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我国要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重大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既是自主创新的出发点,又是自主创新的落脚点;既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又是自主创新的衡量指标。新形势下,进一步认识知识产权制度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自主创新的巨大推动和保障作用,提高全社会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对于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一)知识产权制度是推动自主创新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和政策工具
从1624年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法意义的专利法——英国的《垄断法》诞生起,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近四百年的历史。作为一种法律手段,知识产权制度激发了人们的创造精神,保护了人们的创造成果,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智力成果的传播和利用,使社会的生产力得以发展,科技得以进步,经济得以腾飞,文化得以繁荣。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建立起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达到180多个。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也随着各国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显示出很强的活力。
(田力普,2006)认为,知识产权就是人们对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法律确认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其主体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还涉及目前正在广泛讨论中的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表达等,囊括人类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质,就是在保护创新者利益和积极性的同时,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合理、有效的传播与共享。
知识产权制度是当今国际社会所公认的推动和保护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许多国家都在制定或者已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谋求国际竞争的更大优势。例如,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欧盟为提高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发布了科技发展的六大战略目标,提出“到2010年将欧盟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最具国际竞争力的欧洲国家联合体”的目标;日本也于2002年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又由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在世界范围内率先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提出要把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的基础地位,并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以及人才基础四个方面制定了行动计划。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也纷纷采取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化,激励技术创新与进步,促进技术的转移与扩散,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进一步增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从国内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短短二十来年的时间里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程,已基本建立起符合现行国际规则、适应我国国情、比较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起遍及全国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有效运行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目前,我国每年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及商标注册量,均已连续几年位居世界第一位。其中相当数量的知识产权申请来自国外机构和跨国公司,这充分说明国际社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是肯定的、是有信心的。
无论是国外几百年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史,还是国内探索市场经济的实践,都已充分证明这样一个事实:知识产权制度是推动和保障自主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对知识产权的占有和运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
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对传统工业模式提出了挑战。决定产业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已从过去的自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转向创新能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因此,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到2005年底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再到刚刚闭幕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问题已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创新的全过程中,知识产权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先导角色。创新失去了先导,就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换句话说,不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不占有自主品牌,创新就是漫无目的、无效的创新;离开了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自主创新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此,温家宝总理有一段十分精辟的讲话。他在今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可能有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树立我国国际信用、扩大国际合作的需要,更是激励国内自主创新的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就是鼓励科技创新。”(www.xing528.com)
我国目前已是世界制造大国,有近200类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在于廉价的劳动力,最大差距是缺乏创新能力,大部分设计和制造技术依靠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少,原创性的产品和技术更少。“一亿条牛仔裤才换回一架波音飞机”就是典型的一例。我们的一些产品制造加工能力并不差,但因为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只能进行转包生产和来料加工,赚取少量加工费。例如,拥有知识产权和品牌的耐克公司,一双鞋的销售价格达100多美元,而我国生产耐克鞋的企业只能挣1个多美元。另外,从知识产权现状来看,目前我国企业申请的专利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在“含金量”较高的发明专利中,有一半来自国外,主要集中在移动通讯、电视系统、计算机等高科技领域;另一半来自国内的发明专利中,约40%是个人申请的,仅有2万多件是国有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申请的,而申请又多集中于中药、软饮料、食品等传统领域。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大量的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
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技术升级已进入关键阶段,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要从实现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掌握更多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在战略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自主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保证国家经济安全。
(三)制订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四流企业卖劳力,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技术,一流企业卖专利,超级企业卖标准。”这是近年来在我国企业中广泛流行的一个顺口溜。它表明,尽管我国的大多数企业仍处于“有制造缺创造,有产权无知识”阶段,但在企业发展理念上已经意识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专利发明、商业秘密、品牌、不断更新的计算机程序等无形资产,在生产要素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如果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旧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那么将会在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上永远受制于人,竞争实力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因此,制订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用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才有可能在未来的国际竞争和经济发展中求得主动。
首先,必须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观念,形成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文化的良好社会风气。知识产权事关我国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国家经济未来前途的掌控,要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大力促进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知识产权的创造积累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加速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其次,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分类指导,使不同类型、行业、规模的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适合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在国家有关计划、重大项目和工程中,要把获取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规模与效益作为检验技术开发成功与否的标准之一。在对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等的考核评定中,要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运行状况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作为重要的指标。鼓励各地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和制定专利技术产业化扶植政策,着重加大对发明专利和国际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
第三,提高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知识产权既可以通过自主创新的方式获得,也可以在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进行联合创新取得,还可以通过直接引进知识产权获得。只要知识产权能够掌握在自己手中,在一定范围内的集成或联合创新、与国外合作创新等同样也是自主创新。从关键专利在世界上的分布看,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做到在每组技术上都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选择一部分技术领域重点发展并取得主导地位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确定优先发展、跨越发展和着重实用技术发展的策略十分重要。应根据地区、行业、企业的实际,选择重点,集中有限的资金、人才和技术资源,力争在某些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创造和把握更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
第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本身的保护就不容易,如果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措施不到位,对企业和发明人、创造人的创新激情来说都是一个打击,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吸引外资的软环境,特别是难以吸引国外高端研发机构到中国来。同时,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或者执法措施没有形成威慑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就极易被盗用或侵犯,自主创新能力就不可能得到充分释放,从而削弱整个国家的竞争力。所以,一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
第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知识产权工作量将迅速膨胀,工作面日益拓宽,相关机构日渐健全,业务内容日趋细化,工作战线不断拉长,相关的专业人才需求将愈加迫切。因此,要把培养各种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作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建设一支能够满足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事业长远发展需要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宏大的人才队伍,培养一批研究能力强、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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