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各机关首长注意预算与计算
奉中共中央局与中央政府指示,在目前民族革命战争猛烈地开展形势中,为保证前方红军与后方机关的供给起见,必须正确地建立完密的预计算制度,使财政上有所根据,以便通盘筹划。同时,对各机关经费,得在不妨碍工作条件下,尽量紧缩,防止浪费贪污,以收节流之效。为此,特印发《编制预计算说明》小册子一种,详述预计算的各种办法。望各机关首长切实注意,把预计算看作一种重要事情,在会议上提出讨论,严厉督促,彻底执行,不得任一个技术人员随便办理。在所有的规定中,除预算书编送日期,及省一级机关,应汇编全省总预计算两项,得于七月份开始执行外,其余各项均应于编制六月份预计算时实行,并将要点摘录于下:
(一)各机关预算,须经过机关会议的讨论决定,由各机关首长负责编送。预算书及计算书上,须由各机关最高首长(党团书记、政府主席、保卫局长等)签名盖章负责,否则作为无效。
(二)预算要正当确实,不得故意扩大。事前要详细估计,便无遗漏。非预料不到的临时开支,不得追加预算。如确系意料不到之临时开支,则必须追加预算。不经过追加手续而自由超过的,概不批准补发。
(三)每月预算书要于上月十五日以前,由汇编该预算之最高机关送到本部。不编预算的,不发款;不按期编送的,可由上级机关代列,按九成发给。
(四)预算要说明开支理由,否则概不批准。
(五)省一级以上机关,对下级预计算,应经过审核,附加按语,并须汇编全省及中央总预计算。
(六)各机关首长,对本机关开支,应随时考察审核,不使发生浪费贪污。
(七)各项开支,必有单据为凭,否则概不批准。
(八)各项经费不得互相流用,特别是临时费,不能移作经常费之用。每月多余之款,必须如数退还。
部 长 林伯渠
一九三六年五月一日
附:编制预计算说明
编制预计算说明目录
第一编 预 算……………………………………………………………
一、预算的重要性…………………………………………………………
二、预算要正当确实………………………………………………………
三、追加预算………………………………………………………………
四、编送预算的日期及份数………………………………………………
五、省以上汇编机关应注意事项…………………………………………
六、编制预算的科目………………………………………………………
七、预算书填制法…………………………………………………………
第二编 计 算……………………………………………………………
一、计算的重要性…………………………………………………………
二、开支的限制……………………………………………………………
三、单据的重要和单据粘存法……………………………………………
四、各项开支的说明和取得单据的办法…………………………………
五、余款的退还……………………………………………………………
六、编送的日期及份数……………………………………………………
七、计算书和收支对照表填制法…………………………………………
第三编 会计手续…………………………………………………………
一、编送预算及领款的程序………………………………………………
二、编送计算及核准的程序………………………………………………
三、记账法…………………………………………………………………
四、簿单格式及用法………………………………………………………
第一编 预 算
一、预算的重要性
在目前发展的形势中,财政上不免遇到发展中必有的困难,而不得不量出为入,随时筹划。所以支付预算,更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因为事前要有正确的支付预算,才能预知每月必需的开支数目,然后才好按支付必需的数目,去设法筹款应付。否则,收支漫无计划,结果将不免影响到民族革命战争之顺利与迅速发展。今后要求各机关首长,深刻注意到这一点,把编制预算看作一种重要的事情,真正负起责任来,不要仍然看作一种单纯的技术工作,任一个会计人员随便去办。编也好,不编也好,迟早也不管,多少也不问,既不督促,又不审核。这种忽视预算的现象,是应该立刻纠正的。
