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及广西省交汇处。侗族人口数为 296万 0293人。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及广西省交汇处。
美丽的侗族女孩
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伶”,见于宋代文献。明、清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称。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民间多称“侗家”。
侗族信仰多神,崇拜自然物,古树、巨石、水井、桥梁均属崇拜对象。以女姓神“萨岁” (意为创立村寨的始祖母 )为至高无上之神,每个村寨都建立“萨岁庙”。以鸡卜、草卜、卵卜、螺卜、米卜、卦卜测定吉凶。有的地方受汉族影响,还信汉族的一些神。相信灵魂不死。佛教也有流传,有庵堂寺庙,但信奉的人不多。基督教、天主教也曾传入,但信奉者也不多。
寨内举行祭礼活动期间,禁忌外人入寨。在其他的生活以及活动中有以下禁忌:
生产禁忌
每年第一声春雷响后,每隔十二日即为忌雷日(如该日系子日,逢子日均忌雷),不能下田劳动。立春后的五个戊日,也忌下田,认为如不忌戊五,会触犯“土神”,于生产与身家不利。因此,到了逢戊这天,人们互相提醒“戊不动土”。有的地方还有二月、九月的丑日与未日忌下种、做庄稼、竖房,四月、十月的申日忌挖田翻土;秧苗未出水前及栽秧结束前有忌吹芦笙、扇扇子等禁忌。这些忌讳除极少数对生产有利外,大部分直接影响了生产的发展,成为落后的东西。
生活禁忌
(1)如忌对着太阳、月亮小便。
(2)太阳将落山时忌见到人打桩,怕夹自己的魂魄。
(4)忌鸡早啼,牛夜叫,认为是火灾之兆。忌清早说死、杀、鬼等凶语,否则不吉利。
(5)忌在野外碰见兽类及蛇等动物的尸首,认为见了会家破人亡。
(6)传说见了蛇蜕皮、交尾,男女野合,也会恶疾缠身,不治而亡。
(7)忌正月巳、亥日出远门或上坡;每月逢七与九日忌出远门等。
婚丧禁忌
(1)在缔结婚姻时,忌同姓结婚。
(2)还有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十二属相相冲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龙怕虎、马怕牛、金鸡见犬流眼泪之说)。有的地方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亲,忌寅年婚嫁,接亲时忌碰见孕妇、丧事。(www.xing528.com)
(3)新娘忌在半路说话。
(4)新娘进新郎家门时忌碰见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则不睦。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实。
(5)已嫁之女,回娘家时忌开禾仓、拿炊具。
丧葬禁忌
(1)忌猫跨过尸体。
(2)忌铜铁附在尸上入棺。
(3)非正常死亡者入堂屋停尸,其家庭成员忌参加竖鼓楼、架梁,忌进入圣母坛。
(4)殁于外者尸体或棺柩忌入寨。
(5)忌带孝进入别家。
(6)未出殡前寨老幼忌吃荤,但可吃鱼。
(7)丧葬一月内忌外出远门或借钱、米。
妇幼禁忌
(1)妻子怀孕,丈夫忌抬棺木、寿板;孕妇忌在娘家分娩,必要时,另搭一棚守月。
(2)忌生怪胎,一经出现认为是做了坏事的报应,于是不捡不养。
(3)产妇未满月忌到别家。
(4)产妇分娩时,忌外人进屋,三天才解禁。
(5)婴儿忌肉食,一岁禁忌小孩数天上星星,认为会短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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