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不仅意味着理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相应地也要求推进社会治理主体与治理方式的变革,即由多个主体通过政府的、市场的、法律的、文化的等多种方式进行协同治理。社会治理的目标具有双重性:发挥和依靠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治理社会、实现共治是社会治理的实践目标;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从而达到善治是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加强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人才队伍、治理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关键。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的职责。政府社会治理的目标是依法治国,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会组织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社会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国家信访制度,保障政令畅通和规范群众意见诉求表达、权益保障、利益协调渠道。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社会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司法保障,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防范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
社会治理的第一个目标是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指社会保持动态的有序性和连续性,没有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社会骚乱。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创新社会治理的落脚点就是保持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有两种方式:静态稳定和动态稳定。静态稳定是指单纯以强硬的方式压制矛盾;动态稳定则是让各种意见和诉求得到充分的表达,这有利于更好地疏导和解决各种矛盾。动态稳定是社会的常态。
社会治理的第二个目标是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价值底线。社会公正既体现为一种价值理念,也体现为一种制度设计安排,其实质是社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分配。第一要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通过立法、监督、执行和引导,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第二要公平地处理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公平可以分为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制度安排的公平;另一个维度是老百姓认可的公平,群众的评价是最重要的,群众认可的公平是公平的唯一标准。第三,构建中国特色的福利制度,过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是“既患寡又患不均”。这要求保证福利性收入、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解决好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公平问题。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这两大目标主要体现为五项具体任务:
第一,协调社会关系。和谐社会是一首交响乐,其音符就是社会各阶层。社会各阶层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矛盾和冲突,如何平衡矛盾、化解冲突,是社会治理面临的紧迫任务。协调社会关系有四项重要任务:协调各阶层利益关系;协调城乡利益关系;协调区域利益关系;协调劳资关系。
第二,规范社会行为。规范社会行为就是依照社会习惯、道德和法律,确立社会成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要健全社会规范体系,通过制定法律和道德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把规范社会行为列入国民教育计划。
第三,解决社会问题。问题是时代的号角,人类社会就是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前进的。对社会结构的分析是理解一切社会现象的出发点,调整社会结构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核心,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城镇化步伐,调整城乡结构,赋予进城农民工以城市居民身份,使现代产业工人的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相一致;二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收入分配结构,逐步解决好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提高劳动收入的比重;三是治理劳资关系,调整就业结构,改变“资强劳弱”的格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缩小社会中下阶层阶级的比例,重视加强中产阶层的培育,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www.xing528.com)
第四,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综合治理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和整合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社会组织调解的重要作用,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第五,应对社会风险。当前,我国已经进入社会风险高发期、危险期,要抓好应对社会风险的源头治理和动态协调,构建应对社会风险的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强了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体系建设,“一案”是指应急预案,“三制”就是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关键在于构建好五大体系:一是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网络,同时完善社会住房保障制度;二是着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度竞争、监督有力的公共服务格局;三是着力强化社会组织治理体系,培育、鼓励、引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四是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使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及时化解;五是着力完善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与此同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科学化治理、人性化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权责明确、政社分开、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创新社会治理理念,需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源头治理、动态治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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