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上》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荀子·君道》曰:“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从两位圣贤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善于实施法律的人才,不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实施法律,法律也是难以实现的。新西兰虽然早在1877年就制定了《教育法》,但是当时的各种条件和环境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不过,新西兰人还是克服了各种困难和障碍,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教育法律的各项制度,取得了不少成就。
乡村学校经常资金不足,导致许多学生无法满足出勤要求。在冬天,恶劣的天气和崎岖的道路、感冒和流感往往会阻碍他们上学。在夏天,他们被留在家里帮助完成割草等任务。在19世纪,孩子们经常被留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如收割庄稼)。一些学校调整了他们的假期,因此在繁忙的农业期间出勤率低并不意味着削减资金。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坎特伯雷地区的学校在1月或2月放暑假,这取决于收获庄稼的时间。
在人口稀少的地区,各地教育委员会几乎不可能提供足够的学校。一些富裕的农民可以将孩子送到寄宿学校,或雇用家庭导师和女家庭教师。但是,如果他们不在学校的步行或骑行距离内,许多乡村儿童便将丧失接受教育的机会。
在大型城镇学校,班级按年龄划分,而乡村学校的学生则在一两个教室里一起上课。父母希望他们在阅读、写作和算术方面获得基本技能,这样他们就可以学习贸易、处理账目、测量土地和农作物,并参加社区活动。
但是,农村的学生和教师面临着困难。有经验的教师不容易被乡村学校所吸引。老师们经常和那些还在学习的大一点的学生老师分担他们的工作量。针对很少上学或由于上学前不得不挤奶而精疲力竭的孩子的教学是一大挑战。1927年,新西兰共有2601所小学,这个数字在此之前或之后都从未达到过。其中,81%的小学只有一两位教师。这些以农村为主的小学为大约30%的小学生提供服务。(www.xing528.com)
为了提高效率,政府在早期决定关闭一些学校,并把学生从更广泛的地区带到中央、设备更好、“综合”的学校。第一所是皮奥皮奥区学校,于1924年在国王郡开办,20世纪二三十年代又开办了更多。由国家政府通过的1992年《教育法修正案》通过建立更大的中心学校,减少了学校的数量。此外,农业的衰退导致人们离开农村社区。
作为改革的结果,许多乡村学校消失了。这种情况在1999年至2006年继续存在,农村地区有148所中小学关闭。2006年,2488所公立学校中只有30%是农村学校。农村人民哀悼失去了一所学校,这所学校在家长教师联系会的努力下经常得到维护和改善,并为社区活动提供了场所。他们的孩子不得不长途跋涉去另一所学校。同时,社区学校的数量也有所下降。截至2006年,751所农村小学和中学的儿童仅占新西兰总学校人口的8.2%。自1991年以来出现了下降趋势。相比之下,在主要城市上学的儿童比例有所上升。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农村教育服务发生了一些变化。例如,playcentres和kōhanga reo(Māori语言巢)现在在农村地区是最常见的学前教育。1989年的改革结束了国家教师服务制度。现在,乡村学校获得了人员激励津贴,这样他们就可以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由于隔离所产生的成本,其得到了额外的资金。继续提供的服务包括农村教育活动方案、学校交通补贴和公共汽车,以及为必须离家上中学的学生提供寄宿助学金。
新西兰在消除城乡教育之间的差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村学生可以得到交通补助,而家长用自己的小汽车接送孩子上学的费用也能够被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报销。有些中学甚至可以为农村的学生提供膳宿。新西兰的农村是没有中学的,因为新西兰农村人口特别少。新西兰国家教育部为了给边远地区的学生提供令人满意的教育,成立了一所提供全日制中小学课程的函授学校,它能满足因长期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入学的人的需要。学校会把详细制定的课程邮寄给学生,并通过电台和电视台定期上课。此外,老师还经常对学生进行家访,并定期举办“学习周”集会,把所有这类学生召集到城里,以便学生有机会进行集体活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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