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认为艺术就是情感。审美具有情感性,审美情感是指审美过程中直接产生的知觉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主观情绪的反映。情感不是对客观对象本身的反映,而是主体和对象之间的某种关系,是主体对客观对象的一定主观态度的反映。考察人类造物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现代社会的需要正从量和质的满足上升到美的情感满足,以获得心灵的愉悦。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曾在他的代表论著《超越性动机》中提出“人类需要层次论”,颇具合理性地将人的需要概括为五种,从低级到高级代表了五种不同的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从这个需要层次理论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重要的层次就是“爱的需要”,这个需要承上启下。“爱的需要”,即人有爱,有情感和归宿的精神需求。现代社会消费者的需要正从量和质的满足上升到情感满足,到达消费者的高层次需要,消费者越来越需要体现自身的价值,实现自我,他们更需要表达拥有该产品所获得的心理价值,体现产品实用价值之外的象征价值,如荣誉、地位等。
从目前艺术设计发展的现状来看,以体现交流、激发消费者情感为中心来创作的作品已成趋势。审美主体首先是知、情、意、欲统一存在,对创作主体来讲,情感必须被具体化才能获得成功的表现。有这样一则故事:很久以前,一位盲人坐在大雪纷飞的街头行乞,他的胸前挂着一块牌,上书:“自幼失明,乞讨为生”。然而,路人见之,虽有同情者,但解囊者却寥寥无几。忽然有一日,街头路过一位风流倜傥的诗人,他凝视盲人片刻,把手伸进口袋—诗人不是掏钱,而是掏出一支笔,走到盲人面前,把盲人的牌子翻转过来,端端正正地写上:“春天就要来了,我多想看看她。”从此以后,凡路过盲人跟前的路人,莫不掏钱资助。故事中诗人的题词,也许就是现代情感广告的雏形,情感广告的魅力和作用由此可见一斑!对设计师而言,情感设计不仅是给社会提供作品,也是提供一种解决审美问题的生活方式及一次针对现实问题的深入思索。很多设计师在作品中加入情感诉求,通过作品意境、浓郁感情色彩和审美抒情产生的情调撞击人们的感情,使人们被作品吸引,唤起消费者潜意识的欲求向它靠近并对它产生好感,最后从情感上被它征服产生共鸣,最终达到创作者的目的。情感设计的感性成分越多,越受到人们的喜爱,产品的附加值就越大。具有极强的艺术性和表现力的情感诉求设计总是容易引起目标群体的注意与兴趣,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达到设计的最终成功。(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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