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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建议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李娜在疫情突袭下,国内诸多中小企业遭遇短期经营困难,为减轻疫情给我市中小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提出如下建议:1.加大减负支持力度。鼓励大型商务写字楼、购物中心、市场运营方对中小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因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免征税款滞纳金。

缓解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的建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 李 娜

疫情突袭下,国内诸多中小企业遭遇短期经营困难,为减轻疫情给我市中小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减负支持力度。一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3个月,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另一方面,对承租市、区两级国有(含国有控股)资产类经营物业的中小企业,免收2月份租金。鼓励大型商务写字楼、购物中心、市场运营方对中小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2.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可按照《吉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减免当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免征税款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有资金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给予延期3个月,期间免征税款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适当额度的用水用电补贴。(www.xing528.com)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精神,加大对疫情期间我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我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征集贷款需求,加强融资需求对接,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中小企业信贷申请,简化流程,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提升融资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鼓励有关方面对办理银行贷款产生的保险、担保、评估、鉴定、过户、产权登记等相关费用予以减免。

(此建议报送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和民革吉林省委员会,并被市委统战部直报市委办公厅和中央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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