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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监管模式改进实践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调解目前出现在社会合作治理当中的冲突现象,必须要改善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严进宽管”的监管模式,让社会组织能合法有序地进行社会合作治理。这是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能让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有的放矢,有凭可依。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上要划清职责、分工明确,并且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建立起严肃的管理问责制度。最后,要引入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监管模式改进实践

调解目前出现在社会合作治理当中的冲突现象,必须要改善目前政府对社会组织“严进宽管”的监管模式,让社会组织能合法有序地进行社会合作治理。而这种监管模式的改善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需对各类社会组织从事社会治理的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定,既要体现其公益性的职能,又要防范其僭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这是一项细致而又庞大的工作,由于社会组织类型的多样性以及涉及社会治理内容的广泛性,要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能够对其进行精细而又准确的分类。有些专业性太强的社会组织还要有相关政府授权的中介组织对其进行资质认定和业务指导。这是监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能让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有的放矢,有凭可依。

其次,是要提高监管部门对于规定的执行力度。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上要划清职责、分工明确,并且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建立起严肃的管理问责制度。有关工作人员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了解社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并及时对活动行为加以引导和规范,建立起一套成熟的实时监控体系和良性的交流沟通机制。(www.xing528.com)

最后,要引入社会监督。社会监督作为第三方的监督,对社会合作治理所产生的冲突和调解过程能够产生一种公众压力,能够使冲突双方在冲突和调解的始终都能处在公众的视野范围内,从而保证整个调解程序的公平公正,有效消除调解中出现的单向控制情况。在社会监督的形成方面,一是要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项目进行社会公开化,让社会知晓和关注;二是建立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四是健全群众投诉的受理和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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