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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人始祖:长阳的香炉石遗址与文化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香炉石遗址,是鄂西清江中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的一处典型的早期巴文化遗址。一香炉石遗址的情况和材料公布后,人们对于这处遗址保存得比较好和出土遗物的丰富与典型,都有所了解。二香炉石遗址的墓葬区,目前虽只发现一处,但却很重要。三关于香炉石遗址出土遗物是否典型,是否自成体系,有否有代表性,能否命名为一种新的文化,应是学者们考虑较多的问题。香炉石遗址用作炊器的大量罐、釜,是长时间连续发展

巴人始祖:长阳的香炉石遗址与文化

香炉石遗址,是鄂西清江中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境内的一处典型的早期巴文化遗址。[1]1983年发现,1988年和1989年先后两次发掘。1994年和1995年《中国文物报》和《文物》杂志曾对遗址的出土内容先后作过介绍,并被研究者命名为“香炉石文化”。[2]因此,曾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和重视。[3]为便于人们进一步的了解和研究,现对该遗址的发掘及其文化内涵特作如下一些补充介绍和论述。

香炉石遗址的情况和材料公布后,人们对于这处遗址保存得比较好和出土遗物的丰富与典型,都有所了解。特别是在清江流域能发现这样一处延续时间较长、地层清楚、文化堆积序列完整且稳定性较好的上古时期的文化遗存,无疑是一次很有意义的重要考古发现。关于这处遗址的面积,根据我们1995年11月对遗址周围地区所作的一次较深入的勘察和铲探的结果,发现它的面积比原来介绍的要大得多。特别是在遗址的东北面一处类似岩屋的岩壁之下还发现了早期巴人墓地[4]整个香炉石遗址的实际面积应为3万多平方米。原公布材料时介绍的面积,应是遗址的中心区或当时人们的首领居住区,并非是遗址的全部。

香炉石遗址的墓葬区,目前虽只发现一处,但却很重要。在发掘的7座巴人墓中,2座东西向,5座南北向,其葬式均为仰身直肢。最长的一具人骨长176厘米,个子较大,随葬有1件早商时期的大型卜骨和1件较精致的大型骨匕。卜骨系利用牛的左肩胛骨制作而成,这与在遗址的地层中发掘出大量用鱼的鳃盖骨制作的卜骨不同,是早期巴人遗物的新发现。卜骨虽有残缺,但全貌基本清楚,全长42厘米,为我国发现的最大卜骨之一。该卜骨两面及周边均经打磨和修整,背面中脊已基本削平,上有大小圆形钻孔100多个。较厚的部位钻孔较大,较薄的部位钻孔较小。整个钻孔多呈横向与斜向排列,部分钻孔有灼痕。从钻孔形态特征看,其年代为早商时期无疑。骨匕长26.6厘米,这在我国早商时期以前一直上溯到七八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在出土千百件的骨质匕形勺中,当数它是最长最大的一件了,应是我国早期骨匕之最。

随葬品中具有断代作用的2件褐色砂陶器,一为粗绳纹陶罐,出自4号墓中死者身旁,圆唇、侈口、弧壁、圜底,口径12厘米、高11.2厘米;一为细绳纹陶釜,出自3号墓中死者身旁,圆唇、敞口、鼓腹、圜底,口径14.4厘米、高19.2厘米。陶罐的形制特点与遗址第6层早商时期的地层中所出Ⅰ式陶罐完全相同。其年代也与大型卜骨的时代相吻合。因此,这批巴人墓葬的年代也应属早商时期无疑。

