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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法概论:生产方式变革与国家治理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之所以能够在过去100年的时间里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甚至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其秘诀之一,就是美国自建国起就以工业立国、以工业强国,并将工业化纳入国家治理框架和轨道之中,以法治保障其发展,使得工业化发展有了根本制度依托,工业化的负面影响也由于法治的规范和约束而得以遏制和处理,为美国工商业和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制度条件。

工业法概论:生产方式变革与国家治理

生产方式的变革是社会变革的最根本原因,而工业化是迄今为止最为先进的生产方式,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长。工业化塑造了现代社会的基本形态,是现代社会关系的主要根源。因此,必须自觉地将工业化纳入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和演进轨迹来审视,积极探寻和深化对工业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有效地利用工业化的优势和成果为人类发展服务,从而改善人类的境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良性互动。以美国为例,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都采取自由资本主义政策,较少干预经济和工业发展,但这不代表美国政府不重视工业化和营商环境构建。相反,美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为工商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通过立法为工业化和市场机制扫除障碍。比如,1787年 《美国宪法》就授予国会 “管理对外的、洲际的和对印第安部落的贸易”的权力,并于1789年出台 《关税法》,对外国商品征收高额税收,从而保护美国民族工业;1790年出台了 《公债兑换条例》,不久又设立了美利坚合众国银行,为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1807年出台的《禁运法案》则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法律,为美国工业提供法律保护。宪法和国家机器的支持与推动是美国工业化的重要动力。

到了19世纪末,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美国政府对工业化和经济的干预加强。比如1890年国会制定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又称 《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授权联邦政府控制、干预经济;1894年,出台 《威尔逊—葛曼法》,对进口商品实行低关税或免税;1906年出台 《纯净食品和药品法》,成立了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加强对食品和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1914年出台 《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定联邦贸易委员会有发布违禁命令的权力,对于违反命令的工商企业,可将案件提交法院审理,从而确保商品流通市场的秩序,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健康发展。又比如说在1929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时期,时任总统罗斯福促成美国国会通过了 《工业复兴法》,依靠政权力量把资本主义生产纳入控制的轨道,为美国摆脱经济危机的困境创造了重要法律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之所以能够在过去100年的时间里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甚至成为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其秘诀之一,就是美国自建国起就以工业立国、以工业强国,并将工业化纳入国家治理框架和轨道之中,以法治保障其发展,使得工业化发展有了根本制度依托,工业化的负面影响也由于法治的规范和约束而得以遏制和处理,为美国工商业和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制度条件。就此而言,规制工业化是美国法治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使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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