二、预算要正当确实
编制预算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列数的正当与确实。预算得多了,随意浪费,这是一种罪恶!另外,有一些机关,故意把预算扩大些,其用意是要多准备点钱,免得要求追加的麻烦,横竖用不完还是退还的(陕北省财政部的同志传授给省内务部的预算秘诀就是如此)。这种故意多报的旧官僚习气,应坚决反对。因故意扩大预算,纵不流于浪费,亦不免一时加重了财政的支付。意料中必需的临时开支,必须详细估计,列入该月份预算内。过去有些机关,今天要办训练班,就临时追加一个预算;明天要开会,又来一次追加。一月中甚至有追加二三次以至六七次的,这是证明了该机关工作的毫无计划。同时使财政上临时增加了一笔预算外的开支,也同样是不对的。为求支付预算达到最高度的正确起见,在新的会计条例上已明文规定:“各机关预算,须经过该机关会议讨论决定,由该机关首长负责编送。”即每月编制预算时,应集体地从各方面详细估计,使无遗漏,并参照上月份预算,加以初步审核,站在节省原则上,应免的要免,可减的要减。最后,由该机关首长在预算上签名盖章,切实负责。如无机关首长盖章或签字的预算,概作无效。
三、追加预算
预算决定后,无计划地一再追加,使财政上临时增加了一笔意外的支付,足以影响到整个财政计划,上面已经说过了。因此,新的会计条例上特有“非有重大事故或特殊变迁,不得请求追加”的规定。但是有些机关,追加是没有,却常常自由超过,以“用过了再说”的办法,把计算送来不说明任何理由,便要求补发,这使原来的预算等于无用。追加预算已经不好,不要求追加而自由超过,那更是不合法的行为。以后各机关须严格注意:非事前估计不到的临时开支,不得追加预算;而确系事前估计不到的意外开支,则必须追加预算。如未经过追加手续而自由超过的,中央财政部决定不承认此项开支。
还要说明的是:追加预算,不一定就要领款,也不是不领款就可以不追加,因会计条例上规定了款与款、项与项之间不得互相流用。就是说,所属机关的经费,不能移作本机关之用,临时费也不能移作经常费之用。比如经常费因特殊原因要超过,同时临时费内却有余款可以拨抵,就不必再领款,但仍然要追加,并说明某项之下尚有余款,请求准予拨用,才合手续。如不请求追加,将其他项下之款自由移用,中央财政部同样不能承认此项开支。
四、编送预算的日期及份数
预算不按期送到,就会失了预算的作用,这道理是很明显的。但过去能够按期送到的,却很少很少。今特严格规定:如汇编该预算之最高机关,如西北中央局、各省苏政府、西北保卫局等,应于每月十五日前将下月份预算送到中央财政部。至于各下级应何时编送,由各汇编该预算之最高机关,根据这一原则,按照路途远近,定出具体日期,严令下级遵照。
各机关预算,其每月应编送的份数,原则是:中央财政部存一份,各该上级机关各存一份,核准后退还该机关一份。今分别具体规定如下:
党团县委四份 省委三份 中央局二份
县保卫局四份 省局三份 西北保卫局二份
县教育部四份 省教育部三份 中央教育部二份
县内务部四份 省内务部三份 中央内务部二份
县苏政府三份 省苏政府二份 中央政府各部三份
总务处二份
这里,又使我们不能不说话了。过去许多机关的预算书,送到中央财政部的只有一份,我们当然无法退还,而编制机关及其上级机关,也不要求退还。这里充分证明了:(一)编制机关只当预算是一种单纯的领款手续,而忽视了预算的主要作用。只要钱拿得到手,核准的内容怎样,是不管的。这足证明了编制机关不但不打算遵照核定数开支,而且不打算遵照自己的预算数开支,结果预算是预算,开支是开支,核减是核减,超过是超过,这是最不允许的严重现象。(二)编制该预算的上级机关,仅仅机械地起了收发传递作用。对下级的预算,既不审查,也不登记,就用不着参考比数的材料,当然也不要存留一份以备考查了。如果编制机关真正地要执行预算,则非要求退还一份无以遵照。如果该上级机关真正负起了整个系统的预算责任,则非留存一份无以考核。在这一点小问题上,就可以看出个别系统的机关,对预算是如何的忽视呀!
