纠纷案件,“虽然医学早已脱离了经验主义医学,进入了实验医学科学的阶段,但是对于某些新型的病症,经验主义仍然是科学处于阴云密布时期的向导”[17]。而且由于患者个体的差异和医学本身存在的高风险性,每个病例都有其独特性,应当予以具体分析和专门研究。
6.同行复核法。任何一个专业问题,都必须具有一定的科学基础,并被相关领域的专家广泛认同,尤其是诉讼中的专业技术性问题,由于其不以探索发现和科技创新为己任,更需强调其在相关学科领域内的认同度。但是,科学的复杂性和可能的误差以及科学方法的多样性,使得诉讼中经常遇到某个在相关专业领域内迄今也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的专业问题,这时必须将其交由该领域同行对其可靠性和普遍信任度做出复核和检验认定,以过滤其中可能存在的投机取巧或在研究方案或数据分析中存在的严重缺陷。这种做法或许有悖于科学所鼓励的创新性精神,但却符合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此外,如果某一事实来自某一领域专业人士长期工作的观察和体验,而案件争议涉及该项事实是否存在以及呈何种样态存在发生争议时,也需要该领域内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人士加以复核与确认。
当然,专家向法庭提供专业证明的方法远不止于上述几种,它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的体系,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专业证明手段与方法还会陆续涌现和不断更新。与之相应的,案件中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性问题的性质和类别不同,诉讼中所选择适用的证明方法也有所区别,这不仅是诉讼查明案件事实的必要,也是相关学科领域对于专业技术性问题调查和认识的规律所决定的。诉讼在查明专业技术性问题的过程中,应当顺应相关学科领域的特点与规律,灵活运用与待证的专业技术性问题相适应的各种证明手段与方法,以保证专业技术性问题的准确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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