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机特征
从动机内容来看,利用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犯罪动机主要是财物动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逐渐遍及金融、财务等各个领域。网络具有的成本低廉、超越时空限制的经营方式和巨大的利润,吸引了无数不法分子的视线,金钱的驱动使其产生犯罪动机,并实施犯罪行为。这种情形多发生在与金融、财务有关的网络信息系统。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实施金融诈骗、贪污、窃取和挪用公款,进行经济犯罪。有些黑客窃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或计算机信息资源,通常也与获取经济利益有关。
(二)认知特征
从认知水平来看,利用型网络犯罪主体的认知水平较高,其往往智商较高,掌握较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和技能。从认知内容来看,犯罪主体明显具有错误的认知内容,具体表现为人生观及道德意识发生了严重的扭曲。网络犯罪主体具有非常突出的享乐主义人生观,其为了满足自己的享乐以及腐化生活的需要,疯狂地进行网络侵财犯罪活动;犯罪主体的道德意识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为目的,不考虑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三)情感特征
利用型网络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情感扭曲的特点,甚至形成了反社会情感,其往往表现为道德感、责任感欠缺,荣辱颠倒,极少对自己的行为产生愧疚感和罪恶感。
(四)能力特征
利用型网络犯罪主体具有较强的犯罪能力,其一般都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及网络知识和技术水平。回顾至今为止的各种利用型网络犯罪案例,犯罪主体一般具有较高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运用水平,他们以其熟练的技术,在网络海洋中恣意冲浪,凭借其在该方面的高知识、高技术,利用网络达到自身追求的不法目的。
(五)性格特征
利用型网络犯罪主体负面性格特征非常突出,具体表现为过分以自我为中心,缺乏社会责任感,极端自私自利,缺乏爱心和同情心,对金钱具有强烈的占有欲望,个人不良需要极度膨胀。(www.xing528.com)
技能训练
广州“1101—黑客”银行卡盗刷[1]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破获了一起利用黑客技术、对银行卡实施盗窃的特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经调查,该团伙通过网络入侵的手段盗取多个网站的数据库,并将得到的数据在其他网站上尝试登录,经过大量冲撞比对后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资料数百万条,最后通过出售信息、网上盗窃等犯罪方式,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
具体操作:
1.结合案例分组讨论网络犯罪心理。
2.以小组为单位写出分析报告。
3.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分组汇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