以后编制预算不足规定份数的,必须责成该上级机关代补。
五、省以上汇编机关应注意事项
过去大部分的省一级以上机关,只做了收发传递工作,而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既如上述,今特规定其应负如下责任:
(一)对所属下级关于编制预算的各方面,经常给以指示和督促。对所属范围内的整个预算,应对中央财政部负完全责任。
(二)对下级预算,应做初步审核(特别是对于人数与临时费的审核),列具意见,另纸写明,粘于原预算之上,以供参考。未经该上级机关审核之预算,中央财政部概不接受。
(三)规定下级编送日期,保证按期送到。
(四)省一级各机关,要汇编本系统的全省预算,中央一级要汇编本系统之支付总预算,连同各省县预算,同时送来,否则中央财政部亦不接受。
关于这一点,会计规则上早有明文规定,但是没有一个机关能做到。其原因在于各县预算不能按期送到,甚至同一省所辖之各县,预算送到之期,有先后相差至半月以上的,因而总预算也无法编成。为解决这一困难,在新的会计条例中,有如下的规定:“各机关预算,如不按期编送者,得由编制各该上级预算之机关,查照该机关上月份预算核定数,或比照类似或相等机关之本月份预算数,按九成先行列入上级预算(即全省预算或中央总预算),一面严令照代列数补送预算书,并予该机关首长以相当处分。”
这样一来,省以上的总预算,总该可以编成了。但这不过是间一为之的不得已办法,不应当着经常合理的办法。不要以为有了这一办法,就放松了对下级的督促。如该机关事后不照代列数补送预算书,或连续二次以上的预算不按时送到,则我们所采取的办法是预算不到不发款。如因不能及时领到经费,致工作上受到妨碍时,该机关首长应负责任。
六、编制预算的科目
过去预算科目虽有规定,但不分项目,流用之弊甚大。今特将各机关经费,分为经常、临时二类,重新规定如下。
(一)县政府行政费预算科目如下表:
(二)保卫局预算科目,照上表在经常费项下,加“保卫队员伙食”“案犯伙食”“擦枪费”三目。在临时费项上加“侦察费”一目。
(三)党团预算科目,照中央局规定科目执行。
七、预算书填制法
预算填写的合乎程式方法与否,对审核登记上有很大关系。今特填一式样,并加说明如下:
(一)预算书上端应填编制机关名称、年度及月份,下端应填编制时的年月日。
(二)科目栏,除照规定印好的科目外,如动员赤卫军参加作战和后方勤务,以及新扩大的红军,集中到县时的伙食等费,其科目未有规定的,应视开支性质,另立科目名称,填入临时费项下。
(三)本月份预算数栏,照该机关会议决定之预算数,按项目用黑字一一填入。
(四)各区经费,应以区为单位,每区列数一条,不得各区合列一条。
(五)预算数填毕后,先将经常费、临时费两项,各合一总数,用红字填入经常费小计及临时费小计一行内,再将本机关经费与所属机关经费各合一总数,用红字填入本款合计一行内,然后全部合一总数,用黑字填入总计一行内。
(六)说明要越详细越好,并应注意下列各点:1.伙食费、鞋袜费、烤火费要说明现有人数和准备增加或减少的人数;2.马料要说明牲口种类和匹数;3.纸张、文具、印刷、杂费要说明买什么和买多少;4.邮费要说明发信几封;5.灯油要说明几盏灯,每盏用油多少;6.购置、修理要说明购置什么、修理什么,如何估计,并要得到上级批准才可开支;7.临时发生之开支,如预算科目所无的,尤要特别详细说明;8.训练班、运输队应另附预算表,同时应在预算书说明内写“另附预算表”,其所附预算表,必须同时送来,附属预算表亦应照以上规定详细说明;9.各区经费应说明该区工作人数多少,办公费多少,共有几个乡,多少工作人员。如某一项目应说明的事由过多,说明栏填不下的,可另用一张纸来写,在纸端写明“某项目说明”字样,而在预算书说明栏内,则只写“另纸说明”四字。
以后的预算,特别是临时费,如无说明的,概不批准。如确系紧要开支,因无说明未得批准,致工作上受妨碍时,各该机关首长应负责任。
