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治理功能的实现。作为农村社会治理领导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如何统筹各方,与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等农村治理主体形成科学的多元治理体制,是事关农村社会治理有效性的关键问题。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党中央特别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规定了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农村中的党委、总支部、支部,这从法律上确立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为了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和村民自治的顺利实现,中共中央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和进行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直接接触占我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群众,对他们的影响程度也最深。农村基层党组织主要在政治、组织和思想方面起主要作用,在农村治理中发挥着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以及在重大问题和重要环节上的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贯彻执行中央方针政策的核心,是农村的政治领导核心。突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农村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繁荣发展的根本保证。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气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省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握好“三农”战略地位、农业农村发展新特点,顺应农民新期盼,关心群众诉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做好“三农”工作本领。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减少和下放涉农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三农”前瞻性、全局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实行差别化探索。对批准开展的农村改革试点,要不断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统计水平,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规范运行、农业支持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也必须重视“三农”工作,多下农村走走、多到农民家里看看,了解农民的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地位。所以,要树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必须首先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入手,才能增强村委会服务功能和村民自治的吸引力、凝聚力。(www.xing528.com)
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是天然的,而取决于其领导能力和领导权威,特别是这种领导能力和领导权力更多的来自党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率,从这个层面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对执政能力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过得硬的农村党支部,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就不能在农村得到具体的落实,就不能把农村党员团结在自己周围,从而就谈不上带领群众壮大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力,向贫困和落后宣战”。农村基层党组织扎根基层、直面群众,肩负着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的直接责任。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领导作用弱化、党员标准异化、组织机构虚化、服务能力弱化,不少农村基层党组织却在群众中失去了凝聚力和感召力,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甚至受到削弱,党的先进性难以体现等问题,同时,针对新时期农村社会经济建设中出现的留守儿童的问题、农村养老问题、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农村社会环境治理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优化党组织设置,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和主体责任。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最主要的方法,只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水平,才能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处于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进而完成历史赋予的伟大而艰巨的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扩大农村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必须强化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能力;必须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完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探索功能定位;必须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实现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建立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切实加强乡镇党委思想、作风、能力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从严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认真抓好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创新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有效覆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对责任不落实和不履行监管职责的要严肃问责。着力转变基层干部作风,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加大对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监督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土地征收、涉农资金、扶贫开发、“三资”管理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侵犯农民群众权益的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治理中,面对日益分化的农村社会阶层、日益复杂的多元利益主体、日益突出的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杂糅的文化价值取向等等新情况,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这为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尤其强调要把农村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加强党对农村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农村社会组织多样化以及多种整合力量并存的趋势和要求下,基层党内民主的有效发展,还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充分获得支配、控制和领导各种基层组织的主动权,特别是通过选举、监督等民主渠道,提升农村社会对党组织以及其产生的领导人的认同和支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从而巩固党在同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从组织情况看,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同级的各种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这一法律定位为基层党组织在法定范围内的自主活动提供了可能性和行为平台。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农业税费改革之后,面对农村社会格局的深刻变化,包括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内的农村基层组织没有及时实施组织再造,管理方式落后于时代要求,在农村社会的影响力日益衰弱,村两委对做好乡村治理工作“有心无力”,导致村务废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委员会向村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等制度,鼓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其他组织负责人,引导其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随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程度的加深,乡村社会必然出现不同利益群体的竞争与角逐,一旦出现非理性或恶性竞争则会成为一种负能量。组织作用的发挥来源于对经济资源的掌握,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经济的控制力,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基层党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其他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始终坚持党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也要理顺基层党组织与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其他组织的关系,完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实践证明,只有在加强村级组织各个基本要素建设中,始终坚持和不断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形成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