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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解析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0亿元及以上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有179家,它们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分别占全部企业集团的64.3%和65.6%。然而,从上述各种各样的改革措施中我们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盲点”: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对稀缺资源——知识产权资源的追求和垄断,知识产权资源是科教兴豫、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战略经济资源。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解析

现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国内外形势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国企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下大决心、用大力气推进国企改革;我们更要认清形势,针对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彻底解决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上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做强做大国有企业。

(一)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我国的国有企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已经走过了20余年的历程。从改革开放之初到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先后对国有企业实行了扩权让利、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等方面的改革。到2000年,国务院确定的及各地选择的2700户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绝大部分实行了公司制改革,大多数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了转换机制、政企分开、制度创新、战略调整的新一轮改革。到2001年底,由国务院和省部级政府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以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国家重点企业中的企业集团共计2710家,企业集团的年末资产总计达128045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集团的93.1%,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集团的88.5%。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均在50亿元及以上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有179家,它们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计分别占全部企业集团的64.3%和65.6%。从1998年开始,上届政府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力度更大,主要措施包括: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进一步推进电讯、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的改革,形成大企业间合理的竞争格局;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机制,探索适合国有大型企业特点的企业经营者激励方式,在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通过试点逐步形成包括年薪制、持有股权股票期权、补充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制度;大力加强企业外部监管,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建立企业投融资主体地位;减轻企业负担和历史包袱;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同时,上届政府还坚持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实施再就业工程的方针,切实搞好再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年增加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方面的资金投入,使2700多万下岗职工的90%以上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先后有1800多万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实现了再就业。

总之,上述改革措施,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改善和推进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国有企业的活力有所增强,对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逐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成长壮大。然而,从上述各种各样的改革措施中我们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个“盲点”: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正是由于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缺失,使得国有企业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正是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缺失,使得大量的国有经济资源不仅没能得到优化配置(有人把国有企业比喻为“冰棍”,也有人比喻为“软肋”),而且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增加以及再就业工程的作用和影响力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甚至成为一些地方的“包袱”。

(二)国有企业发展的环境变迁

我们面临一个百年未遇的大好发展时机。综合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在世贸规则、知识经济科技创新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冲击下,我们只有和国际接轨,才能充分享用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机遇,才能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才能迅速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的核心竞争力。而WTO规则、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制度已成为摆在我们国有企业面前一项崭新的、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成为我们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绕不过的“坎儿”。

1.世界经济环境的变迁

世界经济自由化的趋势更加明显。世界冷战结束后,经济贸易打破了政治体制的束缚快速发展。2002年,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已超过600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五位;日、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截至2001年底,台商在大陆共设立企业已超过5万家,合同台资金额超过500亿美元,实际投入台资金额超过270亿美元,以实际投入金额计算,2001年台湾位居大陆吸收外资排名的第四位。经济外向度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和一个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竞争实力的重要标志。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步伐加快。在世贸组织(WTO)、世界银行(WB)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三大框架下的世界经济秩序和国际贸易规范已基本趋同,经济、贸易、投资、资产与资本运营和技术转移等规则更趋统一;区域经济贸易组织更加活跃,如欧盟、非盟、东盟、上海合作组织、APEC等;区域贸易一体化进程加快,如欧盟欧元经济区、东盟—中国(或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经济共同体等;经济贸易的一体化,加速了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知识资产要素的流动,因此,知识产权规则和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跨国公司在我国“攻城掠地”的“杀手锏”。

