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军胜利,苏区扩大,邮政交通的建设,以便利军事交通、苏区工农群众通信及灵通各方革命消息的传递,成为目前刻不容缓的工作。
二、各省县及各特区苏维埃,应即在规定的各临时军事交通线(见邮局暂行章程)上建立起邮政交通干线,开始邮递工作。在干线以外的县与县、区与区之间的各支线,当在干线邮政交通建立完好后,再行第二步建立。
三、邮政交通干线,暂定为四十至五十里设立一邮站,每日递送普通信两班,特别快信一班。在各支线,暂定为七十到九十里设一邮站,每日每站递普通信一班。
四、邮政管理局的组织,根据目前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各省及特区暂只设局长一人,在局长下设一文书兼会计,管理本局来往书信和报告等文件,及出售邮票和本局之员工工资、生活等款项的会计。其余的递信员及必要的职员由局长直接兼管。不另设科来管理,县及邮政交叉干站设分局,组织亦如之;县以下的各邮站,组织邮政代办处,设主任一人,管理邮工及一切工作。
五、在各邮局支分局自己所向之每一条邮线,任用递信员二人轮流向自己所担任的路线和邮站送信。在各邮站邮政代办处每一处用递信员二人,专任轮流接班送信。在干线的邮局和邮分局,均须有必要特快递信员一人或数人,任特快递信工作。在没有特快信递送时,得在局长指导下,临时担任普通递信或其他工作。
六、为保证邮政交通的时间确实和迅速,不致有任何迟滞交通消息等等事情发生。邮局员工必须确保为革命分子而有苏维埃或工会正式介绍,始得任用,以防阶级异己分子的混入,破坏邮政交通。(www.xing528.com)
七、各邮局及邮站递信员日常生活,按红军战士生活一样发给,并另外暂行每月津贴一元,以资补助。
八、为加强赤色邮政交通事业的管理和领导,在各邮局之上,即在各省县及特区苏维埃内务部之下,组织一邮政管理委员会,经常检查和讨论邮政交通工作,领导和提高邮政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指导和发展邮政交通事业完全适应革命战争的开展与苏区的扩大,保障战争的前后方通信联络的确实和迅速。
以上这些,是为保障革命战争的军事交通联络及亲密党与苏维埃上下级指导关系,以及战争的军事交通联络及灵通革命消息传递的极重要交通工作,望各接到此训令,立即遵照执行为要!此令。
部 长 蔡树藩
副部长 聂鸿均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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