关于香炉石遗址出土遗物是否典型,是否自成体系,有否有代表性,能否命名为一种新的文化,应是学者们考虑较多的问题。这里,笔者提出自己的看法,同大家一起探讨。

1.关于是否典型。先从陶系特点看,是以夹砂或泥质褐陶为大宗,只是有黑褐、灰褐和黄褐之分。黑陶、灰陶或灰黑陶次之。作为炊嚣的罐、釜,为夹砂黑褐或灰褐陶,其制法主要为手制。作为盛食或饮食器的瓮、盆、钵、豆、尖底杯,除泥质灰褐和黑褐陶外,还有泥质的黄褐陶、灰陶或灰黑陶等多种,制法除轮制外,也有手制。再从器形特点看,从早到晚主要是以罐、釜为大宗。釜为圜底,罐底平、圜兼而有之。釜自始至终为炊器,器形很典型(图一)。罐在西周时期以前主要为炊器,西周时期以后则变为盛器。除罐、釜外,陶钵、尖底杯和高圈足粗柄豆也是很有代表性的几种器形(图一)。特别是尖底杯,从早商时期开始,一直到西周时期,都是前后衔接的,是巴文化中颇有特色的一种代表性器物,到东周时期还继续存在。陶器的纹饰,主要为粗、细绳纹,次为方格纹、篮纹和弦纹。其他还有暗纹、刻划纹、戳印纹、米粒纹、三角麻点纹、附加堆纹、“臣”字形纹、“S”形纹、叶脉纹、回纹、贝纹和素面等。从陶质生活用具方面的比较研究,当地土著文化的特色十分浓厚,基本没有中原地区商文化的影响,到目前为止在清江流域还尚未见到商文化影响的明显迹象。根据地层堆积和器物发展演变的情况,香炉石遗址的出土物,还可分出相当于夏及早商、晚商和西周、东周等几个先后不同的时期。如从甲骨的已知时代特征及遗址地层经过树轮校正的测年(4090年±100年和3520年±130年)数据上,都可以清楚地显示出来。像这样发展阶段比较清楚的巴文化遗址,在鄂、渝两省市地区还从未见过。因此,无论从陶系和器物特点还是从器物发展的连续和稳定性看,这里都可以称得上是巴文化遗址的典型。

·图一香炉石遗址出土主要陶器年代分期图表

2.关于出土遗物是否能自成体系的问题。从前述几种典型陶器的情况已可看出,陶罐从夏时期到商、周时期的发展,基本无大变化,只是在用途上到了西周时期以后有所改变。陶钵从早到晚都是连续而稳定发展。陶釜与尖底杯虽在夏时期就有发现,但很少,且残损难以复原。在早商时期均大量出现,一直到西周时期都是比较稳定地发展下来的,是十分有特色的早期巴人陶器。陶豆从夏时期到西周时期亦是连续不断,只是在前期高圈足粗柄豆多于浅盘细柄豆,后期则相反。很明显,从罐、釜、钵、豆、尖底杯等一群陶器来看,基本都是连续发展着的,器形除个别的在发展中有所变化外,大多数的器形比较稳定,一直保持着早期巴人土著文化的特色。不仅如此,就是到了巴人晚期的东周时期,这里虽已出现楚文化的器物(如楚式鬲),说明楚的势力已经到达这一地区,但巴文化的器物如陶釜和尖底杯等,却仍然占据主要地位。因此,香炉石遗址有自成体系且发展较稳定的陶器群体已很清楚,毋多赘述。

3.关于出土器物有否代表性的问题。前面已经谈过一些,这里再作一下具体分析。我们说,一个遗址是否有代表性,主要是指遗址的文化面貌、内涵是否丰富,它与这个地区或与周围地区的同类遗址中的某种同类遗存相比,是否典型,是否有代表性。首先,我们要看遗址地层堆积的文化内涵是否单纯,堆积的时间是长是短。若长,又是否连续或有否缺环或断层。特别是要看文化连续发展的稳定性如何。对于上古时期文化遗址的内涵,着重要看陶器群体的组合情况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是要有多种有特点的器物(但也不一定要包罗万象似的样样都有),一是要时间较长而又连续不断,方可说明其稳定性。香炉石遗址用作炊器的大量罐、釜,是长时间连续发展而又稳定性较好的器类,这在长江三峡及重庆市所属东部地区的一些早期巴人遗址中是很难见到的。虽有的遗址同样出土了有巴文化特征的罐、釜,但时间不长不连续,谈不上有稳定性。有的遗址不是以出土巴文化遗物为主,而是在以别的文化(如城背溪文化和大溪文化等)为主要堆积的遗址的上层出土了少量的巴文化遗物,其地层堆积和遗物数量更远不能同香炉石遗址相比。如香炉石遗址的中心区,在出土遗物较多的209平方米面积里出土的近4000件各种陶质生活用具中,就有陶釜近3000件,占四分之三,其单位面积出土陶釜数量之大,到目前为止,是鄂、渝等地区所有几十处巴文化遗址,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因此,我们说香炉石遗址出土的早期巴文化遗物是有代表性的,仅此一例就足够说明问题了。当然,也不仅仅是陶釜,如用作饮食器的陶钵、陶豆和陶尖底杯等器物,出土数量也都不少,这里不再详述。

