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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基本法律制度与责任方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并规定了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主体,他们是: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基本法律制度与责任方

劳动法》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对劳动安全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25]国务院各行政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的劳动设备和条件以及不同行业的生产特点,规定了适合各行业的安全技术规程,主要有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26]、《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已失效)、《矿山安全条例》(已失效)、《矿山安全法》《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若干暂行规定》(已失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剪切机械安全规程》、《磨削机械安全规程》、《压力机的安全安置技术条件》《木工机械安全装置技术要求》、《工业产业煤气安全规程》、《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

《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并规定了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这些基本制度分别是: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⑤安全中介服务制度;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我国安全生产三大体系,分别是:①事前预防对策体系,即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 “三同时”、保证安全机构及专业人员落实安全投入、进行安全培训、实行危险源管理、进行项目安全评价、推行安全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严格交叉作业管理、实施高危作业安全管理、保证承包租赁安全管理、落实工伤保险等,同时采取加强政府监管、发动社会监督、推行中介技术支持等预防策略。②事中应急救援体系,要求政府建立行政区域的重大安全事故救援体系,制定社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源的预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③事后处理对策系统,包括推行严密的事故处理及严格的事故报告制度,实施事故后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经济处罚,明确事故刑事责任追究等。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主体,他们是: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该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规定,要求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并如实反映生产安全事故。(www.xing528.com)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其权利包括: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③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其义务包括:①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劳动者应当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法》同时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包括:①工会民主监督,即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②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③公众举报监督,即发现任何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个人做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时,民众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④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可能产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对第三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 《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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