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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现状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此之外,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还呈现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除了经济基础与保险市场的发展外,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专业中介的业务习惯及政策引导也是可能的原因。目前,我国保险专业中介市场也是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为主体的发展模式。

我国保险中介的发展现状

1. 概况

下面通过数据表简要介绍近年来我国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的发展情况。首先看表1-1。

表1-1 2005~2010年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情况

表1-1是2005年至2010年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及比例统计表,反映了近年来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间的比例及增长速度。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总和来看,其发展先是经历了较快增长,随后增长速度减慢,到2010年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二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间比重一直比较稳定,保险代理机构比重一直保持在70%以上,保险经纪机构比重保持在15%左右,剩余比重则是保险公估机构,可见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格局与日本的发展模式类似,都是以保险代理机构为主的,保险经纪与保险公估机构数量之少也表明目前我国保险专业中介行业仍处于欠发达水平,因为相对于保险公估与保险经纪公司来说,保险代理机构所需资本金数量及技术水平都相对较低,更容易成立;三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也面临着洗牌,2010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数量少于2009年,出现负增长,主要是代理机构减少。保险代理机构由于成立简易,很容易出现粗放式增长,其数量减少表明保险专业中介产业也经历了行业资源竞争整合与洗牌,保险经纪与公估机构的发展则意味着保险专业中介产业的专业性在不断增强,专业性、集团化与国际化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的未来方向。

除此之外,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还呈现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在地域分布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大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不含深圳)、山东、深圳六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最多,占比在三分之一以上。除此之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的差距十分明显,如北京有两百多家保险代理与保险经纪机构,但云南、贵州、湖北等地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之和还不及北京数量的十分之一。除了经济基础与保险市场的发展外,保险公司利用保险专业中介的业务习惯及政策引导也是可能的原因。

2.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表1-2与图1-2分别是2003年至2010年各省份[4]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数量情况表[5]及其图示。

表1-2 2003~2010年各省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发展情况

图1-2 2003~2010年各省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发展情况

从表1-2和图1-2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近年来的发展脉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各省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数量基本是不断增长的趋势,但在此期间也曾出现反复;第二,各省份保险代理机构数量非常不平衡,保险中介机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与欠发达地区(如甘肃、海南、贵州、云南)相距甚远。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与规模可能并不完全匹配,即某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多并不能表明该省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真正的发展规模与实力,因此在下面的实证研究中,笔者既考虑了各省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又考虑了各省份保险专业中介从业人员数量及其营业收入。

3. 保险经纪机构

表1-3和图1-3分别是2003年至2010年各省份保险经纪机构数量情况表及其图示。

表1-3 2003~2010年各省份保险经纪机构发展情况(www.xing528.com)

续表

图1-3 2003~2010年各省份保险经纪机构发展情况

从表1-3和图1-3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经纪机构发展的基本情况。第一,各省份保险经纪机构的数量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数量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仅有个别省份保险经纪机构较为发达,如北京、广东、上海、浙江,这些地区都是传统经济发达地区,而其他广大省份,则是保险经纪机构十分不发达,有的省份仅有一两家保险经纪公司,甚至发展期间还出现过解散与关闭的情况。这些都表现出我国保险经纪机构的发展处于极为初级的阶段,市场经营主体相当之少。这表明,对于保险经纪机构的发展而言,除了继续发展保险市场,促进产销分离外,加大政策力度支持,促进保险经纪机构主体成长,不断增强保险经纪机构实力十分重要。第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经纪机构的发展并没有明显的伴生性,即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数量多的省份保险经纪机构数量不一定也较多,除去北京、广东等保险市场相对发达的省份外,两者可以说更多地表现为替代关系,即有省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数量不多,但相对其保险经纪机构则更多一些,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青岛市;而某些传统意义上保险市场较为繁荣的省份,其保险经纪机构数量则并不多,如江苏省、辽宁省等。除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经纪机构的发展都依赖于保险市场的需求外,两者并没有十分明显的共生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解释了不同国家保险专业中介发展模式的不同。如英国以保险经纪机构为保险专业中介的主体,美国则是保险经纪与保险代理均十分发达的国家,而日本则是以保险代理机构为主,其发展保险经纪机构则是其代理机构已相当成熟之后了。目前,我国保险专业中介市场也是以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为主体的发展模式。保险专业代理与保险经纪虽然代表利益方不同,给保险市场带来的集约化效应、解决保险公司营业员问题等的机制可能不同,但都具有提升保险市场的作用。可能有的省份发展保险代理机构更具基础优势,有的省份发展保险经纪机构更具优势,这与不同省份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与保险公司的展业习惯相关,也与不同省份的保险市场的发达程度相关。第三,各省份保险经纪机构的分布也十分不均衡,但从总体上看,除去个别省份外,其他大多数省份保险经纪机构都十分不发达。

4. 保险公估机构

表1-4和图1-4分别是2003年至2010年各省份保险公估机构数量情况表及其图示。

表1-4 2003~2010年各省份保险公估机构发展情况

图1-4 2003~2010年各省份保险公估机构发展情况

从表1-4和图1-4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公估机构近年来的发展概况。第一,保险公估机构在全国的发展呈现非常明显的不均衡性,北京、广东、上海、江苏、辽宁、山东、浙江、重庆等为保险公估机构发展相对发达的地区,而其余地区保险公估机构相对很少,甚至在6年来一直维持只有一两家公估机构不变,如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等。这些保险公估机构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分类恰好基本与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的发达省份与欠发达省份的划分相类似。第二,联系2005年至2010年《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发展报告》,这5年来,保险公估机构服务费用收入分别为4.33亿元、7.2亿元、11.42亿元、11.31亿元和11.62亿元;每年的增长速度分别为同比增长46%、66.28%、58.61%、同比减少0.96%、同比增长2.74%。因此保险公估机构的数量并不能说明所有问题,保险公估机构虽然在数量上并未有大的增长,但在营业收入上飞速发展,在进一步的面板数据回归中,同样会增加从业人员数量与营业收入等统计量,以全方面衡量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

总结上述分别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估机构的数据分析,并联系《保险专业中介发展报告》可以发现,目前全国保费收入来源占比最多的仍是营销员体系与兼业代理机构,两者基本可以占到80%以上的比例,而由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带来的保费收入之和不足20%。这说明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带动保费收入增加和扩大保源方面还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其规模和数量也远没有达到如同发达国家保险市场那样的水平,更没有达到前文所分析的风险管理、防灾防损等提升作用。但如果我们因此而忽略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带来的良性发展机制,就等于失去了保险市场发展的一大动力。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并通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确实有提升保险市场作用的结论,才不会因为目前我国专业中介机构实力尚弱就忽视其作用,以至于错失发展良机。

由于我国各省份的保险市场发达程度不同,就上文关于保险专业中介的分析也能明显看出,我国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的发展十分不均衡,即有些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各类型保险专业中介发展水平已相对很发达;而其他地区特别是西部内陆地区,各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水平几乎均很不理想。因此我国各省份数据间可以形成鲜明的对比,以不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水平为划分依据,将全国数据划分为两个省际面板,从而可以通过对比得到不同保险专业中介发展水平对保险市场的提升作用程度是否相同,以验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否能够为保险市场带来提升作用及其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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