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更加凶猛。由于现代交通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国际化分工和产业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世界400多家跨国公司已经进入我国,来寻求比较优势(劳动力、成本、价格、原材料和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提升其在全球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如耐克可口可乐、微软、通用、现代、诺基亚西门子、大众、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均已在我国站稳脚跟,并不断扩展投资和业务规模;又如摩托罗拉公司未来4年内在中国的总投资将达到100亿美元;沃尔玛公司、法国家乐福公司在2004年前希望在中国开设的超市将增加一倍多,同时这些跨国采购公司也把我国作为其面向国际市场的供应基地。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对稀缺资源——知识产权资源的追求和垄断,知识产权资源是科教兴豫、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战略经济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知名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举办各种类型的企业,投资领域遍及轻工、机电、制药、化工以及金融、商业等行业,其中的大多数已成功融入中国社会。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所取得的成效,除了外资的作用之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对华知识资产经营战略的成功。知识资产的经营是指不再主要靠消耗物质资源,而是通过应用、经营知识资产,以尽量少的自然资源的消耗,生产出更多的有效产品和服务。它的核心问题不再是研究如何更有效地“耗费资源,转化产品”,而是研究如何有效地“利用知识,转化产品”。知识资产的经营一方面表现为企业将生产知识含量或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物质资源含量越来越少的高技术产品(比如计算机软件产品,超薄微型电子产品等);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将更多地应用现代管理知识(如知识资产许可经营、收购兼并、风险投资、金融工程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提升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运营知识资产的本质特点是经营一种权利。运营知识资产的主要目是知识资产的商品化、资本化、资产化和公司发展的可持续化等。运营知识资产的主要形式有:许可、转让、入股、抵押、兼并、重组、评估、筹资、上市等等。但我们的企业家、科技人员还不知道去积累、利用和发掘,更不会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知识产权战略,大大制约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

新科技革命浪潮和知识经济的趋势不可阻挡。因特网、电子商务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转移速度的加快,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比重大幅度上升;传统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源型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传统的贸易方式将逐步被网络贸易和电子商务所代替;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以及其他专业服务等新型的服务贸易也将随着科技的发展不断出现。知识经济是以创新的速度、方向决定成败的经济,它改变了过去那种以自然资源、货币资本的总量或增量决定的模式,以创新优势和知识资产优势来弥补自然资源和货币资本上的劣势。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知识资源是知识经济的第一要素,知识产权规则和制度是知识经济的根本制度保障。

2.经济贸易、经营管理“游戏”规则的变化

WTO规则、知识产权规则、关税壁垒及文化渗透等已成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绕不过的“门槛”。

(1)WTO的基本规则。

我国入世之后,WTO的基本规则对于长期习惯于计划经济管理的产业界、企业界来说,仍然是陌生但又必须尽快掌握和熟练运用的看家本领。WTO的基本规则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控制价格数量,保障贸易自由化的规则,如关税减让、数量限制(配额、贸易量、许可证、反补贴反倾销)等;二是控制公平竞争,保障机会均等的原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等;三是提高竞争门槛,保障垄断利益的规则,如知识产权规则、技术标准和各种非关税壁垒等。

(2)知识产权规则。

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商业秘密(未经披露的信息)等。(在WTO的TRIPS中,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经披露的信息专有权)。入世之后,我国、我省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快速上升。如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即6C与DVD专利使用费纠纷案,日本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等9家日本企业联合指控我国24家摩托车(及其配件)企业专利侵权,打火机专利纠纷案,全球最大的互联网设备制造商思科系统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案等。200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我省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82件,审结344件;今年一季度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40余起,省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涉外知识产权重大案件数起。如河南某集团与韩国LG、山东某大型企业、广东某大型企业的专利纠纷案,新乡某大型企业与芬兰某公司专利纠纷案,开封某大企业与德国某公司专利纠纷案,我省某大型企业集团与日本某公司的知识产权协议案等。通过这些案件可以看出,西方国家和跨国公司对我国“发难”的策略形式主要有:一是制定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阻挡中国企业进入他们的势力范围;对使用其专利的竞争对手收取高额的费用,降低中国产品的竞争力;对不付费者则利用法律武器,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提起诉讼。二是沿着高端产品发展方向,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华大规模进行专利申请,“跑马圈地”,提前设置“路障”,压制我国产业的发展空间;截止2001年底,来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09个,国(境)外到我国申请专利231367件,其中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专利达14万件(90%以上是发明专利),是国内企业申请专利总量的6.4倍。三是跨国公司注重我国市场长远战略,我们国内社会各界却十分淡漠;跨国公司前几年在华申请的专利恰恰是多年后在中国国内重点发展的项目,它们注重的是20年,甚至更长远的技术开发,储备具有长远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而我国企业多注重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方面的专利,很少注重10年以上的技术;还利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机会,抢注中国企业的专利和商标,甚至打击和收购;四是利用中国政策,保护其知识产权;五是运用WTO规则,对我国企业进行贸易制裁。同时,从这些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一是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兴起,对于中国产业和企业来说,一个“漫长”的知识产权纠纷时代开始了!日本、韩国以及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也都经受过同行跨国公司的打压的“阵痛”期。在日本经济迅速崛起的80年代,日本企业也同时成为了专利纠纷的最大付账者,仅1985~1994年,日本企业支付了35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二是在这个纠纷时期,受冲击的必然是那些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随着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和国内高科技技术企业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积累起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以及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们的大公司必将与跨国公司展开正面的知识产权冲突和竞争。三是当崛起的中国大型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必须尽快把握国情,掌握规则,规避风险,少交学费,并具备知识产权的防身之术和制胜之道。

