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治理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指出,要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必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在实践中。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健全齐抓共管、各方面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治理理念和要求,推进了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与整治工作。农村社会建设中,有效预防农村公共危化事件的发生是治理农村社会环境的最关键手段。目前,农村存在因农村土地争议、干群关系激化、农村基层组织不健全、农村环境恶化、农村公共服务事业滞后、农村社会治安治理不到位、农民社会保障不完善引起的诸多矛盾。在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与整治中,党中央强调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治理理念;倡导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与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
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社会安全环境治理,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我们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农村社会化环境治理力度。农村社会环境复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自制力较弱、容易模仿他人,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诱惑,他们的能力素质极易受到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诸如“上学无用论”“打工潮”等思想时刻侵蚀着他们。因此,为了预防和减少留守青少年越轨行为,我们应当按照中央的要求,形成关爱留守儿童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社会环境的治理力度,共同努力为农村留守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文明向上的社会化环境。
第二,深化农村社会平安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这为农村社会平安建设指明了方向。
推行农村平安建设工程,要切实加强农村社会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农村治安综合防控能力,全力维护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持农村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快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村居民实施群防群治,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比如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重点打击赌博、烧香磕头、相面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和各种盗窃、拐卖人口、嫖娼、卖淫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从而彻底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为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www.xing528.com)
推行农村平安建设工程,要大力实施农村警务战略。要综合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加强农村警务室公共产品建设,组织警员参与社会治理,实行村民联户联防机制,积极打击和遏制农村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弘扬地方传统文化手段治理农村社会治安,给当地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环境。
推行农村平安建设工程,要加强农村抗灾救灾、警务消防、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标准,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置能力。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服务体系,使农民生活有最低保障,净化社会空气,消除农民后顾之忧,弱化对家族、宗教势力的依附心理,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农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农村社会心态。
第三,强化乡风文明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就是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农村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文化风俗和农村风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消除农村丑恶现象,开展文明家庭、文明院落、文明村社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倡文明向上的道德风尚;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形成依法行事的观念,树立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发展生产力,调动农民群众共建文明乡村的自觉性,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团结。坚持农村民主建设,规范治理行为;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文化事业,从根源上治理农村社会环境。
第四,建立农村社会安全治理协同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为我们当前建立农村社会安全治理协同机制提供了政策指导。当前,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引进市场机制,采取政府、社会和个人多中心供给、生产治安服务的多元化农村治安治理模式,成为迫切需要。强化农村社会安全治理,要重新定位基层政府角色,转变其行为方式,构建各方参与的平台,拓展社会参与空间。农村基层党政组织要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为依托,以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共同实现构建农村和谐治安秩序的目标。乡镇政府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通过有效地化解农村地区社会矛盾和冲突来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秩序,保证基层政权稳定。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协调各种矛盾和冲突;扎实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健全村屯治安防范网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不断拓宽农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专门机关和直接主体。镇派出所是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是维护农村治安秩序的主力军,在治理农村治安问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公安机关在人力(包括素质和技能培训)、装备、待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和其他间接投入,是十分重要的措施。村党支部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等有较强操作性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农村社会环境治理“一事一议”,着力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农村社会治安和治理离不开农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充分发挥乡镇义务调解员和村级和谐促进会的作用,动员广大农民参与到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活动中,使农村社会治安治理进入法治化轨道。市场通过自愿机制参与平安协会的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通过志愿机制参与平安协会的建设,借助平安协会这一平台,社会组织、企业、公民能够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的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打破了传统政府管理的一元格局,形成了多元合作治理格局,推进了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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