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讯过程中,无论何种犯罪嫌疑人,都会对审讯过程十分关注。虽然他们表现各异,有的狡辩、有的反诘、有的缄默、有的供述,但他们在审讯时的注意力都比较集中于审讯人员的讯问。因此,分散犯罪嫌疑人的注意的审讯策略,就是通过审讯策略,将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从防守之势分散开,冲出防线,暴露其薄弱环节,采取迂回战术,趁其不备、攻其要点的一种心理审讯方法和策略。
(一)自由交谈
自由交谈是一种有效分散犯罪嫌疑人注意力的审讯方法和策略,主要用于那些对审讯感到压抑、缺乏谈话兴趣或具有重大隐罪的犯罪嫌疑人。
具体地说,就是在研究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优先选择他们感兴趣的、愿意交谈的话题入手,如他们以前的工作、学习、生活、娱乐、家庭等情况,吸引犯罪嫌疑人的注意,并通过较为缓和宽松的审讯气氛,逐步减轻犯罪嫌疑人的压抑感和戒备心,当他们愿意交流并侃侃而谈时,就意味着其戒心有所解除,注意力已从主要罪行方面转移开。此时,审讯人员要巧妙地、不动声色地把谈话内容引向实质问题,果断地提问实质问题并追讯主罪,迫使他们在猝不及防中暴露隐罪,产生供述动机。
(二)声东击西
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为了逃避罪责,往往故意与审讯人员在一些次要小节问题上纠缠不清,企图把审讯人员的注意力吸引到他们的次要罪行上,从而隐瞒其他主要罪行。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就可以采用声东击西的审讯方法。此种方法利用犯罪嫌疑人愿意谈论次要问题的心理,在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煞有介事地向犯罪嫌疑人的次要问题发动“佯攻”,进行深追,并在一些细节上故意与犯罪嫌疑人纠缠,以此隐蔽主攻方向,麻痹犯罪嫌疑人的思想,掩盖审讯人员的真实意图。当审讯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真的纠缠细节不放,确认“声东”已引起犯罪嫌疑人注意力转移时,立即扭转锋芒,直取其要害问题,追讯其重大罪行。
声东击西策略的关键是要选择好适当的问题,既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察觉到审讯人员“声东”的真实意图,又要能真正起到转移犯罪嫌疑人注意力的作用。此外,“击西”的时机必须准确把握,不宜早也不宜迟,提前了时机不成熟,触动不了要害,反而形成僵局,延迟了易被犯罪嫌疑人察觉到真实意图,也难以奏效。
(三)四面出击
四面出击是一种促使犯罪嫌疑人疲于奔命、心理高度紧张,从而造成其漏洞百出、防不胜防的心理感觉,动摇他们拒供顽抗的心理,迫使他们坦白认罪的审讯方法和策略。
具体来说,四面出击的审讯策略就是在审讯中,审讯人员精心选择多个出击点,从各个方面审讯犯罪嫌疑人,审讯问话从一个问题迅速转到另一个问题,连续不断,穷追不舍,使犯罪嫌疑人既无法预料审讯人员要了解的问题,又没有时间对一个个问题加以深入思考,使之处于被动挨打、顾此失彼、首尾难顾的境地。在审讯中,有时对一些问题连续提问时可以不要求犯罪嫌疑人回答,给犯罪嫌疑人造成一种审讯人员已掌握他们大量事实和证据的错觉。
四面出击的审讯方法的关键是审讯人员在审讯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选择好出击点,准备好大量有关问题。实施过程中要有节奏感和紧凑性。
技能训练一
警察特殊能力倾向测验
训练目的:选拔具备侦查素质的警察。
训练材料:纸笔;相关量表或者问卷。
步骤方法:指导语;测试;分数统计及分析。
参考问卷:
第一个正式的警察特殊能力倾向测验,是警察智力测验室所编的《普通警察心理测验》,共由7个项目组成。
(1)房屋测验。根据房屋内各部分位置的描写凭着记忆和想象将各部分位置绘于一个方格内。