(3)非关税壁垒规则。

入世之后,WTO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将不复存在,但国内企业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非关税壁垒和障碍,这些非关税壁垒和障碍就成为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制定游戏规则的筹码。非关税壁垒的规则主要形式有:政治壁垒,如劳工生产标志以及所谓的人权作为衡量标准;技术壁垒,如电器产品欧盟有EC标准,美国则有UL标准,其他如家具玩具等产品也有各种各样的标准;绿色或生态标准壁垒,如对使用有机化肥和剧毒农药生产的蔬菜、水果,转基因食品;另外,还有反剧增机制,有时间限制,并且分行业、分品种、按比例增加等。

(4)“虚拟资本”规则。

所谓“虚拟资本”,就是跨国公司主要依靠专利、品牌、关键技术、生产及服务模式和销售网络等知识产权,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把生产委托给关联企业或合作企业的同时,也把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公司文化等带给合作或联营企业,其实体本身并没有扩大。如耐克公司、可口可乐公司把商标、麦当劳公司把服务模式等许可给我国企业,但他们并没有投入实有资本。跨国公司的进入会导致宗主国文化的渗透,进而影响我国的政治和经济。“三个代表”里提出了要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要有选择地吸收西方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有批判地继承中华文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和文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西方国家和跨国公司就是通过经济全球化和知识产权优势,输出其文化,进而实现文化全球化。有些人还想通过输入政治制度来达到政治全球化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对“虚拟资本″规则给于高度的警惕,一定要保持和发展我国的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

总之,在企业经营环境和运行规则发生了革命性变化的今天,我们应该把握三个重要发展方向:一是把握经济形态的发展必然是知识经济。二是经济资源的重点已从传统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发展为知识资产,知识资产是一个国家、地区、产业和企业最具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资源,更是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竞逐的重点。三是在加速推进经济转轨和结构转型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联接键,知识产权战略是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最有效的战略选择。

(三)国有企业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呼声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采用什么措施和发展战略,对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将产生重要影响。长期以来,由于企业知识产权制度的缺失,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形势仍然令人担忧。

1.企业知识资产严重不足,知识产权意识仍然淡薄

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其“重有形、轻无形”、“重眼前、轻长远”等传统思想观念要比沿海发达地区更普遍、更顽固、更难改变。2001~2002年,决定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只有743、876件,决定企业产品更新速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只有661、785件;全省企业的职务专利申请量只有525、828件,而日本松下电器公司在我国当年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479件;多年来,全省企业专利授权总数只有2428件,仅是广东省(34566件)的7%。我省的一家特大型企业集团几十年来只有30余件专利,只是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一年在我国申请专利的2%。

2002年初,我局对全省销售收入排前200位的工业企业和具有地方经济特色的140家大中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企业中,有216个企业申请过专利,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3.5%,专利申请总量为1848件,目前仍然有效的专利为893件,平均每个企业有3.2件专利;全省工矿企业年专利申请量占全省总量的比例,最高的年份只有14.4%,很少有企业向国外申请过专利;有294个企业累计注册了1542件商标,平均一个企业累计注册了5.2件,其中国内注册1486件,国外注册56件;33个软件进行了注册登记;调查企业中仅有6.1%的企业有专职从事专利工作的人员;不同程度建有企业专利文献数据库的占11.9%。“九五”期间,285家企业的5156项技术成果获得奖励,发表论文8346篇,同期这些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为909件,除掉其中191件外观设计专利,只有13.9%的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专利申请与成果奖励形成较大反差,尤其是最能反映技术创新水平的发明专利申请与获得省部级奖励成果比为1:6。从上述情况看,我省部分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了解知识产权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更加有效保护自身技术创新成果的最佳选择,主观上还没有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必要内容来抓,没有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技术创新机制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还不能适应加入WTO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

