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知社会动员
社会动员是为社会发展而采取的一种策略。一般而言,社会动员是指政党、政府或社会组织、民间领袖等,为实现某一发展目标,通过各种形式的高强度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行动,促使全社会成员形成共同的观念与情感,获得广泛认同、参与和支持,引导全体社会组织与广大民众行动起来,从而调动社会组织的潜力和挖掘全社会的资源,经过整合和引领而实现特定目标、任务的社会发动过程。其本质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它是有组织的社会活动。社会动员是由社会组织发起的、有明确目的、引导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社会活动。社会动员中要有动员主体,无动员主体的无组织的自发活动,是无法进行社会动员的。在现实社会中,社会动员主体是政府、政党或社会团体。其二,思想动员是社会动员的核心。社会动员主体要谋求某个政治动议或重大方针政策获得社会各阶层和广大公众的支持和参与,进而影响其主流价值观和引导社会舆论,得到社会成员在思想或情感上的认可,是社会动员成功与否的核心。社会动员对象也是社会动员的客体,它由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组合而成。要使他们行动起来,需要影响和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通过有目的地影响、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等,来激发社会成员的参与热情,并使之行动起来。其三,人的动员是社会动员的根本。广泛的群众基础是社会动员成功的必备条件。人是人类社会构成的基本元素,也是社会活动中唯一具有能动性、创造性的要素,一切社会活动只有人的参与才能够完成。严格地讲,社会动员不是资源的新增,而是资源的重新配置和整合,一切社会资源只有通过人的加工改造,才可能实现重新协调和整合。
社会动员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以政治为核心,以集中统一、层层动员、广泛发动群众为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的传统社会动员。具体形式如体制动员、精神动员、政治动员等;另一种是以利益为杠杆,以政策引导、制度激励、社会自主参与等为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的现代社会动员,其主要是针对各种具体利益的利益动员。
(二)社会动员过程
设定目标是社会动员的前提条件,也是引导公众参与社会行动的根本,要有明确的行动目标,才可能动员和激励社会各阶层为之奋斗。社会动员的过程,应紧紧围绕着设定目标而进行,并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包括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决策和管理人员、社会各系统、工商业界、专业学术团体和专业技术人员、宗教组织、社区、家庭和个人在内的各个方面的社会成员。激发各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自身资源,形成尽可能广泛的社会联合,为实现共同的社会目标而自觉自愿地采取行动。同时,在社会的不同阶层、不同部门之间建立对话机制,形成伙伴式的合作关系。通过有效的信息传播,沟通和交流,促使社会成员明确设定的目标,达成共识,并把目标转化成社会行动。这也是社会动员的主要任务所在。
经过4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形成,社会转型的步伐随之加快,社会结构更加趋于复杂,社会资源拥有主体呈现多元化、差别化的态势,社会活动(行动)的政治色彩也在逐渐淡化,社会动员更多地出现在一些与公益有关的社会活动或突发事件的救助中,如恐怖袭击、群体事件、地震、海啸、大型群体性活动等。由于政府资源和管理范围及职责的有限性,常常难以独立应对社会上或自然界发生的重大公共事件和灾难,必须动员和汇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处理。尽管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与个人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上,但对于公共突发事件或重大社会事件,仍然受到广大民众的关注,从而具有动员社会力量的潜能。(www.xing528.com)
(三)社会动员机制
社会动员机制,是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行动的举措。社会的各个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动员机制也由原来单一的党政动员,向党和政府主导,单位和社区及社会组织协同,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的新型社会动员机制转变。以应对突发事件动员机制为例,首先,政府形成了社会动员组织机构网络,各级部门、单位协调联动,为增加动员的有效性,依据目标设定的程度,划定动员层级,进行不同程度的社会动员;其次,社区、社会组织实现了充分介入,利用自身紧贴群众的优势,发挥号召、组织群众的作用,使社会动员不留死角;最后,政府和社区、社会组织间建立起了有效的合作机制,能保持稳定的配合关系和成熟的沟通渠道,特别是能通过志愿者组织,充分管理好利用好志愿者资源,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目前,我国社会动员机制还不够完善。首先,在社会动员宣传教育方面,空洞的口号式宣传,特别是在常规动员时期,一些缺乏科学设计论证的宣传理念和方法,很难形成凝聚力,从而降低了公众的参与度。其次,在社会动员中,人们仍然抱有一切听从党召唤的传统思维方式,社会动员本质上依然是党政主导的行政化动员。在常态情况下,这种思维方式成了制约民间组织进行社会动员的限制因素。而在非常态情况下,由于政府与民间组织对接不够顺畅,往往造成民间组织有劲使不上,或者组织无序的情况,不仅影响动员的效率,也会给正常工作造成额外负担。最后,缺乏社会动员效果的评估机制。社会动员效果的评估,是衡量社会动员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动员机制中的重要环节。从定量到定性的评估指标,会对社会动员所设定的预期目标给出科学的评价,并对之后的动员进程给出科学的回答。然而,目前的社会动员机制,缺少有效的、科学的、具体的动员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社会氛围下,人们对社会动员理念的接受程度、响应程度都存在差异,需要对此深入访谈,不能仅凭上级领导部门决定。因此,社会动员机制建设,需要科学地把握社会动员的理念、性质及其内涵,需要对社会动员相关理论及其在社会现代化、社会活动中的作用进行综合评估,需要对调动民众参与,且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动员宣传教育等进行合理设计。同时,发挥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切入点,通过项目驱动把“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动员起来,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
为调动民众参与,应建立激励机制,以示范、激励、表彰等方式推动广大民众参与到常规化社会动员中去。在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建构规范化的渠道,通过社会组织、志愿者活动,来拓展社会动员的范围,推动社会动员的资源供给。把体制内动员和体制外动员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社会动员重点。以日常志愿服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社会动员为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建全志愿服务长效动员机制,紧紧围绕社会动员重点,健全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和保障体系。从整体而言,社会动员是一个发动、教育、引导民众参与特定社会活动的过程。建立健全社会动员的组织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教育引导民众积极参与其中,在参与中得到认可和赞同,提升社会动员的整体效果,实现社会动员有据可依、依法办事、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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