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合作社治理:经营者激励机制设计

合作社治理:经营者激励机制设计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业主制企业,由于所有者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统一,因此,不存在对经营者实施监督的问题。为了保证代理人行为符合委托人利益,针对委托人的约束机制便不可或缺。解决经营者代理问题,我国法学界历来重视约束机制而忽视激励机制,即重约束、轻激励。笔者认为,为了有效降低代理成本,约束机制固然不可或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激励机制更显重要。

合作社治理:经营者激励机制设计

合作社虽然号称“民主控制”的企业,但其毕竟不同于业主制企业。在业主制企业,由于所有者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高度统一,因此,不存在对经营者实施监督的问题。但在合作社中,尤其是在社员人数众多、规模较大的合作社中,由于社员不可能全部参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因此,必然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无论经由聘任产生还是由社员兼任,都有可能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置委托人利益于不顾。为了保证代理人行为符合委托人利益,针对委托人的约束机制便不可或缺。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以及契约的不完全性,针对委托人的约束只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为了有效降低代理成本,进而保护委托人利益,必须在进一步完善约束机制的同时,根据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假设原理与管理学中的“自我实现”假设原理,对经营者实施激励,[16]旨在将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合作社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解决经营者代理问题,我国法学界历来重视约束机制而忽视激励机制,即重约束、轻激励。笔者认为,为了有效降低代理成本,约束机制固然不可或缺,但从某种意义上说,激励机制更显重要。世界著名管理学家巴纳德即曾说过,在现代社会,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组织,激励都不可或缺。[17]一般来说,在经营者工作能力既定的情况下,其工作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努力程度,而努力程度与激励正相关,用公式表示即是:工作绩效=f(能力×激励)。[18]激励理论(incentive theory)之所以广受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学科青睐,原因在此。(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