(七)预算填制完毕复算无错后,先由会计或总务人员签名盖章,再送该机关首长核阅后,由首长签名盖章负责,并加盖机关公章。
第二编 计 算
一、计算的重要性
计算是预算之结束,有预算而无计算,则预算的执行无从考察。余款无从凭以收回,不但影响财政的收入,而且贪污浪费不免由此而生。所以计算和预算是相互为用的,其重要性也不能有所差别。
计算的要点,在于报销数目的实在,没有浪费与浮报。浪费是一种罪恶,而浮报则为贪污舞弊,应受法律制裁的犯罪行为。所以各机关首长,对各种开支应随时加以考察。其数目较大,或临时性质的开支,必须亲自批准。计算编成后,尤要加以审核,然后签名盖章,负责编送。否则,发现贪污浪费,该机关首长是应负责任的。
二、开支的限制
“月份支付总数,非有特别原因,事前追加预算,得上级核准者,不得超过该月份预算核定数”,这是会计条例上规定了的,并在上编“追加预算”一段中说明过。“如未经过追加手续,而自由超过的,中央财政部绝不承认此项开支”,这是应该绝对执行的。
另一方面,检查各机关过去的计算,很多的总的数目上不超过,而在某一项之下,则大大地超过。如预算了扩大红军的临时费,结果,红军的扩大没有达到预定数目,而这一笔钱,却流用到办公购置上面去了。在这不超过预算总数的掩盖之下,很容易使各机关开支流于浪费。为此,特将收支科目分为“款”“项”“目”三级,加以限制。在会计条例上规定的原则是:“预算核定之经费,款与款、项与项之间,不得互相流用。同项内各目,如确有正当理由,得互相流用,但须于说明栏内详叙理由。”这就是说,所属机关经费,不能移作本机关经费之用;临时费项下之款,不能移作经常费之用;同属临时费项下的特种临时开支(如扩红费、侦察费等),也不得移作购置修理之用。只有经常费项下各目之款,可以互相流用。如违反这一规定,某一项目自由超过的数目,中央财政部也不承认。所用去之款,决在下个月预算数内扣回。如有特别情形,经常费估计要超过,而临时费项下尚有余款时,要照追加预算手续,报告上级批准后,才可拨用。
三、单据的重要和单据粘存法
计算的要点,在于数目的实在;要证明数目是否实在,就是靠单据。关于计算要附送单据这一点,过去已经发了几次通知,但还有绝大多数的机关没有送来,就是有也不完全。既无单据,便无法彻底审查,贪污浪费之事,也就无法发现。今特严格规定,以后凡未有附单据的计算,概作无效。一面严令追补,一面将下月经费扣留三成(即按七成发给,直到单据送来后,才照数补发)。
每月的单据,数量颇多,如不分类粘存,既易散失,又不便审查,所以必须用单据粘存薄。其格式如下:
单据粘存簿文具费
用法说明:(一)此簿每一科目用白纸一页(如计算书上有二十个科目,就用纸二十页),另加封面,装订成册。
(二)每页上头,按预计算科目次序,填写科目名称。如第一页写“工作人员伙食”,第二页写“鞋袜费”……
(三)每支出一笔钱,就要有一张单据,按单据性质,分别粘于各科目之下。如属于工作人员伙食的单据,粘于工作人员伙食一页内,属于购置费的单据,粘于购置费一页内。
(四)单据要分类顺序编号。如第一张文具费的单据,应编文字一号;第二张文具费单据,就编文字二号。第一张购置费单据,应编购字一号;第二张购置费单据,就编购字二号。
(五)如每张单据包含二种科目——如买纸和买墨的单据合作一张时,要看属于哪一科目的钱多,就把单据粘于哪一科目内。如纸线比墨钱多,就把单据粘在纸张一页内,在文具一页内,应另写一张条子,注明“买墨几条,共钱多少,发票附在纸张费第几号内”,以便核查。
(六)凡附属单据(如伙食费、客饭表等)不另编号,只注明“第几号附属单据”。
(七)每月底要将各科目的单据,分别合一总数,另用纸条开明张数、钱数,粘于该科目单据之上。其格式如下:
(八)每一科目的单据之合计数,要与支出分类账该科目本月份之支出数相同,同时要与计算书该科目之实支数相同。