(2)位置测验。用5分钟时间观看一个标明15个机关的街道图,看过后在另一张街道图上标明15个机关的位置名称。
(3)捷径测验。街道图上有5个机关,令受试者从规定的机关出发经过其他四个机关再回到出发点,看能否指出最短的路线。
(4)数字测验。有一组颜色不同的连续15个数字,让受试者从最小一个指起,直指到最大一个为止。根据指数时间记分。
(5)发现测验。在100个数字方块图上任意找出10个数字,以寻找10个数字的平均时间确定其成绩的优劣。
(6)检查测验。从一张电话号码单上检查5个电话用户号码,以平均寻找时间为确定成绩优劣的依据。
(7)应变测验。有5种需要紧急处理的事情,令受试者在3分钟内提出妥善应付的方法。
此测验常模分为最劣、劣、中、优、最优5等。除七项测验成绩外,还有测验时的“情绪记录”。(www.xing528.com)
技能训练二
案例分析
浙江泰顺籍“变态狂魔”刘某,5年前在杭州杀人奸尸潜逃后,就走上不归路。这些年来,刘某流窜于昆明、广州、长春等地,作案数十起。他甚至公开向公安叫板,不时写信给犯案地公安机关,并在给朋友、女友的信件中透露自己杀人的过程。5年来,警方和他斗智斗勇,追凶足迹遍及大江南北。2004年2月10日下午,这名狂徒终于在福建寿宁县落网。11日,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案件侦破情况。
自制枪支犯案累累
犯罪人刘某1975年出生于温州泰顺县筱村镇玉溪村。身高1.7米的他,体格却十分健壮,尚武好斗,即便是在逃亡的日子里,他也天天练武健身。1995年,刘某曾在某部队服役,1998年10月,因作风问题被部队除名。
1999年1月,他来到杭州,在莱茵达大厦当保安。1999年2月19日晚,刘某在莱茵达大厦值班。当时,同在大厦上班的刘会计洗完澡回单位,被刘某看到,以借手电筒为名,将刘会计骗至房间后捅死并奸尸。不仅如此,刘某还残忍地用菜刀、匕首将被害人分尸,用编织袋装好,抛尸在一间正装修的房屋内。2000年2月29日,刘某流窜到江山市,将一旅馆女服务员杨某杀害,藏尸旅馆床铺下。
据刘某交代,他杀人后在全国各地逃亡,每个地方只待数月,生活来源完全靠偷、抢维持。其间,他曾多次去云南,意图购买枪支,他还自制钢管枪支、弹药。
据他所述,其曾先后自制过6把手枪。2004年2月10日下午警方将其抓获时,他随身携带的自制手枪,子弹已经上膛,警方还在他房间搜出60发自制子弹。
为了试射自制枪支的威力,在武汉,他随意向路人开枪,致人受伤;在福建福州、寿宁等地,他多次尾随女青年进行抢劫、强奸……5年来,刘超流窜于昆明、广州、长春等地,作案数十起。
心态扭曲滥杀无辜
2004年2月11日下午,记者问刘某为什么要杀害无辜的人,他似乎有点兴奋,说是因好奇,没杀人前天天想找目标杀人,“不过,我没有那些人的素质”。刘某口中的“那些人”就是那些犯下大案要案的人。
记者再问他自觉心理有无异常时,他说:“极端、偏激。”其神情镇定,对话思路清晰。
面对着众多媒体的采访,刘某表现平静,且对答如流。5年里,刘某有两样东西是随身带的,一样是碟片,“中国刑侦一号案”“三八大案纪实”等,刘某解释,看这些碟片是为了研究公安抓人的套路。另一样是连睡觉也不离身的自制手枪,他对逃亡的不安全感有充分的准备。警方将其带到杭州后,刘某自言“待在审讯室里很舒服,逃亡太累了,但也害怕死亡”。
每到一地,刘某都要写信,前后寄给他的前女友、战友、公安局等,信中直言自己的作案过程,并坦言纯粹为杀人而杀人,叫嚣自己将做更大的案件,其疯狂、病态心理让人发指。
恶魔被缉拿归案
刘某频频犯案的行为,嚣张的“宣战”,让警方感觉到“抓不住刘某,是警察永远的痛”。5年来,一场围绕追缉刘某的战斗一直没有停息过。这5年中,只要刘某出没过的地方,警方就连夜赶往。
案件出现转机是在2004年2月9日下午。警方获悉重要线索,一名体貌特征类似刘某的人出现在福建寿宁,警方立即赶赴福建。10日上午,警方就锁定了刘某身份、住所。由于刘某身上携带枪支,又终日习武,为了抓捕顺利进行,警方决定趁刘某戒备松懈时行动。当天下午,警方在刘某的暂住地潜伏守候。下午3时,刘某悠闲携带一三陪女出门上街。4名警察悄然跟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紧紧按住。整个抓捕行动干净漂亮,前后不过1分钟。刘某被戴上手铐时,才回过神来说了一句:“我服了。”警方从其身上搜出已经上膛的自制枪支。