2.大型企业关注的问题开始转变

2002年7月,河南企调队对全省350家企业做了一项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在WTO背景下,企业对自身问题的热点主要有:一是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迎接挑战的最重要环节,认同率居于首位,为70.5%;二是转变经营机制,仍是河南企业的一道坎儿,认同率高达66.3%,位居第二位;三是65.2%(集体企业达71.4%)的企业认为,目前,企业缺乏专用人才,希望尽快加强人才开发、引进,改革用人制度;四是8.8%的企业认为,应用现代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是企业发展的最根本问题;五是17.5%的企业认为,应尽快了解和掌握WTO有关规则,树立规则意识、公平意识、透明意识、产权意识、法律意识。很明显,企业对自身问题关注的焦点已不再是资金、设备等有形资产,而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人才、管理和规则等知识资产的累积和运营,可以说这是我省企业的一种“质”的飞跃,尽管这种需求已经滞后,但已与跨国公司的需求保持了同步发展的趋势。

3.政府的“越位”、“缺位”现象同时并存(www.xing528.com)

河南企调队的专项调查还表明,企业对政府的“越位”现象比较敏感,归根结底就是希望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主要体现在:加快改革步伐,完善市场法规,规范市场行为,认同率达86.9%;政府转变职能,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认同率达82.2%;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认同率达55.6%;32.2%的企业希望有关部门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投资环境,拓宽贷款方向,建立合理的投融资业绩考核制度;清理不符合WTO的有关规则,创造一个公平、安全、自由、非歧视和可预测的多边贸易体制,并保证在境内的统一有效实施。

同时,企业对政府的“缺位″现象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政府的“缺位″现象往往容易被忽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必须先入世,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自身角色的转换:政府应由规则的制定者、指令者、游戏的参加者,向导向型、管理型、服务型政府转变。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一个带有浓厚计划经济痕迹的行政管理机构,必然对市场经济管理产生“盲点”,不仅难以支撑起一个快捷反映市场变化的高效政府,也更难解决“缺位”问题。从经济管理学的“木桶理论”可知,只有尽快补上最短的“木板”,才能实现政府角色的转换,提高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

——知识产权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而我们河南98%的企业是“零”专利,95%左右的大型企业还没有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盲点”和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国有经济的地位,而且还造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反复。

——知识产权规则是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区域经济、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最主要的规则之一,而我们的企业家、各级领导干部对之了解甚少,更不要说去运用和制定了。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战略是跨国公司、“八国联军”在我们国内市场“攻城掠地”的“制空权”,是形成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前提和基础,但我们国(省)内企业却只有传统的“轻武器”,我们的产业和企业缺乏自己核心竞争能力,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处处受制于人。

——我省最稀缺的资源是知识产权资源,知识产权资源是科教兴豫、开放带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第一战略经济资源。但我们的企业家、科技人员、企事业单位还不知道去积累、利用和发掘。

——我省最大的资源是人力资源,但具有知识产权知识、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奇缺,大大制约了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步伐。

总之,在我国入世过渡期内和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尚待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既要加快体制改革的步伐,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我们更要建立有关激励政策和措施,用以调动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创新成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企业要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是现代企业赢得国际竞争的发展潮流和规律。面对经济全球化,中国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创新积累代替传统的生产要素积累,就必须依靠知识产权制度的引领和支撑,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摆到突出的位置,以顺应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国际竞争的发展趋势。

目前中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水平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首先,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较少。国家统计局2006年底调查结果显示,50.9%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自有品牌产品的收入所占比重不足50%,其中33.6%的企业产品无品牌。其次,多数企业知识产权应用能力较弱。企业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进展缓慢,品牌创建能力不足,许可证贸易开展少,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多数处于空白。据国务院国资委的问卷调查,超过一半以上的企业专利实施率低于30%。此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整体水平较低。企业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管理队伍能力较弱,流失现象仍较普遍。据调查,34.9%的企业未建立对职务专利发明人的奖励制度,72.7%的企业未建立对人才流动造成知识产权流失的管理制度。

