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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分析:途径和步骤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犯罪痕迹与犯罪人个性的上述关系,为侦查人员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和犯罪人提供了心理依据。通过对犯罪现场进行心理分析,可以再现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状态,描绘其大概形象,为破案提供线索。

犯罪心理分析:途径和步骤

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应在搜集物质痕迹的基础上,应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对发现的物质痕迹或者某些现象特征加以整理归类,尽量复现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状态,刻画出犯罪人的基本心理特征,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佐证。现场心理痕迹的分析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根据心理的实质及心理与行为的关系,得出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基本途径: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犯罪行为过程→实施行为时的心理状态及个性特征→犯罪人的基本心理特征和心理面貌。

(一) 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途径

侦查人员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进行心理分析,为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和犯罪人提供依据。

1.收集、归类与整理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犯罪现场物质痕迹的收集、归类与整理是准确分析犯罪现场心理痕迹的关键。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时,侦查人员要对现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细节,如指纹、血迹、毛发、唾液、精斑、烟头、纸片、衣物、工具痕迹、车辆痕迹、枪弹痕迹以及物证间的关系和现场出现的反常现象等,进行全面、细致、准确、客观的观察,之后还应认真、仔细地收集犯罪人留下的可能与案件有联系的上述各种物质痕迹,特别是为进行现场心理痕迹分析提供承载作用的各种物质痕迹。

从犯罪现场收集的物质痕迹通常都是破碎的、零散的、杂乱的,要对之进行分析,首先要对它进行归类、整理。归类、整理时应按照物质痕迹的隶属关系、转换关系、对峙关系、质变关系各作一类。通过分析现场痕迹的各种关系和对现场痕迹的归类、整理,使单个且杂乱无章的物质痕迹形成有序的整体痕迹链条,这样就为下一步心理分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由犯罪现场物质痕迹分析现场心理痕迹。现场勘查时,勘查人员需仔细把握犯罪行为和结果所暴露出来的各种物质形态痕迹,通过回忆推理,研究和掌握犯罪人的心理活动,弄清案件的真实情况,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1)从现场物质痕迹的总体情况进行整体分析。整体分析需要从现场提取的物质痕迹的总体数量、种类、分布状况以及痕迹与痕迹之间、痕迹与犯罪行为之间、痕迹与犯罪结果之间有无必然的联系进行分析。

(2)从单个具体物质痕迹进行分析。犯罪现场物质痕迹多种多样,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探讨前述几种常见的载体与现场心理痕迹的关系。

第一,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进行分析,判断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目的与作案时的心理状态。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目的与作案时的心理状态,必然会通过犯罪行为所产生的物质痕迹和犯罪结果反映出来,或留在被害人、见证人的记忆中。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被害对象的状态等,可以判断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目的与作案时的心理状态。

第二,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物质痕迹进行分析,判断犯罪人的个性特征。犯罪人的知识、经验、技能、智力、气质、性格、习惯等个性特征,必然会通过犯罪行为反映在犯罪现场所留下的物质痕迹以及其他犯罪特征上(如伪造、破坏现场)。因此,通过分析犯罪人的作案手段、行为特征、物质痕迹以及现场的其他情况,可以判断犯罪人所具有的上述个性特征。犯罪现场是否伪造、破坏,留下的犯罪痕迹的多少,犯罪手段是否隐蔽、残暴、凶狠等,往往也可以反映犯罪人的智力水平、性格、气质特点等。犯罪痕迹与犯罪人个性的上述关系,为侦查人员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和犯罪人提供了心理依据。

第三,通过对犯罪现场物质痕迹、遗留物进行分析,判断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状态,描绘犯罪人的形象。犯罪人作案时或镇定自若,或恐惧、愤怒等心理状态,往往通过犯罪行为反映在犯罪的物质痕迹或遗留物中。通过对犯罪现场进行心理分析,可以再现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状态,描绘其大概形象,为破案提供线索。

第四,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犯罪行为、犯罪侵害目标的反常性进行分析,推断犯罪人的个性特点。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与其个性特点紧密相关。通过分析其犯罪行为的反常性,推断出犯罪人某些特殊的个性特征,从而为划定侦查范围、提高侦查工作效率服务。通过分析作案人的犯罪行为的反常性、特殊性,为查找犯罪人提供心理学依据。

总之,在收集、分析现场物质痕迹的时候,只有认真、仔细地收集可能与案件有联系的各种痕迹,才能真实、全面分析犯罪人的现场心理痕迹。(www.xing528.com)

(二)犯罪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步骤

1.由痕迹的提取、整理和归类向行为的恢复过渡。由于犯罪现场通常是破碎的、杂乱无章的,要对痕迹进行心理分析,必须依据痕迹的性质、形态等相关因素进行提取、整理和归类,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痕迹群。在整理犯罪现场痕迹时,理论上将有隶属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将有转换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将有对立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这在实际应用中很难把握。因此从痕迹所反映的行为特征对痕迹进行归类整理,更直接明了,更容易把握和操作。具体是:

(1)按痕迹所反映行为的指向性是否明确,可将痕迹分为指向性行为痕迹和盲目性行为痕迹。

(2)按痕迹所反映的行为是否具有技能性,可将痕迹分为技能性行为痕迹和非技能性行为痕迹。

(3)按痕迹所反映的行为是否具有力量性,可将痕迹分为强力性行为痕迹和弱力性行为痕迹。

(4)按痕迹所反映的行为与现场是否具有矛盾性,可将痕迹分为伪装性行为痕迹和直接性行为痕迹。

(5)按痕迹所反映的行为的情绪性,可将痕迹分为宣泄性行为痕迹和应对性行为痕迹。

(6)按痕迹所反映的精神状态,可将痕迹分为变态人格行为痕迹和常态人格行为痕迹。

在上述归类整理中,会存在一个痕迹反映多种行为特征的情况,如弱力性行为痕迹又是技能性行为痕迹。正是这种一个痕迹的多种表达方式,才能使得对痕迹的行为特征的认识更为全面、透彻。经过归类整理,现场的犯罪痕迹就不再是单个存在的,而是有序的、互相关联的痕迹群,因此基本上就可以重现犯罪行为的过程,为行为的分析创造条件。

2.由痕迹的行为分析向犯罪心理分析过渡。痕迹是由行为造成的,行为又受主体的心理制约。有了对犯罪行为过程的再现,就可以从行为入手进行心理分析。在进行行为心理分析时,应努力寻找行为后隐含的心理因素,即挖掘出深层次的犯罪心理痕迹。

从行为分析向内在犯罪心理痕迹分析过渡,是一个以物质痕迹为基础,以行为过程为分析对象,以把握犯罪行为人行为和心理活动特征为目标的抽象过程,它推动着侦查活动的逐步深入,是实现侦破案件这一目标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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