后记:针对刘某的案子,李玫瑾老师认为,我们的社会迫切需要建立关于危险人格的评估体系。“危险人格评估”的指标有很多,包括智力发展的均衡问题、个性倾向等,更重要的是心理内容,心理内容通过心理测量是测不出来的,需要对一贯的行为方式进行观察,这就是一个评估体系。
技能训练三
案例分析
明朝时,潮州有两个商人,一个叫周生,一个叫赵三,两个人自幼交好。一日,两个人又相约去经商,并预定了船主张潮的船,商定第二天一早碰面出发。赵三回家后与妻子三娘子说起又要外出经商的事,三娘子不高兴,俩人就吵了起来,赵三一气之下天不亮就出了家门。天亮后周生来到约好的船上,见赵三没来,就喊醒张潮让他去叫赵三,结果赵三不在家,三娘子也很吃惊,于是三人一起寻找,没有找到,邻居也说没有看见。周生怕连累自己就报了案,县令让三人分别讲清情况。张潮说:“周生上船时我正在睡觉,是他叫醒我去喊赵三,我到门外喊了几声三娘子,她才开门。她说丈夫出门很早,可是邻里都不知道,分明是她把丈夫给害了,怎么说是我呢?”而三娘子却大喊冤枉。此事拖了很久,成了悬案。后杨县令到潮州上任,审阅案件时,注意到船主的供词有矛盾。船主供词中说他敲门时叫了几声三娘子,说明船主事先知道赵三不在家,这里一定有问题。于是重新审问张潮,杨县令指出其矛盾后,张潮大吃一惊,自知罪责难逃,就供出了杀害赵三的经过。张潮进门就喊三娘子,原因是他把赵三杀害以后,赵三不在家这一情况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在言谈话语里不知不觉把这一心理暴露于外,这便是印象痕迹形式的犯罪心理痕迹。[3]
【注释】
[1]褚红云:“论犯罪心理痕迹的利用”,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范刚:“论犯罪心理痕迹的研究利用”,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赵桂芬:“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原理与作用探析”,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3期;廖岳华:“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1期;宋胜尊、郭穆:“物证中心理痕迹的提取”,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李巧芬:“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载《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6期;张瑞:“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3期;潘守信:“犯罪心理痕迹分析步骤和方法”,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冯亚君:“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载《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彭科莲:“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载《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3期。
[2]王新华、王彦翔、黄赣飞:“心理痕迹分析在现场勘查中的应用方法探讨”,载《科技资讯》2011年第2期。
[3]褚红云:“论犯罪心理痕迹的利用”,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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