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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分析与干预方法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重度抑郁症求助者心理分析1.重度抑郁症求助者的表现。有研究表明,抑郁症一直与严重暴力犯罪相联系,尤其是与凶杀犯罪行为联系密切。6月12日下午,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常宇庆抓获。之后,常某家人向检方公开了儿子曾在留学期间患精神抑郁症的病史。经过二次鉴定,常某患精神抑郁症,作案时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江苏检方对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铊中毒案发生后,常某患精神抑郁症的消息在中国矿业大学校园传开。

犯罪心理分析与干预方法

(一)重度抑郁症求助者心理分析

1.重度抑郁症求助者的表现。重度抑郁症是从双相障碍中分离出来的几种疾病中的一种,重度抑郁和双相障碍的共同特征是:存在悲伤虚无感或有易激惹情绪,伴随着显著影响个体功能的躯体和认知改变,不同的是持续状态的时间或病因。重度抑郁症的症状包括持续两周以上的极度抑郁状态,并伴随弥漫性精神和躯体活动速度减慢,忧郁、绝望、无价值感,甚至还有自杀的念头。安德里亚耶茨,那个淹死自己孩子的女人,因为患有重度抑郁的证据,最终被判定为因精神错乱而无罪。[4]每个人都有情绪波动的时候,但重度抑郁症求助者的情绪波动非常极端,抑郁程度严重,而且持续时间很长。

重度抑郁症求助者最常使用的形容词通常包括:悲伤、沮丧、无助、不幸、绝望、寂寞、不快乐、郁闷、无用、自尊受挫、羞愧、焦虑、无价值。其中,悲伤与自责是最明显的情绪症状。最常见的情况是:抑郁症求助者的症状在早上会比较严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稍微有所缓和。

焦虑在抑郁症之中也是很常见的,事实上,焦虑发生得更加频繁,以至于抑郁症经常与焦虑障碍相伴发生。尽管焦虑也可以单独出现,但几乎所有抑郁症的求助者都会有焦虑症状。就像悲伤和自责一样,满足感的丧失、麻木的生活在抑郁症中也同样常见。随着抑郁症的加重,焦虑范围也会逐渐扩大到求助者所有的行为当中。原来喜爱交际和应酬的人,患病后会回避一切社交聚会。最后甚至对一些令人快乐的生理功能,如进食和性,也会失去兴趣。据调查显示,92%的抑郁症求助者对生活的主要乐趣失去兴趣,62%的抑郁症求助者不能享受与他人在一起的快乐。抑郁症求助者对未来的失败有一大堆的理由,却没有一个支持其成功的理由。

研究人员多年探讨抑郁症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但一直无法区分抑郁症与尚没有达到心理失常水平的情境性抑郁的差别。初步的数据表明,抑郁可能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密切关系,尽管尚不清楚抑郁和违法行为的先后次序,但这些男孩和女孩都表现出了抑郁的症状。一方面,抑郁似乎使他们对自己的安全或行为不负责任,他们不在意周围发生了什么,这就增加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如果抑郁不是先出现的,那么违法犯罪行为也可能会导致抑郁。一个人患有抑郁症,并不意味着抑郁症会导致犯罪行为,彼得森等人(Peterson et al.,2014)通过对429个案件的研究发现,只有3%的案件与抑郁症直接相关,尽管如此,抑郁症可能在校园滥杀、枪击、工作场所暴力和“警察协助自杀”(即营造一种环境,迫使警察向其开枪)的事件中起重要作用。

2.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1)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四项:①兴趣丧失、无愉快感;②精力减退或易疲乏;③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④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⑤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⑥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自杀、自伤行为;⑦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⑧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⑨性欲减退。

(2)严重程度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3)病程标准:①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两周;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两周。

(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抑郁。

(二)抑郁症求助者犯罪心理分析

抑郁症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并不少见,有研究显示,抑郁症求助者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为杀人、伤害等暴力型犯罪,盗窃、抢劫等物欲型犯罪以及纵火等破坏型犯罪,其中又以暴力型犯罪为主。

