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与能力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结构,它绝不是封闭的。学生智力与能力的发展,取决于两个方面,一要依靠各种条件,即制约于遗传、生理成熟的生物前提,取决于环境、教育和活动的决定作用;二要有发展的动力。什么是学生心理发展的动力?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就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新需要与原有心理水平或原有心理结构的矛盾。一个学生的智力与能力的发展,必须要有新需要,并要同原有的心理水平构成矛盾。这里的需要,是这对矛盾(或动力)活跃的一面,它就是非智力因素的个性意识倾向性,其表现形态有兴趣、爱好、欲望、动机、目的理想和信念等。
思维能力与学业责任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一方面,对学业责任的理解与认识取决于思维能力的高低。思维发展水平高,认识能力强,学生对学业责任的理解就比较全面透彻,学业责任观念水平就比较高。另一方面,学业责任观念又影响能力发展。学业责任观念水平高,对学业活动就比较积极主动、负责,为学生接受知识形成了有利条件,而知识又是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个体在数学学习中,数学知识的习得和方法的掌握是思维和心理的过程。所谓思维的过程,是指在学习中要思考问题,增强智力,用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去同化新知识、融合新知识。在新问题的学习中,思维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所谓心理过程,是指客观事物作用于思维,在大脑中引起的相应的反映,因为当人愿意学习时人脑反映客观事物是能动的、积极的,反之就是机械的、消极的。数学思维的发生和发展要服从于一般的、普遍的规律,而不同的人其思维特点又各不相同,我们把思维发生发展中表现出来的个别差异称之为思维品质。思维品质是评价和衡量学习思维优劣的一个重要尺度。这对数学教学中,提出要重视培养学生学习的思维品质具有重要启示。[1](www.xing528.com)
影响学生数学思维形成和发展的因素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考虑,即智力因素的影响和非智力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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