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是指介于保险人与保险消费者间居间撮合保险交易之人。在美国与英国担任保险中介角色者,虽有保险代理人(insurance agent)、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ker)、保险顾问(insurance consultant)或理财顾问(financial planner)等不同名称,但一般是指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此外,日本则是将保险中介人区分为“人寿保险招揽人”、“损害保险代理店”以及“保险经纪人”三类。英、美、日各国的保险中介人,从其在保险契约签订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来看,其法律地位应可分为保险人的代理人、投保人的代理人,以及独立的第三者等三种情形,而各国由于保险发展的历程与环境的不同,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督管理亦有若干程度的差异。
然而,在我国台湾地区,实际执行保险中介任务工作者,则有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人以及保险经纪人。由于保险业的营销体系一般可分为直接营销与间接营销两种,保险业务员属直接营销体系,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则属于间接营销体系。有鉴于直接营销体系,保险人透过其所属营销通路直接销售保险商品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营销员也为保险人所聘雇人员,在公司政策与业绩挂帅等因素影响下,保险营销员中介给保险消费者的商品是否真能符合其切身需求,则值得商榷。此外,对保险业者而言,聘雇为数庞大的销售员即意味着未来将负担一笔巨额支出,所以长久以来以“人海战术”为主流的营销策略,近年有逐渐式微趋势。(www.xing528.com)
反观间接营销体系下的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由于都是独立于保险业者外的营业个体,其经营成本与费用以及经营成败得失皆须自行负责,所以对保险人而言,不仅有减轻经营成本负担的优点,又可借重其营销通路拓展保险业务。此外,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环境快速变迁、国人消费者意识抬头、经济价值与生活形态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下,保险消费者不仅对保险商品有多样化需求,对保险中介方式也期望有多元化的选择。因此,消费者对保险业者过去所提供的传统营销体系已无法获得满足,已有转向利用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等通路购买保险商品之趋势。基于上述观点,本章将以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为主的中介机构为探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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