(九)单据粘存簿封面上,要写明“某机关、某月份单据粘存簿”。总之,一句话:每一条账要有一张单据,所有单据要按科目分类粘存。
四、各项开支的说明和取得单据的办法
为使各机关明了开支的手续起见,特将各科目的计算方法、取得单据办法分别详细说明于下,以便遵照执行。
(一)工作人员伙食——这一科目的开支,过去发现了如下的弊端:1.实际上现有工作人数,还不足上级规定的人数,也照规定人数报销。常常弄成领伙食与领衣服的人数不同,领鞋袜与领伙食的人数又不同,处处露出马脚。2.伙食费不照每天实际人数计算,在职十天半月的,也领一个月的钱,甚至有非“因病”或“因公”而离开工作,请假回家十天半月以至几个月的,也同样领伙食、发鞋袜。3.未得上级批准,自由超过规定人数。
今后规定:1.每天要清查人数,有多少人吃饭领多少钱,不得虚报。2.出发工作的,仍照常发给,但管理伙食的人,要将钱交与出发人领去。3.无故离开工作请假回家的,不发伙食钱。4.未得上级批准,不得自由超过规定人数。
伙食费每十天应清算一次,由管理伙食的人具领条及伙食费,向总务处领取(管理伙食的人,每月一日可立借条向总务处先借十天的钱,到了十日,就填一张伙食表,并照确实数目,具正式领条报销,还清借款,然后再借下十天的钱)。
领条格式如下:
说明:领条是主要单据,要写明日期、人数及钱数,经手人要盖章。如无私章,则用右手中指打手印。
伙食费格式如下:(www.xing528.com)
伙食费
说明:1.每日要清查人数,照填此表。2.人数增减要说明原因。3.出发工作的伙食,仍要列入表内,不得另领。4.此表要经管伙食人签名盖章,并由总务处长盖章证明。5.此表由各机关自画使用。
(二)鞋袜费——照现有实在人数发给。但:1.一个月中请假二十天以上的不发。2.从别机关调来的,应加考察,如原机关已经发过的不得再发。
鞋袜费的单据,可由会计员将现有工作人员的姓名列成一单,每发给一人,即由领款人在其姓名下签名盖章或打手印。其格式如下:
月份 袜费单据
说明:1.发鞋袜费必须照此表填写,逐一盖章或打手印,方准报销。2.有了此表,可不必再造花名册。
(三)客饭——过去各机关报销客饭,有两个毛病:1.许多机关的计算上,只说明每天平均几人,这显然是不确实,而近于浮报。2.滥开客饭,就是说,对毫无工作关系的闲人,随便叫他吃饭;其他机关的人来吃了饭,不问他收钱,这都是浪费。
今后规定:1.凡无工作关系的闲人,不得开客饭。2.凡领过生活费的其他机关人员,到别机关吃饭,或上级到下级巡视及下级到上级商量工作的人员,吃了饭要照数给钱,不得报销。3.只有未经发生活费的群众,因工作关系的或为开会等原因,其他机关的人,偶然来吃一顿饭的,才可报销客饭。4.客饭要照每天实在顿数计算,不得大约估计。
客饭也同伙食一样,要每十天清算一次,由经管伙食人具领条及客饭表向总务处报销。
领条格式如下:
客饭表
说明:1.填此表手续与伙食表同。2.此表由各机关自画使用。
客饭表格式如下:
(四)马料——各机关马匹,不得超过上级规定数目。马料钱可按实际情形,每十天半月或每一个月发给一次,由马夫具条领取。马夫如不识字,可请人代写,由他本人打手印。领条格式如下:
(五)路费——路费的规定是:1.出发工作,路途在三十里以外的,照规定数目发给。2.只按路上的日期计算,到达目的地后不发(如县到省开会,只照路上来回天数计算,住省开会的日期不发)。3.非因工作出发的(如请假回家等),不发路费。
路费的报销,要在出发的人回来后,按照实在天数具领条领取。但出发前,可按大概数目先行借用。领条填法如下:
(六)纸张、文具、印刷、杂费——这四种费可站在节省原则上,在预算限度内开支。所买的东西,应尽可能取得卖货人的发票(即清单)。如确实无法取得单据的,可由经手人开单。其式样如下:
(七)邮费——每月可估计需用邮票多少,作一次向邮局购买,交收发科集中贴用,不得各部门用。邮费以邮局发票为主要单据,收发科的报告为附属单据。报告的方式如下:
说明:收发科发出信件必须登记,月底即照登记簿计算。
(八)医药费——买药吃的,应将药单请药铺注明钱数,加盖药铺图章作为单据。疗养费应由该机关首长打条子。
(九)购置费——应先得上级批准后,才可按预算开支。其取得单据办法,与纸张、文具等费相同,但其数目较大的,应经过该机关首长核准。
(十)修理费——事前应得上级批准,才可按预算开支。事后应由经管人开列清单,由机关首长核准后,才可报销。其修理应用之材料,仍要照购置费办法取得单据。清单式样如下:
(十一)临时发生的开支(如新战士伙食等)——此项开支,事后应由总务处开单,请机关首长核准。清单填法如下:
(十二)运输队经费——过去许多县份编送计算书时,未附送运输队的计算表,只照预算数目报销,这显然有弊。说是开支数恰与预算数相符吧,当然不会这样凑巧,不然,则多余之款,非浪费即贪污,这是由于县苏总务处不负责任,不督促运输队编计算。有人说,运输队到了月底常常出发未回,编计算有点困难。我想这也不成问题,因运输队的伙食、津贴、马料都有规定的数目,每月照规定发给,与出发未回并没有什么关系。如果说运输队出发多带了钱,月底不能算清,就无钱退还,这也没有关系。因钱既带去,不能退还,可在下月经费内扣回,而这笔钱就在下月报销。因此,决定以后每月运输队的计算,必须与县苏计算同时送来,否则认为计算尚未编好,必须退还重编,仍将下月经费扣留三成,等计算重新编好寄来后再补发。运输队计算,总务处要加以审核,并由主席盖章负责。运输队各种开支,同样要有单据。取得单据办法,与前列各项相同。
(十三)训练班开支——要另附计算表,各费都要照前列各条办法,取得单据。
(十四)区乡经费——过去各县对于区乡工作人员伙食,只照上级规定人数发给,而不加以考察,是否实在有这么多人,这是不对的。今后应在上级规定范围内,照实有人数发给,领款时须具领条作为报销单据。领条填法如下:
(十五)保卫局的侦察费——如因秘密关系,不便将用途开单据报销时,要以保卫局长的条子为凭。
五、余款的退还
“各机关每月经费结余之款,应如数缴交同级金库,不得流用下月。”这是会计条例上所规定的。退还的手续很简单,就是将每月用不完的钱,如数交与同级金库,由金库照给正式收款书。退还机关则应将金库的收款书,连同计算书送交上级,由该上级机关换给退还款收据。
过去有些机关,每月余款不照手续退还,或已退还,又不照手续将金库收款书连同计算书送交上级。使我们为清理手续起见,不得不在下月经费内扣还。这个办法,会使各县逐月的支付统计不确实,还是不好。以后决定:各机关每月余款,如不照手续退还,将金库收款书按到中央财政部的,则按情形,照应退数目在下月经费中扣留一倍至数倍的钱,等到将金库收据寄到后,再照数补发。
六、编送的日期及份数
编制计算的日期,县一级机关应于次月五日以前编好付邮,寄交省一级管辖机关;省一级机关除编制本机关计算外,应汇编全省计算书,连同各县计算书,于次月十五日以前付邮,寄交中央一级管辖机关;中央主管各部应于次月二十五日以前编好上月份总计算送到中央财政部。如不按期送到者,中央财政部得暂将下月经费扣留,等计算书寄到后,再照数补发。如因不能及时领到经费,以致工作上受到妨碍时,其责任须由各机关首长自负。
各机关计算书应编送的份数,也与预算书一样。本机关自存一份,各上级机关存一份,送中央财政部一份。但计算书经过该上级机关时,可截留一份,只以最后一份送中央财政部。如各县保卫局的计算书应抄四份,可先留出一份存县备查,以三份送省保卫局,由省截留一份,以二份送西北保卫局,再由西北保卫局截留一份,仍以一份送中央财政部。
省一级各机关,对各县计算书,必须加以审核,列具意见,另纸书明,粘于计算书之上,以备参考。
七、计算书和收支对照表填制法
计算书的填制法,除参照预算书填制法(一)(二)(四)(五)各项外,要注意下列各点:
