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主要是倡导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方面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和地区加强互联互通建设,共同构建“一带一路”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6]。由此,“一带一路”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和党的重大决策。
2014年6月,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参加开幕式并指出,“千百年来,丝绸之路承载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精神薪火相传。”[7] 这十六个字赋予千年传承的古丝绸之路以崭新的内涵,体现了“一带一路”的精神内核。
2014年 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通过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8],并成立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首期注资100亿美元。通过提供重要融资支持,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互联互通和多方合作,并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国家发展三大重要战略之一,逐步完善国家级的顶层设计,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和实施指明了发展方向。(www.xing528.com)
2015年3月,《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经国务院授权并联合发布,主要从系统工程角度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三大原则[9],使“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各尽所能、各美其美,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高效”地运转,并实现沿线各国资源和成果的互利共赢。明确提出加强“五通”建设,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10],其中特别强调“民心相通”是五通的重要基础,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对“一带一路”顶层整体发展设计的深入思考和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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