4.对于香炉石遗址出土遗物所反映出的一种土著文化,能否命名为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的问题,笔者以前曾在《中国文物报》上发表过肯定性的意见,这里再作些补充说明。

香炉石遗址的出土遗物,主要为早期巴文化遗物,时限为夏时期至西周时期。东周时期的出土遗物,只约占整个香炉石遗址遗物的五分之一。香炉石遗址的早期巴文化遗物,如前所述,既丰富又纯正(土著文化特色),既有一批典型器物组成的陶器群体,又有其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在整个清江流域来说,是最好的一个遗址。就湖北境内的长江沿岸尤其是三峡的西陵峡地区来说,虽发现有红花套、荆南寺、中堡岛、杨家咀、白庙、朝天咀、路家河、三斗坪和鲢鱼山等有早期巴文化遗物出土的遗址或遗存不下30处,但比较起来,仍以香炉石遗址为更典型。

如红花套遗址的文化堆积,主要为大溪文化遗存,其次为屈家岭文化晚期遗存。早期巴文化遗存也有一些,但不是主要的。

荆南寺遗址的文化堆积,主要为商文化遗存。早期巴文化遗存也发现不少,但其居次要地位。

中堡岛遗址面积虽较大,但主要文化堆积是大溪文化遗存,其次是有似屈家岭文化的遗存或者有屈家岭文化影响的“后大溪文化”[5]遗存,再其次才是早期巴文化遗存。尽管出土的早期巴文化遗物也有一定的数量,但陶器群体的土著文化特色不如香炉石遗址的浓厚,因出土物中有较多文化交流的明显反映,如鬻、鬲等同出就很说明问题。因此不宜称中堡岛遗址为典型的早期巴文化遗址,只能说中堡岛遗址的上层有一定数量的早期巴文化遗存。

杨家咀遗址受破坏较严重,保存下来的较少。经过抢救性的发掘,虽也出土不少早期巴文化的陶罐、陶釜和尖底杯等陶制生活用具,但整个遗址的文化内涵并不够单纯,早期巴文化层也不厚,出土遗物的发展演变序列不够明显。

白庙遗址受破坏亦较严重。经过几次抢救性的发掘,出土遗物虽不算少,但它主要是一处石家河文化性质的遗址。上层早期巴文化遗存中的平底钵、深腹罐、直领瓮,与香炉石遗址出土的平底钵、大口鼓腹罐和直口高领溜肩瓮的形制是基本相同的。但因整个遗址的文化堆积是以石家河文化的遗存为主,早期巴文化的遗存只居次要地位。

朝天咀遗址经过发掘,分为A、B两个区域。A区主要为城背溪文化和大溪文化遗存,B区才是夏、商时期的早期巴文化遗存,以夹砂灰褐陶的釜、罐为主,多为早商时期的遗物。

路家河遗址的发掘材料至今未见正式发表。据调查的零星材料和发掘者的部分介绍,路家河遗址的下层为城背溪文化遗存,上层才是早期巴文化遗存。但巴文化的遗存不够单纯,土著特色不及香炉石遗址的典型,年代也比香炉石遗址的稍晚。

三斗坪遗址受破坏严重,大部分塌入江中。保留的部分,先后发掘过三次,主要为大溪文化遗存。商周时期的早期巴文化遗物也出土一些,但不多,主要有用作炊器的釜、罐及钵、豆、尖底杯等。

至于鲢鱼山遗址,其面积并不很大,受破坏也很严重。经过试掘,也出土了一些早期巴文化的陶罐和陶釜等器物,但年代并不太早,约相当于商周之际。

从以上巴文化遗址或遗存的出土情况不难看出,它们都没有清江香炉石遗址出土早期巴文化遗物的丰富和单纯,更没有香炉石遗址那样从夏、商时期到西周乃至东周时期一直连续发展不断。除在东周时期已有了楚文化的影响与交流之外,西周时期以前的巴文化遗物颇为单纯,基本没有外来文化的影响。因此,香炉石遗址出土的早期巴文化遗物,在鄂西地区发现的几十处巴文化遗址或遗存中,是首屈一指的。