(一)照支出分类账各科目每月开支总数填入“实支数”栏,将本月份预算书上之核定数填入“预算核定数”栏。
(二)如实支数比预算数少,就在“增或减”栏写一“减”字,将减少数目填入比较数之金额栏;如实支数比预算数多,就在“增或减”栏写一“增”字,将增多数目填入比较数之金额栏。
月份计算书
(三)说明栏,只要说明什么原因增加、什么原因减少及其他必要事项,因计算既附有单据,就可不必再说明用途了。
(四)计算以分为单位,不计厘数,五厘以上作得一分,五厘以下,概不计算。
附:收支对照表填法。
计算书必附收支对照表,以便对账。其填法如下:
第三编 会计手续
一、编送预算及领款的程序
(一)县一级机关:1.先根据实际情形,参考上月的预算和计算,编制预算草案。2.交会议讨论决定。3.照决定数目抄录预算书四份,交本机关首长盖章后快信寄交省一级管辖机关。
(二)省一级机关除照县一级办法编制本机关预算三份外,于接到县一级送来预算后:1.要详细审核,附具意见,另纸写明,粘在原预算书上。2.填制不合程式的要代修正,不足规定份数的应代补足。3.汇编全省预算书三份。4.将全省预算三份、省本身预算三份,连同各县预算各四份,快信寄交中央主管各部。
(三)中央主管各部,对各省县预算,亦加以审核,并汇总预算二份,连同各省县预算送中央财政部。
(四)中央财政部将预算转送中央审计委员会核准后,由会计局通知国库局发支付命令。
(五)会计局将各种预算各截留一份,其余连同支付命令通知,发交中央主管各部。
(六)中央主管各部:1.接到支付命令通知后,应填领款收据,连同命令通知,持向总金库领款(中央经费向总库现领,各省经费请总库转发支票向分库领取)。2.将省县预算各截留一份,其余连同支票发交省一级所属机关。
(七)省一级机关:1.收到支票后,应具领款收据,送中央主管各部存查。2.在支票背面签名盖章后,持向分库领款(省经费向分库现领,各县经费请分库转支票向支库领取)。3.将各县预算截留一份,其余一份连同支票寄交各县所属机关。
(八)县一级机关:1.收到支票后,应具领款收据送省级管辖机关存查。2.在支票背面签名盖章后,持向支库领款。3.支库对支票之款,如不一次付清时,应取得支库凭票为凭,以后可陆续持凭票向支库领款,但第一次支款,必须将支票交还金库。
附注:一、如无中央级机关管辖的(如各省行政费),省县预计算均可照规定少编一份,由省直接送交中央财政部。二、为避免转发的麻烦起见,各省经费得由国库局发命令到分库支取,各县经费得由总库发票到支库支取。
二、编送计算及核准的程序
(一)县一级机关每逢月底:1.将支出分类账各科目各结一总数。2.各科目单据各结一总数,与支出分类账核对,是否数目相符。3.将结余之款退交支库,取得收款书为凭。4.根据支出分类账填制计算书四份、收支对照表四份。5.将计算书、收支对照表各三份,连同单据粘存簿、金库收款书一并寄交省一级管辖机关。
(二)省一级机关除照县一级办法编制计算书、收支对照表各三份外,于接到县一级寄来计算书后:1.要详细审核,附加意见另纸写明,粘于计算书上。2.填制不合法的要代修正,不足规定份数的应代补足。3.汇编全省计算书、收支对照表各三份。4.将各县计算书截留一份,以其余二份连同省本身计算二份,并单据粘存簿、金库收款书一并送交中央主管各部。
(三)中央主管各部对各省县计算,亦应加以审核,各截留一份,并汇编总计算书一份,连同各省县计算各一份,并单据粘存簿、金库收款书送中央财政部。
(四)中央财政部将计算转送中央审计委员会核准后,由会计局填发核准计算通知书及退还款收据,交中央主管各部。
(五)中央主席各部转发核准计算通知书及退还款收据,交省一级所属机关。
(六)省一级机关应转发核准计算通知书及退还款收据,交县一级所属机关。
(七)县一级机关应将核准计算通知书及退还款收据留存备案。
三、记账法