有研究表明,抑郁症一直与严重暴力犯罪相联系,尤其是与凶杀犯罪行为联系密切。在“扩大性自杀”的情况下,求助者往往将杀同伴与杀自己联系起来。这在伴随自杀的谋杀案件中被认为是极其重要的。

1.抑郁症的暴力犯罪心理分析。满昌华、王庆食等对山东精神卫生中心1982~1999年995例司法鉴定中的43例(4.32%)抑郁症求助者犯罪案例类型进行了分析。在这43例中,凶杀案21例(48.84%),伤人案9例(20.93%),盗窃案6例(13.95%),抢劫案3例(6.98%),纵火案4例(9.30%)。[5]抑郁症求助者抑郁发作时,往往因为情绪低落、兴趣减少而闭门不出,较少与人发生矛盾纠纷,待病情达到严重程度,出现幻觉妄想或极度情绪紧张、焦虑绝望时,对自我行为的辨别常存在病理性歪曲。此时为排遣情绪的不适,极易产生指向家人的攻击,如凶杀、伤害等严重犯罪行为。

吕娟报告了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殷某因不堪忍受网上结识的女友的纠缠而在大学学生宿舍将其掐死(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并将其从12楼扔下的凶杀案件。2005年6月23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之前,其辩护人提出对殷某进行精神鉴定。4月25日,北京市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北京安定区医院对他作出的鉴定评价是:“心境障碍,抑郁发作,没有辨认障碍但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降低。”[6]

唐宏宇、樊国珍等报告的国内1987~1997年司法鉴定案例的163例杀人案件中,33例诊断为抑郁症,占20.25%。而与之相对,抑郁障碍杀人却一直没有得到国内外精神病学界的足够重视。下面是几例典型的心境障碍求助者的杀人犯罪案例。

【案例1】(www.xing528.com)

2007年5月31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材料工程系3名大一学生中毒,3人是同班同学。6月10日,3人均被确诊为铊中毒。6月12日下午,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常宇庆抓获。

2007年8月5日,经初次鉴定,常某被江苏检察机关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批准逮捕。之后,常某家人向检方公开了儿子曾在留学期间患精神抑郁症的病史。经过二次鉴定,常某患精神抑郁症,作案时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江苏检方对常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原来,常某与中毒的3名大学生是同学,他性格内向,平时与同学关系比较紧张,经常怀疑同学看不起他。铊中毒案发生后,常某患精神抑郁症的消息在中国矿业大学校园传开。这时,常某的同学们才恍然想起这个孤僻的男孩在校园里的种种怪异表现。

上述案例中,该求助者因难以忍受长期的心境悲观、情绪低落状态,故而采取有预谋的投毒谋杀行为来抵制或反抗精神重压,使自己的郁闷、焦虑得到宣泄。抑郁症求助者中,以谋杀、暴力案件最常见。抑郁症求助者的杀人共有四种形式:暴怒激情发作杀人、幻觉妄想支配杀人、扩大性自杀、间接性自杀,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扩大性自杀。扩大性自杀是指求助者因极端抑郁而萌发自杀念头的同时,可能出于“怜惜”动机而将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先杀死,呈现“利他性杀人”或“慈悲性杀人”特点。抑郁症的扩大性自杀对家庭的创伤、对社会的危害都极大。

【案例2】

2012年底发生在武成的一个抑郁症父亲的杀儿案,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凉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某下岗后生活穷困潦倒,居住的楼房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用于抵债。2012年,为了生计,李某两口子在凉州区城郊开了一个茶摊。由于茶摊生意冷清,李某渐渐患上了抑郁症。2012年11月的某一天,李某看着自己7岁的儿子很可爱,可是作为父亲,自己却不能为儿子带来幸福。于是,李某提着菜刀杀了儿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李某于2012年11月5日被凉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3日被逮捕。2013年1月28日,凉州区检察院依法向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抑郁症,案发时控制能力及辨认能力受损。鉴于被告人李某在作案时患有精神疾病,为限制性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上述几例重度抑郁症求助者的暴力杀人案件显示,抑郁症是一种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疾病。严重的抑郁症病人会有自杀或者危害他人生命的倾向,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都市“新杀手”。扩大性自杀求助者残忍地杀害至亲然后自杀的行为,明显是违背常情且难以单纯用病理的情感性质解释。

