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市场中连结买方和卖方的中介,它的活动可以对双方起着双赢的作用。完善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必将使保险市场机制也更加完善。我们首先考察投保人对保险经纪人效率的认识情况。保险经纪人是被保险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根据代理法,保险经纪人应对被保险人负责,有义务利用所有的知识和技能为其委托人以最合理的费用获得最佳保障。同时,保险经纪人还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致使被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被保险人有权起诉其保险经纪人并要求损害赔偿。保险经纪人了解和熟悉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的险种设计、承保原则、索赔程序、理赔服务、经营管理、资金运用及财务收支等情况,并且具备娴熟的保险技术和广泛的市场关系,因而保险经纪人的参与可以使广大投保人避免投保行为的盲目性。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最活跃的中介人是代理人,代理人使投保人在投保和索赔时获得不少便利。代理人毕竟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他们的根本利益和保险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保险合同本身就是专业性很强的要式合同,我国社会公众对保险了解不够深入,因此,其实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对于整个投保人更具有存在的价值。
另一方面,保险经纪人虽然不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但对保险公司同样有益。保险经纪人有利于保险公司开展各种业务。保险经纪公司业务量的增加客观上会增加保险公司的业务量,降低保险公司的展业费用。保险经纪人可通过分保把保险公司的再保份额推销出去,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经纪人代为办理保险事务的行为,客观上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不论是展业或理赔均能减少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了解保险知识而给保险人带来的时间或经济成本。因此,保险经纪人不论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还是对保险公司都是有利的,它的产生是保险市场不断完善的结果。合理的保险经纪安排,有利于保险公司的规范化经营。(www.xing528.com)
总之,保险经纪人的参与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反过来又刺激保险业的公平有序竞争,这种良性循环促成良性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尤其在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保险经纪人的作用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保险经纪人效率对整个市场效率的影响必然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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