(一)县一级机关记账法如下:
1.领到上级发来支票时,即持向支库领款,在日记账上收上级机关来账(如县政府应收省政府来账),并由日记账过入往来账内上级机关户下。
2.支票之款,如支库未一次付清时,应向其取得凭票,在日记账上付支库去账,以后即持凭票向支库取款,直收支库来账,并由日记账过入往来账的支库户下。
3.开支之款,首先要将单据粘存编号,根据单据在日记账付各科目的账,再由日记账过入支出分类的账该科目之下。
4.凡属预支之款,如先借伙食费、预支路费等,应记暂记,先登日记账,过入往来账,等报销后再收回暂记,转付各科目开支账。
(二)省一级机关记账法如下:
1.省一级本机关支出记账手续,与县一级机关同。
2.收到上级发来支票时(包涵各县经费在内),应收上级来账,转发支票给各县时,应付各县去账。
3.接到上级发来核准计算通知书及退还款收据时,应付上级去账,转发核准计算通知书及退还款收据时,应收各县来账。
4.对全省每月经费,省一级机关应负责向中央财政部按月结算。
四、簿单格式及用法
县一级机关应备下列账簿:
1.日记账;
2.支出分类账;
3.往来账;
4.单据粘存簿。
省一级机关除备上列四种账簿外,应备下列单据:
1.核准计算通知书;
2.退还款收据;
3.发款通知书附领款收据。
以上各种簿单,分别说明如下:
(一)日记账,即流水账。一切收付必须先记入此账,然后根据此账过入支出分类账与往来账。日记账每隔几日要小结一次,每月要总结一次。账上实存数目要与所存现金数目相同。
日记账格式,仍用当地普遍的流水账,记法暂不规定,如能用新式账簿更好。
(二)支出分类账格式如下:
支出分类账(文具费)
说明:
1.支出分类账,按预算科目每目立账一户。支出款项时,按其性质分别由日记账过入各科目户下。
2.每月开始,先照预算核定数记入“预算数”一栏,于摘要栏写“本月核定数”。
3.“单据号数”栏记单据粘存簿上所编的单据号数,“摘要”栏写用途、数量及价格等,“实支数”栏记支出数目,“累计数”栏记逐次支出的合计费。
4.每月底要总结一次,先将实支数合一总码,在“摘要栏”写“本月共支”四字。次将预算数与实支数比较,如实支数比预算数多,就算超过,将超过数目用红字记入“预算数”栏,并于“摘要”栏写“本月超过”;如实支数比预算数少,就算减少,将减少数目用红字记入“实支数”栏,并于“摘要”栏写“本月减少”字样。
5.每月总结后,仍可接记下月的账。
(三)往来账,即老账的一种,是属于暂记和预支性质的。县一级的往来账,约要分下列各户:
1.上级机关(如省政府)——每月领来经费及月底报销退还之款,均记入此户,每月要结清一次。
2.支库——记支票尚未付清的暂欠款。
3.其他预支伙食、路费等,均可临时另立科目。
省一级所用往来账,对所属各县应每县立账一户,每月发给各县经费及月底报销退还之款,均分列抄入该县户下,每月要结清一次。
往来账格式,仍用当地普遍老账,记法都照习惯,不另定,如能用新式账簿更好。
(四)单据粘存簿,格式及用法详见第二编。
(五)省一级用的核准计算通知书格式如下:
字 第
说明:省一级机关接到上级核准计算通知书后,应填此书转发各县备案。
(六)退还款收据格式如下:
字 第 号
说明:省一级机关接到县一级退还款时,应给此收据。
(七)发款通知书(附领款收据)格式如下:
说明:
1.上级发款给下级时,应将通知书及存根上之月份、支号数、金额各项填好,以发款存根一联存查,以通知书领款收据联连同支票寄交下级。
2.下级机关接到支票后应将领款收据填好,由首长签名盖章,寄回上级机关。
3.上级机关接到下级回领款收据时,应在存根上填明收据已于某月某日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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