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知要求全省要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节后错峰返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全面复工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适当降低或减免疫情期间企业部分税费。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王宏伟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要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节后错峰返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全面复工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适当降低或减免疫情期间企业部分税费。对疫情期间未减员的中小企业,在年底退返或免交下一个季度或年度(视疫情结束时间而定)失业保险,表彰其为了社会稳定在疫情期间为国家做出的维稳贡献。
2.建议省政府出台涉及各职能厅局委托本系统或第三方机构的项目评审。如招投标评审,住建厅的施工图审查,发改可研评审,水利的水保、水资源等评审,林业的占地可研、涉及保护区的占用等评审,自然资源的规划、矿产储量核实及开发利用方案等评审,应急的安全评价评审。专家技术审查由原来的现场会议变为视频会议或者专家提出纸质意见的信函审查,同时强化专家队伍,做好保密工作,减少给项目单位带来的不便。(www.xing528.com)
3.建议对事业单位及公益单位人员的外出进行控制,如涉及疾控中心和生态环境及水利部门的日常监测监控,企业的自行检测也应视具体情况减少,避免人员频繁外出而发生感染。
4.针对2月10日企事业单位的复工,建议省市政府采用与市内企业错开上班时间的办法,以减少人流聚集交叉感染的机会。
(此建议2月7日报送民建长春市委员会、民建吉林省委员会和市级平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