再看重庆市所属东部地区(即过去的川东)的早期巴文化遗址或遗存。虽先后发现不少,但也有一些不够理想的方面。如忠县的㽏井沟、中坝和云阳的李家坝以及巫山的大昌坝和双堰塘等一些面积较大或比较有名的古文化遗址,都出土有早期巴文化的遗物,但因水土流失和受破坏较多或是发掘工作还做得不够,到目前为止,这些巴文化遗址或遗存出土的早期巴文化遗物,仍显得有些不完整、不够系统。或是组成群体的器物较少,或是在年代序列上中间有缺环,前后发展不连续。因此,也不及鄂西清江香炉石遗址出土遗物那么系统和富有特色。

如上所述,就目前已知材料,在鄂西、渝东等地区所发现的众多早期巴文化遗址或遗存当中,以主要的陶制生活用具而言,当首推香炉石遗址为最丰富、系统,最富有代表性。

若以文明程度而论,香炉石遗址在所有早期巴文化遗址或遗存中,亦居首位。如甲骨和陶玺印的出土,就是最好最有力的证明。

先说甲骨,在鄂、渝地区的宜昌朱家台、路家河和秭归的鲢鱼山以及忠县的㽏井沟等遗址中,虽也都出土过,但极少,只有一两片或几片,而且年代也较晚,约为晚商和西周时期的产物。但香炉石遗址出土的甲骨却不同,不仅数量多,年代跨度也大。除出土大量晚商和西周时期的甲骨外,还出有早商时期的甲骨。不仅有用牛的肩胛骨制作的大型卜骨,还有中原地区从未出土过的用大量大型鱼类的鳃盖骨制作的卜骨。香炉石遗址的大量甲骨,既有墓葬里出土的,又有地层堆积中出土的,这在上述提到的长江三峡地区的几处遗址是不可比的。就是在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也是绝无仅有的。所以香炉石遗址出土的大量甲骨,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和认真地进行研究。(www.xing528.com)

再说陶玺印,它出在香炉石遗址的第4层,即西周时期的早期地层中。这在鄂西和渝东的众多早期巴文化遗址中,是独一无二的。就全国范围说,也是首次发现。它在我国玺印起源的研究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过去一般公认的是战国起源说,也有的认为是起源于春秋末期。虽然文献上记载玺印的使用是在西周和春秋,但在我国几十年的科学考古发掘中却从未在早于战国的墓葬或遗址中发现过。因而玺印起源之谜一直困扰着学术界。香炉石陶玺印的发现,正好揭开了印史学界的这一谜底,它不仅有力证明了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玺印的出现,把我国玺印起源的时间提前了几百年,同文献记载的情况基本相符,而且还可证明玺印的使用是我国上古先民的一大发明创造,绝不是从外国传入我国的。尽管香炉石遗址出土玺印的印文目前还尚未辨识清楚,但也不影响称它是古代玺印的定名。即便是用它来钤印陶器,也应是我国古代玺印的一种或玺印的祖型(图二)。

·图二香炉石遗址商末周初地层中出土的陶玺印

从以上情况看,近几十年来在鄂、渝两省市地区已发现的众多早期巴文化遗址的出土遗物,既然都没有香炉石遗址出土的那么多、那么典型、那么自成体系的陶器群体,特别是还有我国最早的陶玺印和出现时间较早、延续时间较长的大量甲骨等遗物所反映出的较高的文明程度,这就充分说明香炉石遗址出土大批有着浓厚地方特色的早期巴文化遗物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较长时间的发展并有它广泛的代表性。据此,研究者不仅能够按照考古学文化一般命名的法则,将它作为早期巴文化的典型代表,命名为“香炉石文化”,而且也是这一地域的考古学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结果,容易为大家所接受。

