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巴蜀文化”,按人们通常的理解,就是由古代巴、蜀两个民族在今四川地区重庆地区共同发展起来的一种姊妹型的地域文化,巴族的重点活动地区在今重庆地区,而蜀族的重点活动地区在川西成都平原。两种文化在长期的接触发展中,相互影响和渗透乃至融合,以致很难辨别和区分孰是巴文化孰是蜀文化,故历史学家就统称他们为“巴蜀文化”。巴与蜀的活动地区,由于原不是中原华夏族政权直接统辖的区域,而是当时中国境内若干个方国中的两个方国,即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蜀国和以现今整个重庆地区为主要活动地区的巴国。这两个方国由于相邻相交又相好,在许多方面都有共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以致他们的文化在交融中越发展就越相似,可以说,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融合,直到秦汉时期巴、蜀两个民族的文化就一直是很相近或相似。尽管两个民族有时也出现矛盾和摩擦,时战时和,但在文化发展上一直是比较融洽的,以致“巴蜀文化”的影响还扩大到古四川的周边地区。
“巴蜀文化”这一称谓,自从20世纪40年代初被正式提出以后,已经沿用了几十年。当时是依据传世的一些铜器而提出的,并非是经过系统研究而提出的一种考古学文化。新中国建立后,虽经过一些正规的考古发掘,但由于材料有限,也未将这时期的巴文化和蜀文化截然分开。为了叙述的方便,仍较多地沿用了“巴蜀文化”这一称谓,但实际上巴文化与蜀文化是有区别的,在能够区分的情况下还是作了区分,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一律统称“巴蜀文化”完事。以前不仅习惯上巴、蜀文化合称,甚至将春秋战国以前的古巴、蜀文化和秦汉以后四川地区的传统文化,也就是从古到今的文化,都统称为“巴蜀文化”。这样的称呼,已不是指那种富有民族特色的古代文化,而是一种包括各民族在内的纯地区性文化了。(www.xing528.com)
关于“巴蜀文化”的考古发现,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重要的出土材料也越来越多,研究工作也越来越深入,“巴蜀文化”的内涵也越来越清楚。实际上“巴蜀文化”也就是晚期巴文化和晚期蜀文化的合称。只是有些文物的族属实在难以辨别清楚时,就仍以“巴蜀文物”或“巴蜀文化”的称谓而代之。由于前面已将晚期巴文化和晚期蜀文化的重要考古发现及其特征分别介绍过,所以“巴蜀文化”的具体内容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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