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实证数据推出的结论能够论证理论假设1~3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保险专业中介参与保险公司价值链为保险市场带来了一定提升作用。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理论分析中我们得出了很多关于提升作用表现的论断,包括保险专业中介有助于扩大市场的有效供给能力、解决保险市场的营销员问题、提升了保险市场服务水平、加快保险市场向集约化发展转变等;保险专业中介增强了保险产品的功能,如损失补偿职能、防灾防损功能与风险管理功能等;同时保险专业中介分散了保险市场的风险、整合与连接整个保险市场资源,建立整个保险市场间更为合理的利润分配价值链;等等。这些都是保险专业中介对保险市场提升作用的体现,但并不是所有理论分析都能通过数据实证的方法得以证实。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推动了保险市场集约化发展、增强了保险市场资源的整合性等,这些提升作用很难通过实证数据表现出来,因此只作定性的分析。在接下来的实证分析中,笔者只对保险专业中介能够扩大保险市场规模、提升保险市场有效供给这一方面给予数据证实。
数据来源说明:此实证分析的数据来源是2004~2011年《保险年鉴》统计数据中的《各保险中介公司基本情况》,即2003~2011年全国各省份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数据,其他各省市区及单列市的2003~2011年的保费及GDP数据来源于国研网[3]。本章之所以选取从2003年开始,主要是因为2002年及以前我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还非常少,并且有些保险市场并不发达的省份还没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因此选择从2003年起进行实证研究会使数据更加具有连贯性,同时也易于反映出保险专业中介市场近些年来的发展趋势。数据中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即专业的保险代理、公估、经纪机构,不包括兼业代理机构等非专业中介机构的数据。(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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