清江香炉石这处典型的早期巴文化遗址的发现,与我国的古文献记载和民间关于“廪君”的历史传说也相吻合。

从古文献记载看,有的记载比较简单,如《山海经·海内经》所记:“西南有巴国。太皞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也有记载比较详细的,如《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巴郡南郡蛮,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出于武落钟离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长,俱事鬼神,乃共掷剑于石穴,约能中者,奉以为君。巴氏子务相乃独中之,众皆叹。又令各乘土船,约能浮者,当以为君。余姓悉沉,唯务相独浮,因共立之,是为廪君。乃乘土船从夷水至盐阳。盐水有神女,谓廪君曰:‘此地广大,鱼盐所出,愿留共居。’廪君不许,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暝。积十余日,廪君伺其便,因射杀之,天乃开明。廪君于是君乎夷城,四姓皆臣之。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人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前一条记载,应解决巴国的地望问题。这后一条记载,虽说是个带有神话性质的传说故事,但毕竟明确了地域范围是在南郡,在夷水,是在武落钟离山。大家知道,夷水即今鄂西清江,武落钟离山即在今长阳境内或其附近地区。问题是在这个传说和记载的年代上,尚有不同理解和看法,即很难形成共识。就传说讲,里面提到“盐水神女”和“廪君”,似有母系氏族社会残余及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强大的历史影子,或者说是这一时期这一地区的两个象征性代表人物,其年代较早,可早到距今约4500年以上,至迟也在距今4000年以上部落联盟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如就这条记载引《世本》的情况来看,年代无疑又很晚了。所以,仅凭《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上的那条记载,也是很难辨明“廪君”的真实年代的。看来要想解决问题,最后还只有从考古学上的重要发现来寻找答案。笔者曾根据香炉石遗址出土的重要考古材料,并结合历史文献记载和民间的历史传说以及地形地貌方面的情况,对《山海经》中“西南有巴国”的“巴国”地望和甲骨文中的“巴方”地望作过综合考察和研究。认为香炉石遗址所处的清江中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一带,就是我国早期巴国和甲骨文中“巴方”的地望所在。[6]

除香炉石遗址的材料外,还有学者考证过与此有关的古代铜器铭文。如湖北大学的刘先枚教授与台湾成功大学的李冕世教授合著的《安州六器考及附记》一文(载《中国早期巴文化——长阳香炉石遗址发掘与研究》一书),对我国宋代出土西周铜鼎铭文中“虎方”的地望进行考证,断定就是长江南岸的长阳县境,并断定“虎方”即甲骨文中的“巴方”,亦即秦汉的“白虎复夷”,现在的土家族。还特别指出“安州六器考证的重要问题,在于补证周初南征虎方的历史,使这段历史通过地下遗物展现出来”。

最后,再探讨一下香炉石文化与本地区及周围地区其他有关考古学文化的关系和有关问题。

前面说过,香炉石文化是早期巴文化,是1994年才明确提出命名的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它的中心地区在鄂西清江流域和长江三峡的西陵峡一带,也就是鄂西地区。经过比较研究,发现其西边的渝东地区,也是这一考古学文化的分布范围。东边和东南边的分布范围也不小。东边在早商时期已发展到江汉平原荆州地区,但在这里与来自北方的商文化相遇和交流,既和睦共处,又相互渗透。这在江陵荆南寺商文化遗址出土的炊器中,发现属于早期巴文化的陶釜是逐渐增多直至几乎代替了商文化的陶鬲的这一现象,就表现得非常清楚。另外,在晚商时期或商周之际的沙市周良玉桥遗址中,也有明显的表现。东南边在湘北的洞庭湖流域也多有分布,涉及的遗址至少已有15处之多。[7]

至于商文化是否到达了鄂西地区,笔者根据清江流域已发现的几个土著文化比较单纯的早期巴文化遗址进行研究,认为虽在清江下游地区稍有一点点反映,但很弱,可以说基本没有到达清江流域。但是否到达了西陵峡地区,学术界则有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这里出土了少量的盉、鬻、簋、觚、花边口沿罐、大口厚壁缸和大口尊等一类的器物,就是中原二里头文化或商文化的因素。其实也不完全如此。笔者根据湖北地区新石器中晚期的文化遗物同西陵峡地区夏商时期的文化遗存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上述器物并非都是中原夏商文化的直接渗透与传播。如大口缸,在湖北地区的新石器中晚期遗存中就有这种器物,故不能说早期巴文化中的大口缸就一定是从中原的商文化发展而来。又如盉、鬻等一类的器物,在鄂西地区相当龙山时期的原始社会晚期和相当二里头时期的早期遗存中也都有这类器物,不一定凡出这类器物就都是中原夏商文化的影响或传播。