2.抑郁症的盗窃犯罪心理分析。此外,抑郁症求助者常犯的罪以“顺手牵羊”的盗窃居多,这与抑郁症状态的不稳定、道德观念被破坏的状况有关。盗窃是抑郁症求助者物欲型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

例如,天津汉沽一男子在窃得多部品牌计算机后,并不销赃换钱消费,而是不厌其烦地在家中将电脑拆得七零八碎。当办案民警入户调查时,发现端倪。问及盗窃原因,该男子坦言:“别人有,我没有,我就很生气,我就这样发泄情绪!”2011年下半年,滨海新区汉沽某地的企事业单位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河西派出所民警经现场勘查判断,窃贼是在凌晨翻墙钻窗进入单位,然后撬开办公室的门锁,进屋实施盗窃的。被盗物品多为品牌计算机,价值逾万元。几天后,河西派出所民警开展户籍核查。当来到男子张某家时,发现其家中有大量品牌计算机零部件,门口还丢着个品牌计算机的键盘,民警马上联想到此前的系列盗取公共财产案件。经核查,确定张某家中出现的计算机零部件与被盗物品吻合。随后,张某落网。原来,今年35岁的张某没有工作,好高骛远的他既不学习一技之长,也不出门打工,只是坐在家中怨天尤人。心情烦闷至极的他,便开始盗窃计算机再进行“破坏”,通过这样来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鉴于张某的怪异行为,警方对其进行了司法鉴定,发现张某为轻度抑郁症,但不影响其行为能力。

抑郁症求助者产生盗窃行为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求助者盗窃是为了有意识地借助于盗窃行为所获得的成功快感来振奋精神,对抗抑郁,谋求抑郁情绪的缓解或减轻。

3.拘禁性抑郁症犯罪心理分析。拘禁性精神障碍是指犯罪人在拘禁后或服刑期间发生的精神异常。广义上是指犯罪人因受拘禁后的精神刺激或压力而产生的反应性精神障碍、癔症精神分裂症或抑郁症。狭义上是指因受拘禁后的精神刺激或压力而产生的反应性精神障碍,又称拘禁反应。广义拘禁性精神障碍包括由拘禁诱发的拘禁性反应性精神病,其症状的表现和性质与一般的癔症、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等基本相同。在此主要介绍狭义拘禁性精神障碍的表现:

(1)拘禁性情绪反应。拘禁性情绪反应在拘禁性精神障碍中程度较轻,在被拘禁后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也可发生在接到逮捕证或判决书之后。具体表现以情绪障碍为主,如抑郁、恐惧、紧张等;言语动作减少或坐卧不安、饮食减少、出现睡眠障碍;可能发生轻度意识障碍和心因性幻觉,如精神恍惚、听到亲属的讲话声等;有的还伴有神经症性身体症状,如失眠、疑病等。

此类犯罪人基本保持一定的自知力,知道自己是由于被拘捕后感到“紧张、恐惧”而起病的。经过精神科检查,并无明显的思维逻辑障碍与妄想症状。此类症状尤以案情特别重大者常见。

(2)拘禁性反应性抑郁。常在被拘禁后亚急性或慢性起病,表现为不由自主且无法摆脱地追忆往事、哭泣叹息、情绪抑郁、悲伤、虚弱无力等,常伴有食欲减退和睡眠障碍,也可有抑郁性急性发作,如大喊大叫、对自己抓头打脸等。但求助者很少有自责倾向,而把失败或不幸归咎于他人,为自己辩护。他们常显示出愁眉苦脸、眼泪汪汪、祈求他人怜悯的样子。少数长期有严重反应性抑郁的罪犯可能有自杀念头,并付诸行动,偶尔还会发生带有冲动性的扩大性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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