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集中度是衡量市场结构的主要指标,反映了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垄断程度。一般说来,市场上卖方的数量越少,行业壁垒越高,市场的集中度就越高,市场就越容易形成垄断。目前对市场集中度的衡量采用的方法有集中度指数和赫芬达尔一赫希曼指数两种。在这里仅采用集中度指数(Concentration Rate,CR)对保险经纪行业进行分析。集中度指数CRn是指行业内规模最大的前n位企业某项经济数值占整个行业的份额。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CRn 表示产业中规模最大的前n位公司的行业集中度;
Xi表示产业中处于第i位公司业务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的数值;
N表示产业中的企业总数。
根据集中度指数CRn来判别市场结构的标准是由贝恩等提出的产业集中度划分标准,依据CR4和CR8将市场结构划分为六种类型,具体见表8-3。
表8-3 基于市场集中度的市场结构划分
根据集中度指数计算方法及对市场结构的判定,对我国保险经纪市场2005年到2010年的市场结构进行了测算,数据来源于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中介行业年度报告(2005~2010),保险经纪市场集中度CR测算结果如表8-4所示。
表8-4 保险经纪市场集中度(单位:%)
根据贝恩的产业集中度划分标准,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大体处于竞争型与寡占垄断V型之间的阶段。从CR4来看,六年来保险经纪市场集中度都是在30%左右徘徊,基本上属于竞争型市场,只有2005年是32.23%,属于较为明显的寡占垄断V型市场,而从2006年开始,市场集中度总体呈现先略微上升,至2008年后又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总体并无明显趋势且保持相对平稳(见图8-3),基本就是在30%这一竞争型市场与寡占垄断V型市场分界线附近小幅变化,从这个指标来看,我国保险经纪市场更类似一个竞争型市场。
而从CR8来看,五年来保险经纪市场集中度基本稳定在45%这一寡占垄断V型市场与寡占垄断IV型市场分界线附近,只有2005年为47.02%和2010年42.35%较明显偏离45%,其余四年都是在45%附近徘徊。也就是说,从2006年开始,保险经纪市场的集中度呈现出先上升,直至2008年后呈现下降态势,这与CR4的变化趋势一致(见图8-3)。因此,从CR8来看,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属于寡占垄断IV型市场。
图8-3 我国保险经纪市场集中度变化
综合两种结果,尽管得出的结果存在差异,但仍然可以看出,这种差异并不明显,两者数据都在寡占垄断V型市场分界线附近,所以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应该是一个寡占V型市场,在市场上具有领先地位的保险经纪公司对市场的控制力不够强大,市场份额由各经纪公司享有,因此,我国保险经纪市场存在一定的垄断性,但总体而言还是具有很强的竞争性。
全球保险经纪市场近年来保持较快速地增长,具体数据如表8-5所示。
表8-5 2007~2011年全球保险经纪机构总收入(单位:十亿)(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MARKETLINE。
根据MARKETLINE的预测,尽管增长的速度会减缓,但仍然会在2011年和2016年保持以复合增长率3.4%的速度增长。可以看到,2011年全球范围内的保险经纪机构业务收入达到了437亿美元,并且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以复合增长率5.6%的速度增长。总收入及其增长率变化趋势如图8-4、图8-5所示。
图8-4 2007~2011年全球保险经纪机构总收入(单位:十亿美元)
图8-5 保险经纪机构2007~2011年总收入增长率
数据来源:MARKETLINE。
从全球范围内的不同地区的保险经纪业务收入情况来看,2011年美洲地区的保险经纪业务收入占到全球的一半以上,达到了230亿美元。次于美洲地区的为欧洲,占全球总收入的35.5%。亚洲地区所占份额较小,其中中国大陆地区占比仅为1.92%,如表8-6所示。
表8-6 2011年全球各地区保险经纪机构总收入(单位:十亿美元,%)
数据来源:MARKETLINE。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大陆地区保险经纪的发展程度和业务收入额远低于全球发达地区水平,由于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的开展业务范围还仅限于国内,而国内的保险业也处于发展过程当中,所以我国的保险经纪行业的发展潜力,将会随着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显现。
由于发达国家的保险经纪公司大都实现了跨国经营,其开展业务的地区也不再局限于本土或某个地区,如怡安保险(Aon)已经在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所以在计量市场集中度时,不再局限于其在某一单一市场的集中度,而是其在全球市场内的集中度,从而确定在全球范围内保险经纪市场的垄断程度。这也会产生一个问题,由于各个国家对于保险经纪机构的监管方面存在差异,如市场准入制度、对国内企业保护、资本的约束等,从而可能导致计算出来的市场集中度不能准确地反映市场的垄断程度,若撇开政府在市场中的有形之手,便可以从总体反映整个市场的垄断程度。
由于数据收集有限,在这里只能计算出CR4,得出CR4等于41.2%,属于寡占IV型。说明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导地位的保险经纪机构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从而市场存在着较高的集中度。
表8-7 2011年各保险经纪机构在全球业务收入中所占份额(单位:%)
数据来源:MARKET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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