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外化以及行为的发生机制
与内化相对应,外化是指主观的、内部的心理活动向外部活动形式的转化。这种外部活动形式既可表现为语言也可以是某种行为。也就是说,个体的言行是外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心理活动只有借助于外化过程才能得以表现。外化是人类进行交流的必然过程,个体的言行是我们探索其心理奥秘的桥梁。
犯罪行为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如前所述,犯罪心理一经形成并非必然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在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之间必然有某种因素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正是由于这种因素的存在才使得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之间达到一定的契合。
新行为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托尔曼(Edward Chase Tolman,1886~1959)在对行为的发生机制的研究过程中主张对行为进行心理分析。在华生(John Broadus Watson,1878-1958)的“刺激—反应”(S-R)的模式基础上,其首创了“中介变量”的概念。托尔曼用“S-O-R”取代“S-R”“O”代表“中介变量”,试图想象出由情景到引起反应的内部心理活动过程。内部心理活动过程是在有机体内进行的,虽然难以观察,但却是决定个体行为的实际因素,托尔曼称之为“中介变量”。它是联系实际变量与行为变量的中介。至少有两类中介变量对解释行为的发生有所帮助。一类是需要变量,另一类是认识变量。需要变量相当于动机,认识变量包括对象知觉、再认、运动、技巧等。
(二)犯罪心理外化的主观要件——犯罪意向的进一步明确,即犯罪动机的形成
行为是意识活动的必然结果。当犯罪意向这种朦胧意识出现以后,如果说此时个体的犯罪意向尚处于一种模糊的、盲目的冲动阶段,那么犯罪行为的发生,则要求犯罪意向的进一步明确。这种明确对犯罪个体更具有实际意义。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的侥幸心理,有赖于个体对与犯罪有关的主、客观条件的充分认识,这种准备可使其在犯罪行为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大大降低,任何盲目的行为都可能招致其意想不到的危险。(www.xing528.com)
犯罪动机就是推动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的内心动力。同一切合法动机一样,犯罪动机亦来源于个体的某种需要,所不同的是犯罪动机与个体的非法欲望和需要相联结。犯罪动机将个体原有的犯罪内心冲动与个体的具体需要结合起来,确立其行为的基本指向和一定的目标。犯罪动机是犯罪意向的进一步发展,它消除了原有的盲目性,表现为个体正常的心理活动,足以引起和发动个体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形成以后,即可维持和增强个体的犯罪心理活动。
(三)犯罪心理外化的客观要件——引发犯罪行为的刺激和情境因素
个体犯罪动机形成以后,具备了足以发动犯罪行为的内心冲动,犯罪行为的引发,亦依赖于个体对客观条件的认识,即对达到犯罪目的的可行性分析,包括犯罪技能和足以引发犯罪行为的刺激和情境。刺激和情境的出现为犯罪动机的实现提供了现实性。
1.宏观控制系统存在着有利于犯罪的条件。社会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动荡和困难,社会观念意识、社会风气中的颓废因素,对个别犯罪分子的打击不力,社会治安状况的混乱,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疏漏,均可以被个体所反映,并被其认为有利于犯罪行为的实施。
2.微观环境中的刺激与情境因素。这种刺激与情境往往为个体提供了一定的犯罪机遇,就是有利于行为人实施犯罪而又不易被人发觉的机会和条件。在个体犯罪心理形成以后,随着犯罪动机的进一步明确,一方面,个体等待犯罪机遇的出现;另一方面,由于某种具体的刺激和情境的作用亦会导致犯罪行为之实施。具体来说,刺激和情境在何种条件下可引发个体犯罪行为的发生呢?一是被侵害对象与其犯罪欲求的吻合。被侵害对象包括侵害者的性别、年龄、面貌和具体的物品等,由于这种现实条件的出现,与犯罪个体的犯罪心理发生撞击,产生共鸣,驱使个体实施犯罪行为。二是作案现场的时空条件。犯罪行为所具有的反社会性及应受刑罚惩罚性,决定了犯罪个体行为的隐蔽性,从而区别于正常的社会行为。犯罪个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其对时间、地点等往往经过精心的选择和确定。如漆黑的夜晚、幽静无人的小路、拥挤的闹市,都是被犯罪个体用以掩护自己的犯罪行为的客观条件。三是现场的气氛。在犯罪行为实施现场的其他人的情绪、语言、行为等对个体犯罪行为的产生起着诱发和纵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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