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价值一般而言是指作为客体的法律对于社会、社会成员的根本作用,如自由的保障、正义的维护等。其中,公法的价值侧重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和保障,私法的价值则侧重于对私权的实现与保障。工业经济法作为公法,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对工业经济秩序、工业经济利益的实现和维护上。工业经济法的价值可以从多个层面和角度来理解,但其核心价值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业经济自由
工业经济自由,是社会主体享有的能够平等自由地参与工业经济活动的权利。经济自由是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激发其创造性的重要手段,是充分调动和利用资源的强力催化剂,是市场繁荣、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工业经济法的价值之一,即为社会主体确立合法的经济主体地位,对政府的权力予以恰当、有效的规制,为经济主体自由参与、自由开展经济活动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业经济秩序
良好的经济秩序是工业经济稳定和持续发展的保障。工业经济法,作为调整工业经济关系的法律,有着规范工业经济主体行为,为工业经济运行提供指导,为国家协调、管理工业经济运行提供法律依据的作用。通过对工业经济主体、工业生产秩序等关系的调整,发挥建立和维护工业秩序的作用。(www.xing528.com)
(三)工业经济效益
工业经济法为经济自由提供法律保障,为建立和维护工业经济秩序提供法律支撑,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提供法律依据,这对协调各类主体间的经济和社会关系,平衡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甚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上述三方面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经济自由,有利于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实现;而离开了经济秩序,经济繁荣和效益又难以实现。经济自由并非绝对的自由,需要受到经济秩序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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