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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分析: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特征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认知特征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存在明显的认知偏差,其认知范围狭窄、单一,尽管其智商较高,却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常常把犯罪行为认为是挑战自我的一种方式。因此,在报复动机驱使下实施破坏型网络犯罪行为。(三)情绪情感特征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的消极情绪情感较为突出。

犯罪心理分析: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特征

(一)动机特征

关于网络犯罪人的心理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知道网络犯罪人有多种类型,他们有各自的天赋和动机,但前提是他们掌握了高超的计算机技术,一些作案人实施犯罪,只是为了嫁祸他人而获得兴奋感,而有些作案人想要得到钱财,作为他们努力的奖赏。越来越多的情况是,一些作案人认为他们在做生意,网络犯罪是他们的全职生意。一些网络犯罪生意通过网络攻击其他竞争者的网站,来获得市场优势地位,或者是为了出售个人信息,其他一些通常是年轻黑客所为,单纯为了炫技,还有一些网络犯罪是恐怖分子所为。网络犯罪人雇佣具有网络技术的人进行犯罪,而这些人因为自己被人雇佣,而抵消了自己的罪恶感,特别是白领犯罪。

从动机内容来看,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犯罪动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好奇动机,具有此类动机的犯罪主体往往年龄不大,其好奇心强,受好奇心的驱使侵入网络系统;第二,戏谑动机,这一动机也称为恶作剧动机,此类犯罪主体精神空虚、无所事事,他们认为侵入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是一件富有刺激性和挑战性的事情,其通过开玩笑或恶作剧的方式来获取快感以满足自己寻求刺激的心理需要;第三,报复动机,具有这种犯罪动机的犯罪主体,往往心胸狭窄、报复心强,其报复对象可能是与其有仇怨或人际冲突的单位及个人,也可能是整个社会;第四,贪利动机,具有此种动机的犯罪主体为了追求利益而制造病毒或者侵入网络系统。

(二)认知特征

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存在明显的认知偏差,其认知范围狭窄、单一,尽管其智商较高,却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常常把犯罪行为认为是挑战自我的一种方式。此外,由于其认知范围狭窄,在现实生活中常与人发生矛盾和冲突,不能正确地归因,片面地认为是他人和社会对自己歧视和不公。因此,在报复动机驱使下实施破坏型网络犯罪行为。

(三)情绪情感特征(www.xing528.com)

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的消极情绪情感较为突出。一些犯罪主体由于自小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在学校中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在社会上又遭到歧视,导致他们对现实社会悲观、失望,甚至怨恨。这些消极情绪情感使他们将现实世界的情感移植到网络世界中,试图通过虚拟的网络世界来寻找安慰。青少年渴望得到社会的重视、人们的关注,这本是正常的心理需求,可长期的压抑使他们的心理处于一种十分微妙的状态,为了在短时间内引起别人的关注,他们便在自己擅长的网络世界中“大显身手”,充分地暴露其压抑在心底的需要和欲望,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做自己想做的事。

(四)能力特征

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具备较高的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其在作案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的犯罪能力,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犯罪目的,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后果。

(五)性格特征

从性格的内外倾角度来看,大多数破坏型网络犯罪主体性格较内向,其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孤僻、冷漠、不善言谈、人际交往能力差、难以与群体沟通和融合,无法适应现实生活,甚至处处碰壁。因此,他们总是疏离于现实与群体之外,在虚幻的网络世界中,展现自己的才能,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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