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指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保险产品科技含量,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作为网上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也应得到大力发展。发展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及保险消费者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对保险公司来讲,相比于传统销售模式,利用网络平台直接将产品和服务展示给保险消费者,减少了销售的中间环节,对降低经营成本,提升业务品质十分有利;相比于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借助第三方搭建的成熟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不仅可以节省成本投入,更可借助第三方平台浏览量大,用户众多的优势,改善销售业绩,扩大品牌影响力。对保险消费者来讲,第三方网络平台往往搭载多种产品和服务,可以在购买其他商品的同时,方便快捷地获得需要的保险产品,减少时间成本;第三方网络平台提供的商户信誉信息,可以方便客户选择信誉较好的机构购买保险商品;第三方网络平台搭载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搭载多款保险产品,方便客户进行多种保险产品的比较,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但是,在发展初期,保险公司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制约了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业务的发展。
1. 第三方网络平台搭载的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真实性难以保证
平台虽然对发布商品的商户资质进行一定程度的认证,但缺乏科学统一的认证标准,有些平台仅根据销售者提供的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就予以确认,未能向消费者明示销售者的资质,屡次由于资质审核不严格导致出现假保单事件侵害消费者权益。如2009年的携程网假保单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发对网络购买保险的担忧,使保险业形象受损。(www.xing528.com)
2. 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的合规性难以保证
笔者查看了“淘宝理财”上搭载的部分产品信息,发现存在多处涉嫌不符合当前保险监管制度的问题。第一,涉嫌与其他金融产品相混淆误导消费者。部分产品介绍并未采用保险产品全程,而是被冠以“理财”字样。第二,承诺收益,并与银行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采用“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5%”等表述不确定的分红收益、万能险结算利率等。第三,着重宣传产品的投资属性,将保险保障描述为“赠送”。第四,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并设置销售期间,以此刺激客户的购买欲望。第五,不主动向客户提供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等,而要求客户点击链接才可查看,还有些网站不向客户明示条款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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