此外,还有的学者认为鄂西夏商或商周时期的遗存,是从成都平原三星堆文化传播而来,成为三星堆文化的一个类型。[8]笔者经过对比研究,对这种观点不敢苟同。三星堆遗址的出土遗物与鄂西遗存从陶系上讲,虽都是以夹砂褐陶为主,但最有代表性的器物特征却并不相同。三星堆文化最有代表性的陶器是小平底罐,而鄂西遗存是圜底釜,这应是两种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不能说鄂西也出土了小平底罐就与三星堆是属同一种文化体系。这正如三星堆文化范畴的成都十二桥遗址也出土过圜底釜,我们也不能说十二桥遗存甚至说三星堆遗存就是鄂西夏商时期文化的一种类型一样。尽管十二桥遗址出土陶釜的年代比鄂西的要晚,但其数量毕竟是太少,只能看成是两种文化交流的反映。既然三星堆和鄂西的这两种文化遗存最主要的器物特征不同,就不应人为地把两者硬拉在一起。因此,笔者认为,既不能把鄂西遗存归为三星堆文化,也不能把三星堆遗存归为鄂西、渝东的早期巴文化。当然,在这两种文化遗存中,也有相类似的器物,但那毕竟不是最典型而又占主要地位和代表性器物,不能作为同属一种文化的主要依据,而只能视为有相互影响和文化交流的反映。这正如在我们现代国与国的交界附近地区,往往发现有双方文化相混杂的情况,就只能说明两国之间自古以来就有文化交流和友好往来的现象一样。

关于香炉石文化的源头,根据鄂西地区考古材料所反映出的情况,其脉络大致是清楚的。追根到底,就是大溪文化和更早的城背溪文化。因大溪文化和城背溪文化用作炊具的器类,都与香炉石文化的器类基本相同,即都是以夹砂陶釜为炊器,器形特征也很相近,基本可以看出它们发展演变的轨迹。城背溪文化与大溪文化是紧密衔接的,但大溪文化与香炉石文化之间接不上,还有一段很大的缺环。这中间既不是屈家岭文化也不是石家河文化。石家河文化如前所述,在峡江地区虽对早期巴文化有所影响,但也不是发展上的承袭关系。因石家河文化在江汉地区原始文化谱系中的位置,是比较清楚的,即石家河文化承袭的是屈家岭文化,而屈家岭文化承袭的是油子岭文化,油子岭文化承袭的是边畈文化[9]。因此,石家河文化是江汉地区原始社会末期的一种文化,它不可能成为以鄂西地区为主要分布范围的城背溪一大溪文化这类以罐、釜为特征的原始文化的后续文化。

根据鄂西清江下游两岸和清江与长江交汇处附近的石板巷子、茶店子、鸡脑河、蒋家桥和王家渡等几处遗址出土遗物的文化因素进行分析,明显都是以夹砂陶釜作炊器的情况来看,很可能在香炉石文化与“后大溪文化”之间,找到石板巷子、茶店子和鸡脑河等几处遗存的合理位置,而这类文化遗存的文化性质,当为鄂西地区原始社会末期的一种铜、石并用文化。但由于目前这方面的考古发掘工作做得较少,材料有限,还难于做出更为确切的论证,当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的工作,获得更多更重要的资料,再作研究和探讨。

本文插图,由长阳博物馆副馆长张典维副研究员绘制,谨此致谢。

(原载《四川文物》2001年第2期)

【注释】

[1]《长阳香炉石遗址揭示出古代巴人早期文化类型》,《中国文物报》1994年12月18日:《中国首次发掘出古代早期巴文化遗址》(新华社武汉1994年12月26日电,《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湖北日报》、香港《商报》、《华侨报》、《澳门日报》、台湾《联合报》和《北美侨报》等报刊发表)。

[2]《香炉石文化的命名》,《中国文物报》1994年12月18日。

[3]《西周陶印的出土与玺印起源》,香港《大公报》艺林版,1995年11月24日;《廪君与夷城——香炉石文化遗址的启示》,《三峡文化研究》,1997年第3期;《试论蜀文化和巴文化》,《考古学报》,1999年第2期。

[4]《湖北长阳发现早期巴人墓葬区》(新华社武汉1995年12月29日、1996年1月5日、1月6日先后连续用专电和快讯从四条线路报道同一内容,在同类电讯稿件中前所未有,连北京火车站大屏幕和全国各地大屏幕都滚动播出);《长阳香炉石遗址又有新发现》,《中国文物报》1996年3月24日第1版。

[5]《宜昌中堡岛遗址第四层文化性质及其有关问题的探讨》,《江汉考古》1989年第1期。

[6]《从我国早期巴文化的考古发现看〈山海经〉中有关巴国的地望和年代》,《山海经与中华文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7]《从鄂西考古发现谈巴文化的起源》,《考古与文物》1995年第1期。

[8]《三星堆文化与巴蜀文化的关系》,《四川文物》1997年第4期。

[9]《长江中游史前文化结构》,第156~158页,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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