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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角色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的重要途径。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在互联网企业对文化企业并购中至少有1600亿元资金涌向了文化创意产业。通过各领域之间相互融合,“互联网+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将成为一种新的运营模式,这种模式将在不断的创新融合中实现产业价值的最大化。(四)开创文化金融融资新模式融资问题是各行各业都存在的重要问题,如何拓宽融资渠道是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互联网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角色

(一)刺激文化创意产品消费

互联网通过整合创意、技术、人、资本等要素,形成了兼容性很强的文化创意产业平台,从而拉近了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消费者之间的距离。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文化创意产品消费的重要途径。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为2.94亿,较2013年底增长1944万人,年增长率为7.1%;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4.33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478万人,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达到66.7%;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3.66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2782万人,网民使用率从54.7%升至56.4%。可以说,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规模已十分庞大。并且由于更多的人入网,更多的数据被获取,对网络用户的短期消费行为进行预测分析也变得更加容易。这不仅使不同个体的个性化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而且将进一步增加人们的文化创意产品消费意愿。

(二)重组文化创意产业的运营模式

近年,网络巨头们开始大举进军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比如:阿里巴巴完成了对文化中国的股份收购,更名为阿里巴巴影业;百度旗下爱奇艺成立爱奇艺影业公司;京东金融推出众筹业务“凑份子”,主要面向3C、IT及热衷于流行文化的消费用户;腾讯文学在与盛大文学合作之后,今年3月又与美国数字发行公司Trajectory签署合作协议;等等。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在互联网企业对文化企业并购中至少有1600亿元资金涌向了文化创意产业。这些数据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文化创意产业将以互联网为主体平台,其运营模式将发生很大的改变。对于互联网用户而言,影视戏剧、文学、动漫、游戏等不同领域跨界衍生的现象已成为常态。通过各领域之间相互融合,“互联网+传统文化创意产业”将成为一种新的运营模式,这种模式将在不断的创新融合中实现产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改变文化创意产业的营销方式(www.xing528.com)

互联网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渗透来势汹汹,“互联网+”文化创意产业的模式也必将改变产品的营销模式。在大数据时代下,一方面,企业应积极使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与电商的广泛合作,通过建立健全网络平台,对接线下营销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的双向合作。另一方面,企业要与时俱进,加快营销方式多样化的步伐,对游戏营销、精准营销、SNS营销等新型的营销策略善加利用,健全企业营销网络。以游戏营销为例,游戏营销是指将游戏化思维模式运用到企业的营销过程中去,通过游戏化的方式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这种营销方式有利于增强文化创意产品营销的效果,进而成功实现营销。

(四)开创文化金融融资新模式

融资问题是各行各业都存在的重要问题,如何拓宽融资渠道是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互联网平台上,众筹、股权投资等新的文化金融模式正在出现。根据清科集团发布的《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3起,募集资金1.88亿。其中,股权类众筹事件共430起,募集资金1.56亿。目前,各大互联网巨头也都开始大步跨进众筹行业。比如:2014年3月26日,阿里巴巴推出“娱乐宝”,进入文化影视众筹领域;4月28日,百度金融推出了“众筹”频道,正式进入影视作品众筹领域等。2014年被称为中国众筹元年,据世界银行发布的众筹报告称,中国将是全球最大的众筹市场,预计规模超过500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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