在这种形势下,国务院国资委将大力推动中国国有重点企业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一,坚持“四个结合”,提升“四种能力”。要重视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改革、机制创新相结合,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相结合,与企业开拓市场、经营发展相结合,与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相结合。要加快提升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转化应用能力,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提高产品占有率的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能力。

第二,有重点地构筑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优势。根据传统产业和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等不同行业的特点,加速开发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通过掌握核心技术来拓展、优化知识产权资源,以自主知识产权来带动全行业质量和水平的提升,不断把企业做强做大。

第三,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主体,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拓宽企业知识产权应用的领域和渠道,加速企业知识产权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着力抓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为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五)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对策与措施

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法律制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强”的标准;运营知识产权资产的能力,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是否“大”的标志;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能做强做大的根本。因此,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搞好国有企业迫切需要换一种思路,克服“盲点”,弃掉“软肋”,把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纳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把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搞好国有企业的“杀手锏″,把提高运营知识产权资产的能力作为搞好国有企业的突破口,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优先战略,也许还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1.营造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政策环境

根据国有企业发展的实际,特别是对政府的行政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必须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工作方式、办事效率等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尽快建立决策科学、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开公正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中介机构的主体地位,把政府职能尽快转到政策导向、宣传教育、战略研究、宏观调控、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上来;要尽快构建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绩效评价制度、职称评聘制度,薪酬制度等;要加快制定有关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股权、职务发明奖励、知识产权期权、知识产权担保、知识产权质押和中介机构发展的法律法规;要运用积极的投资、外贸、财政和税收政策,为国有企业内涵增长和知识资产运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创造良好的劳动就业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向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流动等等。

2.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现代企业必不可少的重点环节。完整健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工作队伍、知识产权管理规章、知识产权经费投入等。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整体战略目标,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评价奖励的全过程中,能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及时把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积累大量的知识产权资源,不断提高其核心竞争能力。

3.企业知识资产运营能力提高

知识资产是企业赖以生存和长期发展的显性和隐性知识的价值总和。知识资产必须是可控经济技术资源,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必须能为控制主体带来利益。企业界把知识资产分为市场资产、知识产权资产、人才资产和管理资产四类。企业能够娴熟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取得大量自主知识产权,设置大量专利和技术壁垒,限制竞争对手;同时,企业具有大量的知识产权战略型人才,能对自主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运营,通过知识资产的评估、许可、转让、入股、抵押、兼并、重组、筹资、上市等等方式,促进知识资产的资产化、商品化、资本化和企业发展的可持续化。

4.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运用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企业面对激烈变化、严峻挑战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在充分利用专利、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情报信息,研究分析竞争对手的技术和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的基础上,依靠其技术和市场优势,主动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法律及政策环境,控制独占市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为求得长期竞争优势和不断发展而进行的总体性战略规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由专利战略、商标战略、人才战略、技术秘密战略等一系列涉及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知识资产所构成的、保证企业长期发展和永续经营的战略综合体系。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类型可分为基础战略、进攻战略和防御战略三种。基础战略一般包括下列三种:商标及技术动向调查、同族专利和近似商标研究、法律状态监视等。进攻战略是在应用基础战略的基础上,围绕企业优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针对特定市场和区域的竞争与经营需要,积极、主动、及时地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并取得专利权和商标权,为确立技术和产业优势而优化配置资源,通过知识资产的经营与许可,把知识产权转变成现实生产力,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的综合性竞争战略谋划。进攻战略主要包括基本专利(商标)战略、外围专利(商标)战略、抢先申请(注册)战略和知识资产经营等。知识产权防御战略是指防御其他企业知识产权进攻或反抗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对本企业的妨碍,而采取的保护自己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一种战略。防御战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文献公开、请示撤销、请求宣告无效、证明首先使用、主动和解等。企业能够娴熟运用上述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竞争对手,饶过专利或技术壁垒,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的过程中占据主动权。

当然,企业发展战略具有丰富的内容。如:技术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企业形象设计(CI)战略、市场营销战略、技术改造战略、成本控制战略、资本(资产)运营战略等。企业可以综合运用上述战略,以获得和保持自己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提升竞争力。

显而言之,在WTO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知识产权战略是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优先战略,这已被国内外企业的经验教训所证明,也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优胜劣汰竞争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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