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经济扶持架构上的多种方式,包括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府纯资金扶持、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等。目前,国家相关经济扶持政策正陆续制定出台,各省市也纷纷开展试点施行。总的来说,各类经济扶持方式需要系统铺开、协调并行,维系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
(一)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作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主要的资金扶持工具,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在整个政府资金扶持体系中处于核心环节,不仅发挥了资金扶持功效,同时也具有提升社会组织能力、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以及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功能。目前,中央和各省市陆续出台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政策文件并加以施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需要认清目前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的现状,相应地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规范保障机制。从购买方式、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种类、购买服务涉及的公共领域以及购买服务的资金设置等方面入手,出台可操作性、权威性的政策文件。首先,在购买方式上,单纯的招投标方式是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代理、单一来源、意向谈判等多种形式得以实现的政府购买方式,考虑到现阶段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自身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影响,期盼通过招投标承接到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很难在与企业、事业单位等强手如云的投标人中取得高位。故而需要政府创新更多的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的购买方式。譬如可以通过立项评选的方式让各类公益组织、志愿组织以及草根社团集聚,以项目补助的购买形式将传统公共服务项目做大做强,同时带动和影响社会组织发展;又如可以通过赛会承接的方式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此方式主要针对以群体兴趣聚集的社会组织,实现该类组织向公益和公共服务转型。将市、区、县的大型赛事、会议的领办工作交予具有领域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承接,活动经费按项目要求和项目进度分批拨付。另外,如公益创投、基金扶持等方式亦可广泛试用,借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其次,在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种类上,不应囿于主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实力组织,更要将众多体制外的草根组织也纳入购买范围内。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种类应根据服务项目类型仔细归类,利用招标公告、招募信息以及邀请函等方式将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提上购买议程,秉承“实用、适用、有用”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各类社会组织。再次,在购买服务涉及的公共领域上,社会服务、公益慈善、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体育竞技以及涉外交流等领域均需公平对待,按照现实所需增加某领域的购买力度。最后,在购买资金设置上,形成完善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将社会捐助金、财政预算金、福彩公益金以及专项业务金等均纳入其中,保证资金充沛并统筹运作。另外,需要扩大购买服务的政府机构范围,不应只限于民政部门知晓和运作,还要宣传拓广到其他政府机构,拓宽适用领域。
(二)加强政府纯资金扶持力度(www.xing528.com)
政府对社会组织纯资金扶持的具体形式有奖励、补贴以及资助,政府的纯资金扶持对大多数社会组织,特别是初建起步、没有实力参与政府购买行为的社会组织是强有力的支持与帮助。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各地给予社会组织纯资金扶持的方式日渐多样化,同时也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纯资金扶持的关键问题是解决资金来源。当下,政府应着力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多元资金供给机制,吸纳社会捐助金、福彩公益金、专项预算金等,拓宽扶持资金渠道,保持扶持资金稳定可靠。扶持方式灵活运用建办补贴、营运补贴、公益项目支持以及工作经费支持等多类扶持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宣传,指引各类有益的社会组织申请与发放,同时制定相应的甄别标准和发放原则,严格执行,解除因资金瓶颈而造成的社会组织发展困境。
(三)落实针对社会组织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针对社会组织的税费减免优惠有两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社会组织公益捐赠对象的税费减免优惠;二是社会组织自身的税费减免优惠。作为对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类社会组织进行资金扶持的主要政策工具,利用税收的减免优惠政策来调控和支持社会组织发育发展是各国主要采用的扶持方法。在我国也已初步成型一并加以落实,但由于财税体制的制约,针对社会组织的税费减免优惠覆盖不甚广泛,以安徽省为例,全省当前只有30个社会组织获得税费减免优惠资格,仅占全省组织总数的0.2%。因此,对社会组织的税费减免优惠应从完善税费减免优惠制度入手,找出问题根源并加以改善。另外,对于未开展社会组织免税资质认证的地区督促其尽快开展此项工作,详细制定公益援赠的税前扣免程序,保证社会组织顺利吸纳社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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