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边特委赤安中心县委并各县委、各区委华池苏维埃政府、各县区革命委员会:
(一)党中央及中苏西北办事处及西北军委的八月一日的收集粮食计划,规定陕甘宁省筹集粗粮(一切麦、豆、糜、谷、玉米均可)三万三千石,以保证红军给养。内除一万六千石由前方军团自行负责外,省委、省苏共同决定各县应筹数目分配于下:
定边、盐池5 000石,赤安、安边3 600石,庆阳3 200石,环县2 700石,预望700石。
(二)筹集粮的领导,定、盐由三边特委负责,赤安、安边由赤安中心县委会同总供给部负责。庆、环、预由省苏粮食部负责,前方另由省委与野战政治部商决进行。
(三)华池自给,不列入计划,由县委、县苏自行计划。
(四)粮食的筹集,主要是从没收土豪地主中完成。我们估计到:甲、在陕甘宁苏区中,还有广大区域未进行赤化工作。如:盐池、预望之间,定边、盐池之间,庆阳、预望之间,及安边、定边之间,这些区域都有多量的土豪粮食可以没收。乙、在红军经过及已进行赤化之区域,但因为斗争还未积极开展起来,有继续没收土豪及发现未挖的土豪粮食窖之完全可能。丙、土豪秋苗除已经分配者,由群众自收之外,各县尚有土豪秋苗未经分配的,现应收集,以一部分归苏维埃,一大部分仍分配给群众,但比例成数,应多应少,由各县区按照当地群众生活状况,自行决定。丁、今年收成很好,在某些工作深入的地区内,对小地主、富农如有粮食收集甚多的,可以对他们进行募捐抗日粮食,但要取得被募人的深切了解和同意,不能丝毫勉强。戊、中农以下不得进行募捐。己、募捐收条由省苏粮食部统发,各县区不得私制。庚、在陕甘宁区域中,尚需收买一部分粮食,由省苏粮食部自行负责购进,或委托某一县区革命委员会代为购进,手续、数目另行计划。
(五)粮食运输。粮食收集后,应即设法运输(特别是边区)。县及时动员群众牲口,可酌量给钱雇请。各县运输队应从收集区乡机关的牲口来扩大。
(六)粮食收集后,妥为保存,反对一切贪污浪费、蒙蔽盗窃现象。兹规定:甲、收集期中,五天区向县呈报一次数目,十天县向省呈报一次数目,省对县、县对区,即按呈报数目来计算县区筹粮是否达到任务。乙、收集到的粮食,边区或有匪骚扰区域,应随时运送到县指定的存粮食地址,取得收条。丙、非边区及并无匪骚扰之区,粮食收集到手,应由区革命委员会自行保存,或指定乡革委保存,但必须有负责保存之人。如以后有数量短缺时,归该负责人赔偿。(www.xing528.com)
(七)实行粮食统一:甲、各县区乡保存之粮食,乡必须有区革委之发条,区必须有县革委之发条,才能发粮,并须取得支用机关之收条。区县的发条,要革委及革委主席、粮委主任的公私印鉴。乙、县区乡保管的粮食,凡有省粮食部的正式粮票,皆可发粮。丙、存粮如支用完时,其收进之发条或粮票的总计数目,应与原存数目相同。丁、不论机关、个人,如无县区的发条或省苏的粮票,各县区乡概不得支给他们粮食。戊、排以上的红军部队,在行动中,应有团级首长的证明文件,通知县区革委,可向县区乡借支粮食。己、陕甘宁各级党、团、工会、政府、肃反委员会及各住在机关,应按月按级造报粮食预算,统由省苏粮食部发给粮票,然后向本县区支用粮食。
(八)以上办法,由省苏分别通知各县、区,在九、十两月份中继续实行。
(九)筹粮数目,在十一月十五日完成。
这次的筹粮,在陕甘宁是一个严重的任务,各级党及各级革委必须首先在自己的会上讨论,定出具体计划,进行县区乡的大的动员,使每个党团员、政府每个工作人员都注意到筹粮工作。注意从发动群众中,注意粮食的收集,分配优越的工作力量到下面去工作,帮助区乡进行筹粮工作,首先要使区乡明了这个工作对于革命战争的重要性,更加深入开展群众斗争,来完成筹粮任务。筹粮工作的着重问题,除了努力进行收集之外,还要:1.负责保管,不使有一粒的损失。2.统一支用,不使有一粒的浪费,才能使全部粮食都贡献到革命的战争上。因此,(六)、(七)两项的手续规定,必须引起县区乡各级革委的注意,严格地执行。
中共陕甘宁省委(印)
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印)
一九三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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