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保险市场中,保险中介人的存在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多层次上寻找交易对象,如英国的经纪人体系和我国的保险营销员队伍,都对促进本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保险中介的专业性服务也有利于减少搜寻配对成本和交易成本,通过规模经济提高市场效率。以一个保险人和一个投保人的简单保险市场为例。在保险中介人参与前,保险人提供一个单位保险产品的机会成本为C,投保人愿意支付的购买价格为H,双方交易后产生的交易成本为T。当交易的净利益H-C-T>0时,交易达成。在均分交易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各得到:
在保险中介人参与后,原来的投保人支付意愿H不变,但保险人的机会成本会由于中介人在销售、理赔等方面的介入而降低,为C′;同时保险中介承担了其中的全部交易成本K(一般即为保险中介的佣金收入),而K一般情况下都会小于T,其间的差额即为保险中介人的净利润。此时,投保人和保险人均分的交易利益为
由于C > C′,T >K,因而,
买卖双方的交换利益均得到增加,市场效率得到了提高。
作为我国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中介,也凭借其自身优势,在降低交易搜寻配对成本、促进市场交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点可以从保险中介业务规模占比的变化得到有力的证明。2002年,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直接实现保费收入为44.96亿元,占比为1.44%;到2011年,该数据提高至909.82亿元和7.15%。同时,如果加上通过保险中介各项作用的发挥而间接实现的保费收入,相应的数据将会更高。
2. 改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从发生的时间角度可分为事先的不对称和事后的不对称。保险市场是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市场。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主要包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由于保险人对投保标的的相关信息了解不足,阿克洛夫的“柠檬市场”效应在保险市场表现为,风险大的相关人更倾向于投保,保险市场出现“高风险客户驱逐低风险客户”的状况。同时,在承保期间,保险标的始终处于投保人的管理下,可能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使标的的风险增大,投保人对保险人进行隐瞒或欺诈,“道德风险”的产生危及行业利益。从公众角度来说,保险公司可能对投保人欺诈、误导或者在发生保险事故以后,出现惜赔的情况。这必将使整个社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不利于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面临这个问题。(www.xing528.com)
在保险市场中,通过保险中介来集中鉴定质量、搜集和分配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状况。比如,保险经纪人具有分工的优势,并且由于经常与保险公司交往,能够了解相对较多的保险公司的信息,为投保人设计最适宜的险种及其组合。保险公估人作为中立的一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专家”的地位,能够发布有关保险产品和投保标的的信息,起到沟通信息、协调交易的作用。保险代理人,尤其是个人代理人,主要通过与客户直接接触的方式销售保单,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可以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固的联系,了解许多保险人难以获知的信息,进而能更有效地决定是否承保、以何种条件进行承保,在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时,也能够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中介作为保险人和投保人之外的第三方,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改善了信息不对称,使保险消费者对保险行业和保险产品有了一个客观、正确的认识,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我们可以从人均保单数量(即平均每个人拥有的人身保险保单数)和投保率(即由每年年底有效人身保险保单件数除以每年年底全国人口数的百分比)这两个体现保险社会认知程度的指标变化来分析。据统计,2000年,我国人均保单数量为0.2件,寿险投保率为20%;2009年,我国人均保单数量为0.44件,寿险投保率为44%。这一数据较之2000年已有较大的提高。这一巨大的进步与多方面的原因都有关联,当然也与保险专业化分工资源配置下,保险中介发挥出桥梁纽带的作用,改善了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的社会认识不断提高,保险中介的市场效率提升作用有着巨大的关联。
3. 节约交易成本,行业经济效益明显增强
保险中介节约保险市场交易主体的参与成本。保险市场的参与成本主要是指投保人学习保险专业知识、了解种类繁多的保险产品花费的固定成本和跟踪市场、监控交易的边际成本。由于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现代保险市场是一个有限参与的市场,并且人们的时间价值随着收入和生活状况的改善也大为提升,大部分的投保人因不愿支付或无力支付参与成本而不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由保险中介代替个人来参与保险市场交易。关于这一点,我们用一个简单的模型来说明。假设N个投保人向同一个保险人投保,单个投保人在交易前的学习、筛选保险产品和进行决策的机会成本为C,一次交易涉及的合同成本为D,签约后单个投保人跟踪市场、监督合约执行的成本为E。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直接交易的情况下,N个投保人重复支付上述成本,总的参与成本为N(C+D+E)。再来考虑通过保险中介来交易的情况。假设这N个投保人中的一个人成为中介人(由于中介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是从直接商品交易中分离出来的,这种假设符合保险中介产生的历史情况),同时假设一个投保人学习和了解中介人业务和运作方式的参与成本为F。该中介人和保险人进行直接交易成本为C+D+E,(N-1)个投保人与中介人直接交易的总参与成本为(N-1)F,这样,只要(N-1)F +(C+D+E)< N(C+D+E),即F < C+D+E,保险中介的存在就节约了总参与成本。
保险中介对市场效率的提升作用发挥如何,行业效益是除了市场规模之外的另一个重要指标。2010年,我国保险行业利润总额达到654.4亿元,其中人身险行业实现利润607亿元,财产险行业也成功扭转了过去几年连续亏损的局面,实现利润47.4亿元。从保险资产规模来看,1980年,我国的保险资产总量不足4亿元,到2011年,保险资产规模总量已经达到了6.01万亿元,较之以往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虽然无法获取明确数据来说明保险中介的参与为整个保险市场的交易成本带来了多大的节约,但从保险中介的经济学原理以及国外发达保险市场的经验分析而言,保险中介无疑在增强行业盈利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 发挥市场催化作用,进一步挖掘可保资源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在业务经营中互相促进,通过保险中介对可保资源的挖掘,实现了保险公司业务渠道的拓宽和保费收入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空间的拓展。作为保险交易双方的桥梁,保险中介的参与还有利于投保人得到全面、合理的保险保障,提高投保人保费支出和保险保障之间的最优化配置,对投保人具有积极作用,因此,保险中介的作用使得保险交易双方都成为了最终赢家。以英国为例,保险市场上80%的保费收入是由保险中介分销的,特别是劳合社保险市场一直保持100%只接受保险经纪人安排保险业务的惯例。保险中介相对微观的点对点销售模式有利于深入各行各业及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与客户进行一对一的营销,有利于挖掘可保资源。再以我国厦门地区为例,从1999年至今,保险中介机构参与厦门建筑行业“双重保险”模式的推进,“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共取得保费收入1.08亿元,累计为百万人次建筑农民工提供了近千亿元的保险保障。同时,保险中介公司创新服务机制,增加服务载体,扩充服务内容,投入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资金500多万元创办流动夜校、工地门诊、医疗救助绿色通道等,把保障和维护被保险人特别是农民工利益的工作落实到实处,使得近百万民工受益。因此,保险中介起到了市场催化作用,进一步挖掘可保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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