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治理是社会安全治理的空间单位与基础要素。社会安全治理有必要从社区安全治理入手。
第一,成立社区综治委,强化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北京市丰台区开始成立社区综治委,加强对城中村及流动人口较多区域的安全管理。从丰台经验来看,社区综治委发挥了以下几点作用:
一方面,整合了基层治安管理人力资源。社区作为社会安全治理的最前线,直接面向群众,往往需要对社会问题进行现场解决,因而对人力资源要求较高。但是,社会安全问题的发生源头分别受到物业公司、居委会、公安局或派出所等社会单位与行政部门管理,导致管理力量分散化。为此,有必要把这些力量全面整合、吸纳并成立社区综治委,既达到信息网络共享,又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与能力。
另一方面,治安防范从被动卸责化走向主动担责化。如上所述,由于社区安全繁复多样,涉及物业管理、人身安全、环境卫生等多方面,在多部门分头管理下难以得到系统解决,以至于各部门“有组织的不负责”,使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最终“小事拖大,大事难了”。而在社区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社区安全问题有了明确的对口专责部门,既无法逃责,又因部分组织成员来自本社区,由此更能主动承担责任,便于积极开展社区安全工作。(www.xing528.com)
第二,推动流动人口定居化。定居是社会融入与地方认同的基本要件。但是,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目前农民工群体仍处于“半城市化”状态,既无法充分回归农村,又无法彻底融入城市。笔者认为,推动流动人口定居化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弱化户籍制度与公共服务的捆绑作用。从世界银行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合著的《2030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中国》一书提供的“户籍改革及配套改革的步骤和顺序示意表”来看,从现行户籍制度到居住证制度的改革进展是与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水平及跨地区统筹水平对应的,而这一举措正是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民工流动的受限因素,充分保障了农民工同工同酬同待遇的公民权利。
另一方面,强化出租屋管理工作。依照住宿地管理原则,推进房东责任制,抓好登记、注销、检查、奖惩等一系列暂住人口出租屋管理机制。从厦门市的暂住人口管理经验来看,通过“谁住宿谁负责”的管理方式,提高了房东租客的登记率,健全了租客与房东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主动机制,大大降低了当地社区的犯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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